那些被挂在黄色网站上的女孩们
图片: 黄仔 | 撰稿: 雾岛 | 责编: 铃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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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半年多的不懈维权,那个被挂在黄色网站上的女孩,终于等来了对犯罪者的惩罚。
相信这几天关注微博热搜的朋友们,一定会和阿静一样感觉大快人心,截至昨日,给女孩P图造黄谣的苏州大学男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学校也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了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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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微博
而受害女孩漫长的维权经历,则更加令人动容。
那些被挂在黄色网站的女孩们
事情是这样的,3月17号晚,笔名「勇敢11」的女孩在公共平台发布了一篇文章,讲述了自己这半年来寻找「造黄谣者」的艰难经历(目前该文章已被作者本人删除)。
从去年5月12号开始,她发现自己的朋友圈生活照频繁被搬到某黄色网站上造黄谣,并恶意P成淫秽色情图片,受害者还有其他自己所认识的女性。
▲图片来源:网络
震惊、愤怒又恶心的「勇敢11」立刻选择报警,但因为不知道罪犯到底是谁,随后自己开始为期半年多的蹲守和调查。
首先,确定照片是从朋友圈流出后,她和其他受害女孩一起,通过对照共同好友的方式排查人选,将范围缩小至二十几个人。
随后将朋友圈发布的照片在不起眼处做标记,并且分组发布照片,再次缩小范围,这时嫌疑人范围已被缩小至5人。
之后因为对方没再继续发帖,调查中断了5个月,期间「勇敢11」仍然坚持蹲守这个网站。
等到11月犯罪嫌疑人再次发帖时,根据与受害女孩的沟通和好友比对,「勇敢11」终于锁定了嫌疑人,原来是她的高中同学,现211大学学生赵某峰。
通过当面对质,对方承认P图,女生保留证据后再次报警,这起案件引发了无数网友关注,这一次,犯罪者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看完这位姑娘的维权经历,我既心疼她的遭遇,又敬佩她的勇敢与智慧,同时我也忍不住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女孩子总是被用各种方式造黄谣?
造黄谣,可以有
多少种恶毒的方式?
如今在互联网上造谣成本很低,得益于部分人长期的厌女心理和腌臜心思,在谣言里加点颜色更是信手拈来,这些恶毒、下作的黄谣往往冲着女生们来。
见识了一个又一个谣言制造出的一场又一场厌女狂欢后,我们总结出了以下几种传谣类型:
看图说话式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造谣者既不认识对方,也没有深入了解发生了什么事,仅凭借一张照片就极尽自己猥琐的想象,编出媚俗的故事来。
再比如只是看到一张年轻女孩和老年男性的合照,网友就开始造谣「富豪娶少妻」,编得有鼻子有眼,「73岁东莞企业家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W礼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车一台」,结果女生出来澄清合照的是自己的外公。
▲图片来源:Google
像这样的人,看到短裙、首饰、浓妆就想到陪酒女、夜店女,看到女性和男性在一起就想到出轨、勾引、包养、老夫少妻……再多的词语也描绘不出ta们内心的阴暗下流,毫无底线。
嫉妒破防式
去年7月,博主@青墨来了在网上晒自己全款买下保时捷,引发评论区的网友集体破防,纷纷质疑她的钱从哪来的,造谣暗示她是性工作者、被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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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评论区的冰山一角
▲图片来源:微博
她最终报警维权,造谣网暴者手写道歉信,并发声明向她道了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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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微博
这种类型的造谣者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嫉妒,每当看到女性升职了、买房买车了、出国深造了,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时,ta们便无法接受,「一个女人怎么能靠自己拥有这些东西,一定是男人给她的」,通过造黄谣来向女孩们大泼脏水。
恼羞成怒式
这类型的造谣者往往是追求女生失败,恼羞成怒之下想用黄谣毁掉对方。
羽毛球运动员王小羽就在某音经历了这一切。据知情的粉丝总结,一个叫杨晨的男生从20年开始在某音对她表达爱慕,发过「给王小羽的一封情书」这样的内容,女方一直没有回应他。
随后,他开始造谣女生和羽毛球队内九个人发生过性关系,讽刺她私生活不检点,一边还继续向女生推荐自己(其实就是性骚扰)。女生不接受,杨晨甚至威胁要曝光私生活细节。许多网友为他拍手喊好,并在女生澄清的评论区进行网暴和荡妇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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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微博
几句无凭无据的话就能推倒一个女孩的现实,令人愤怒和心碎。
看热闹不嫌事大式
每次在男性公众人物爆出性丑闻,比如嫖娼、出轨之类的事情时,总有无辜的女生被拉出来示众,人们搜刮她们看上去性感妩媚的照片,编一两句瞎话,就把女生作为丑闻当事人散布了出去,李某峰、李某迪事件时都有女生成为受害者,承受了无数污言秽语。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女生们之后都花了很多时间和力气在澄清上,但即便如此,也有很多人不在意真相,只想沉浸在自己那低俗下流的意淫里,至于用的是哪个女生的照片,ta们根本不在乎。
西西里的美丽传说式
在这一类例子里,女生的美丽、清纯成了她们的「罪」。
男权社会追捧这类女性,却又不会真的尊重她们,ta们既仰望、崇拜,把人高高捧起,又想把她拉下神坛,把她变成「荡妇」,再狠狠地羞辱。
王冰冰也许就是最好的例子。王冰冰从未营销过清纯玉女人设,相反她曾在采访中表达对于走红的不安。是人们把她捧上清纯女神的高位,也是人们希望把她拽下来。
在一篇据说是王冰冰早年的博客曝光后,其中的「不能和老公ML(Make Love 做爱)」的内容成了网友手里的剑,王冰冰被羞辱「假清纯」「不检点」「女神幻灭」。
这件事后来被扒出是网友造谣,篡改了他人的日记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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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微博
《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有句话:「人们根本不爱美丽,美丽是不被原谅的,美丽是用来蹂躏的。」律师为玛莲娜辩护时也说:「她有什么罪?她唯一的罪就是她的美丽。」
为什么爱造女生黄谣?
