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到取信于人,就永远做不成好团队
作者 | 智合研究院 蔡爽
来源 | 智合
怎样才算一个真正的“团队”?
搭伙合作办案的几位律师?在同一个合伙人名下同享点数的律师集合?一体化公司制律所下设的不同业务小组/部门?还是合伙人带几个授薪律师和助理的小组?
都不是!
真正的团队不仅仅是简单的“人合组织”——这仅仅是外壳,最重要的是要有领导者与团队成员同心协力、共同前行的“精神内核”。
但是,如何打造一个可以真正称之为“团队”的组织,仍是很多合伙人们最头疼的地方——哪怕他们组建团队多年、业务发展良好。很多合伙人甚至坦言:“比起管团队,做业务可轻松多了!”
高效团队的核心要点到底是什么,如何把拿捏住团队成员的“痛点”,让他们心甘情愿跟随团队一起奋斗前行?
我们采访了著名专业咨询机构德锐咨询的董事长——李祖滨老师和天同合伙人、首位将人力资源专业知识系统引进与实践到律所的打造者——徐菲繁律师,他们说:信任最重要!
团队建设难,但不是因为具体事务难
“当一个团队人数在8-9人时,战斗力是最强的。”徐菲繁律师曾经多次强调这一重点。
如今,无论律所还是团队,规模化似乎都在被强调,动辄十几二十人的大团队比比皆是,为什么反而强调“8-9人”呢?
这主要是因为,在研究律所管理的过程中,徐菲繁律师关注到:团队式的体育运动,往往都是保持着12人以下的上场人员规模。
以足球运动为例,其之所以有着极高的观赏价值,有丰富的战术内涵,并不是因为将球踢进一个7.32米宽的球门有多么高的难度,而是因为让11人的团队紧密配合,进而发挥出超高的效率,是一门精深的组织管理技术,或者说,是一门“艺术”。
对应到律所,“8-9人”规模既能够满足团队组织业务的需求,也不会显著增大团队内的沟通成本和信任成本,是一个人在管理幅度和关注度上、生物学上,能够保持的最优体量。
作为“人类轻步兵巅峰”的解放军、志愿军,也是将“三三制步兵战术”运用到炉火纯青,以“三人为一小组”“三小组为一班”的方式,成功最大化发挥了“团队”的能量,弱化了武器装备落后、后勤补给困难的消极影响,造就了世界军事史上的神话。
可同样是11人团队,为什么并不是所有球队都能随时随地打出精妙的配合?同样是装备落后的轻步兵,为什么很多其他国家的军队没法有样学样地复刻“三三制战术”?
针对这个问题,徐菲繁律师在律所团队管理实践领域提出了要注意甄别“领导力”和“管理力”的差异:
所谓“管理力”即是对于架构和岗位设置、奖惩制度的设计等的规划和安排,而“领导力”更多地是在这个语境之下,如何能够超脱于单纯的职位因素,让合伙人通过个人的影响力能够取信于团队成员,让团队内形成高效紧密的合作关系,让合伙人成为团队的粘合剂。
管理力是外现,领导力是内核。
高效运作的团队,为什么都需要团结
为什么在律所,合伙人对团队建设、提升领导力的需求显得尤为迫切?