人们本身就喜欢听耸动的故事,色情、暴力、凶杀,再加上缺乏性和性别教育,越是对此无知,越是喜欢去想象。
而这种谣言主要发生在女孩们身上,源于人们的厌女心理。
男权社会给女性设定性的双重标准——「处女」和「荡妇」,对于在外表和行为上不符合男权规定的女性,人们使用「荡妇羞辱(Slut-shaming)」,致使她遭到社会的指责,不得不屈服、顺从于男权社会。
关于什么是荡妇的解释权在男权社会手里,ta们既是掌握规则的人,又是执行者,因此女性费力去避免成为ta们口中的「荡妇」根本是徒劳的,造黄谣就是典型的例子,根本不管女孩是谁,做了什么,荡妇羞辱只是ta们指责、攻击女性的手段。
▲图片来源:Google
换个角度理解,这些谣言之所以能传播开来,并且能真的产生影响,把受害女性的工作和生活拖入深渊,正是证明了社会对女性苛刻,暴露了社会结构性的性别不平等问题。
「和十个人发生过性关系」这句话可以让一个女孩丢掉工作、被人议论,但难以影响一个男孩的正常生活。
因此,我们应该做的不是顺从男权社会对「荡妇」的规定,如履薄冰,而是在和性有关的外表、行为上多包容和宽容女性,消解荡妇的侮辱含义。
同为女性,我们首先可以不对任何女性荡妇羞辱,请记住,你参与的每一场对女性的围剿,最终其实都是对自己的围剿。
其次,对女性的道德要求合理化,男性阅人无数是有能力、有魅力,女性阅人无数就是不检点、不干净,公平吗?
最后,如果还有余力,请支持被荡妇羞辱的女孩们,站在她们身旁,为她们说话。
退一万步说,即使这些不是造谣,即使她们真的离过婚、嫁入豪门,是风骚少妇、陪酒女,又怎样?她们就应该被游街示众,被大众审判,丢掉工作,生活乱套吗?男性几乎不会因为私生活问题受到和女性一样的影响,每个人都该想想为什么。
只要人人都不再认同「荡妇」是种羞辱,那么荡妇羞辱也就不复存在。
▲图片来源:Google
造黄谣违法!
从文化和心理层面消解荡妇羞辱固然重要,但在社会结构性厌女还未被解决的情况下,它仍会对我们的名誉、工作、生活产生影响,为了减轻这种影响,有时我们不得不为自己伸张正义。
造黄谣是违法的,如果女生们遇到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在网上造谣可能需要承担三种法律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造黄谣直接侵犯了《民法典》赋予公民的人格权,特别是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此外,还可能因为侵权行为人的具体侵权行为和侵权损害后果的不同,同时侵犯受害者的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
二是行政责任,造黄谣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是刑事责任。造黄谣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造黄谣的具体行为、情节及后果等,造谣者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图片来源:Google
在这里敬告造谣者、传谣者,别以为你「开个玩笑」「没想这么多」「随口一说」的话最终只能被轻轻放下,现实中已经有人因为自己的口嗨被判诽谤罪。
2020年,浙江女生吴妍(化名)在小区楼下取快递,被超市老板郎某偷拍下视频,朗某把视频发到网上,还和自己的朋友何某伪造聊天记录,编造出「风骚少妇勾引快递小哥」的故事。
谣言迅速发酵,扩散到多个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吴妍所在小区的住户,她的同事、朋友,以及网友中都有许多人来骂她,吴妍被公司以影响声誉为由劝退,她男友的工作很快也丢了,吴妍确诊了抑郁症。
她说感觉自己已经被「社会性死亡」,而作恶者继续开超市,正常生活,从未向她道歉。
吴妍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郎某、何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郎某、何某犯诽谤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图片来源:微博
如果女孩们真的遇到了这类事件,一定要及时截图保存证据,必要时候进行公证,包括造谣者的ID、身份信息,造谣内容,谣言的点赞、评论和转发量,以及个人生活、工作、精神、经济受到谣言影响的证明。
在吴妍的经历里,多个谣言群事后被解散,但她及时截图保存了证据,还打印了一篇阅读量达到1万的公众号文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这对于之后维权成功非常重要。
证据保留好后,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律师寻求帮助,让作恶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希望遇到这类事件的女孩都能迎来正义的审判,更希望未来女孩们不再需要为被侮辱成荡妇而自证清白。
不要造谣女性,也不要审判受害者。
今日话题:你有过被造黄谣的经历吗?想对这类事件说点什么?
本文首发于第十一诊室的矩阵号「莓想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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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橙律师. 想造黄谣“毁掉”任意一个女人,真以为法律拿你没办法?[EB/OL]. (2022-08-03)[2022-12-09]. https://mp.weixin.qq.com/s/PQDJUQdfCZkRO4h-Hhz2OQ.
[2] 新华网.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被告人提起公诉[EB/OL]. (2021-02-26)[2022-12-09]. 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21-02/26/c_11271455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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