不同于其他行业,律师团队的组建往往是随着律师个人业务的扩张而自然形成的。相比之下,很多专业的管理者是从企业基层做起,了解他所身处的组织或者行业的管理逻辑和规律;有些是经过专门的培训,在正式进入管理岗位前经过了系统的管理学和领导力培训。
而律师,往往都是从独立律师这一身份起家的。员工只有自己一个,或者一两个助理,只要专业能力扎实,沟通水平过得去,就可以做成一名优秀的独立律师。律师,自带生产力。
但随着“所内合作”这一形态越来越普遍化,随着个人业务规模的扩张,若想谋求进一步的发展,就不得不积极与其他律师展开合作,也往往不得不从0开始,建立起一支属于他的律师团队。
可是团队管理建设与律师执业,本身就是两个学科,想要无师自通,需要时间。
很多人听说过,10人上下的小团队,为了分蛋糕的事情,搞起高度内耗的办公室政治;也听过有律师对合伙人不满,在所内只能“道路以目”,离职后拉起小群痛斥其非;也都知道会有律所或合伙人对年轻律师缺乏吸引力,实习期一到,人就走了。
不懂发挥领导力、不懂如何在团队内构筑起团结气氛的合伙人,或能顺风一时,诚难顺风一世。
当然,管理者具备领导力绝非团结团队、实现律所发展的唯一条件,但结合李祖滨老师和徐菲繁律师对于高绩效、高执行优秀团队的诠释,不难发现这些团队具备的很多积极要素,都与管理者的领导力紧密相关:
1. 扁平化的管理机制
即减少沟通层级,增加直接沟通的机会。将一线的沟通意愿快速、准确地传达到核心决策者,既是律师高效完成业务执行的关键,也是减少“办公室政治”与“交流错位”的必要选择。如果一支9人团队,光汇报关系就有3层,沟通效率就会极其低下,团队的信任度与气势也会持续低迷。
2. 合理的分配机制
高效的团队不会忽视分配问题。一个只关心做蛋糕却分不好蛋糕的老板,只会背上“画饼”的骂名。无论团队内的律师有着多么崇高的信仰和多么充沛的精神力,奔马都是一样要吃草的。
当然,律师工作的量化不是一个容易活,尤其是团队协作的情境下,往往还需要团队成员为了整体利益暂时牺牲个人利益,但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评判自身贡献的秤。如果合伙人不能合理分配,或是缺乏顺畅的沟通渠道,那么团队往往会因为对管理者失望而分崩离析。
3. 清晰透明的晋升通道与绩效评估体系
目前国内主流的律师团队中,年轻律师都是绝对的执行主力,他们干劲充沛,同时又对职业生涯充满期待与野心。也因此,他们追求的不仅仅是短期经济收获,更在意专业技术的提升、资源的积累以及未来行业的地位。如果团队内设置有清晰的晋升通道,让年轻律师对于未来的发展有预期值、有目标感,他们自然就会有动力。
此外,律所对于绩效的考核与认定需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标准。合伙人不仅要将自身的期待和要求告知团队成员,更要明确期待和要求的标准。即便没有KPI作为定量数据支撑,也至少得有定性的主观要求。合伙人们要告诉团队成员“什么”是优秀,“如何”做到优秀,“如没有做到”优秀将面临什么。
既能稳守当下,又能许人未来,这才是团队长久发展、成员同心同德的不二奥义。
4. 高严格与高关怀的团队氛围
访谈中,李祖滨老师与徐菲繁律师不约而同地提及针对团队氛围的建设——高严格与高关怀的“双高”文化。
“双高”文化中,“高严格”是基础。律师业务最忌讳“差不多”:证据材料“差不多”理好了,开庭时发现少了一张关键证据;客户需求“差不多”满足了,委托事项交付时客户说我的xx需求你怎么没提?小则影响案件进度,大则客户投诉影响品牌口碑,都是团队“不能承受之重”。所以,对于团队成员的要求要做到言之必行,行之必成;对于团队价值观的遵循要做到言行一致,有章可依。只有落实高质量的执行,才能建立高执行力的团队。
当然,高严格要求并不是对团队成员的“剥削”,相反,留住团队成员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帮助他成长,也就是“双高”文化的另一面——“高关怀”。徐菲繁律师强调,她对待团队的态度是从不谈“管理”,更多是讲“目标”,设定一个共同的、所有人都为此负责的目标,然后通过激励的方式引领团队共同前进。要让团队成员都能够清晰地理解,所有“严苛”的要求,是为了彼此成就。与之配套的,就是在高压力的情况下,给予团队成员充分的、定制化的关怀,让团队成员知道,积极的付出会得到丰厚的回报,高效的成长也会收获有激励性的嘉奖。心向一处,又各取所需,团队才能够走得更远。
5. 有竞争力的薪酬
为何把竞争力的薪酬放到第五点,不是不重要,而正因为太重要,却又太难实现。
李祖滨老师和徐菲繁律师一直强调“345薪酬”的模式,即:给3个人发4个人的薪酬,创造出5个人的价值,其内涵不仅仅是狭义的定薪与发薪问题。在《团队为王——打造卓越律师队伍》一书里,徐菲繁律师这样定义:“给合适的人加大激励、薪酬向创造价值者倾斜、让律所或者团队瘦身、保持团队成员的高速成长、优化流程设置、减少管理汇报层级、增加管理幅度,最终用提高人效的方法达到创收的飞跃。”
简而言之,高薪要用在“刀刃”上。不是用高薪维持成员,而是吸引奋斗者。须知,有竞争力的薪酬不是挽留一个人的决定要素,但却是吸引优秀成员的第一手段。
以上五点要素,基本贯穿着一支优质团队的过去、当下和未来。而无论是哪一个要素,都能够看出,所有技术安排指向的都是团队成员对团队的依赖和信任。这种信任感能够促使团队成员保持对合伙人的高度尊重和理解,在团队内部形成团结合作的气氛——这是一个团队之所以高效的立身之本。
而无论是管理、分配、晋升,还是氛围打造和薪酬设计,一个不具备领导力的管理者都必定会在执行过程中渐觉力有不逮——缺乏领导力,就会极大增加推进这些工作的沟通成本、信任成本,就会为团队未来的成败,增加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
由己及人,
在团队内建立相互信任的格局
合伙人的领导力,对于一个团队的成败聚散,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已自不待言,可是该怎么形成领导力呢?在团队建立和运行的过程中,如何不断提升自身的领导力?
1. 首先,要对“领导力”的概念有着清晰的认知
律师行业和其他行业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律师本身自带生产力。工人离开生产资料无法作业,球员离开球队无法参与竞技,但每一名律师个体都能够独自完成从获客、谈案到最终结案的整个流程,并不完全依赖于团队所提供的资源和条件。这种源于自身的专业能力,构成了律师最基础的安全感,也决定了他们是一个拥有独立个性、需要尊重的群体。
对于这样一个群体,纯粹的“管理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无论多么森严的汇报层级,严苛的管理制度,多么复杂的投票机制,都不能实现真正将律师们聚拢在一起的效果——要实现这个,只能靠具有“令人信服”魔力的领导力。
2. 其次,要掌握组织管理的基本逻辑和技能,清晰有法地将管理手段执行下去
这也就是前面所提及的,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在各项机制上保证团队的成员皆有所得,又有充分的共同利益。是否有良好的制度设计正是“画饼”和“烙饼”的关键区别。
每一项制度的落实,每一个团队目标的设立,都需要精准、具体。每一个团队成员都需要清楚地知道,接下来一个年度自身应当达成什么样的阶段性目标,清楚地知道团队内所设定的红线在何处,其惩罚措施如何,清楚地知道自身在团队中能够扮演何种角色,知道随着团队和自身的成长,自己能够取得何种成就与收获。
正如商鞅“徙木立信”一般,公正、团结往往需要一个清晰的要约与承诺,设计的是制度,立下的是威信与凝聚力。
3. 最后,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切从实际出发
每一个团队都有着自身的业务特点和成员个性,每一种方法论也有着不同的适用土壤,切莫机械搬用既有的路径。充分领会提升领导力的方法论,吸收“取信于人”的精神内核,才是突破桎梏,打造高质、高效团队的要旨所在。
结 语
律师团队的建设和良性发展,始终是一个富有技术性的挑战。这种挑战中不仅包含着合伙人对高质量发展的追求与期待,也蕴藏着无限的潜能与机遇。完成这一挑战,则需要“领导力”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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