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科”刷屏,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声!
近日,“张继科事件”持续发酵。
昨天(4月3日),张继科代言过的品牌纷纷与其“切割”,删除相关宣传物料。
3日晚,“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发文《“张继科”刷屏,要查清三件事》:
要查清有没有人违法犯罪,
要查清有没有人造谣诽谤,
要查清有没有人浑水摸鱼。
随后,相关词条冲上热搜榜第一。
全文如下↓↓
“巨额赌债”“女星私密视频”“敲诈勒索”……当这些关键词集合到一起时,一场流量的狂欢已然开始。“搬来小板凳吃瓜”是网友的普遍心态,网友可以有,但有关部门不行,切实肩负起职责,才能扫清网上的一地鸡毛。
要查清有没有人违法犯罪。这些热词个个涉嫌违法乃至犯罪,早已超出“民不举官不究”的范畴,查清违法犯罪行为到底是否存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有关部门对已经查清的尽快公布,没有查清的尽快行动起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会因为“特殊身份”而被网开一面,该严惩的严惩,该澄清的澄清,这是大家对公平正义最质朴的期许,这份期许理应被满足。
要查清有没有人造谣诽谤。违法犯罪自然不能被放过,造谣诽谤当然也不能被容忍,查清事实才能给所有人一个交代。没有人应当遭受不白之冤,是不是“实锤”也不能听一面之词。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吵不休的时候,就应当有权威部门站出来,用证据确凿的事实定分止争,如有谣言,定要让造谣者付出代价。这是我们对秩序最真挚的向往,这份向往理应被回应。
要查清有没有人浑水摸鱼。每有“热点”,必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有的兴风作浪推波助澜,有的嘲讽谩骂充满暴戾之气,有的趁机编造虚假信息收割流量。这些乱象有如“借尸还魂”,在一次又一次的“热点”中死灰复燃,网友已经忍的太久,必须严查严管。所谓“网络热点”就应当在法律与秩序的轨道上归于平寂,让所有人在惩恶扬善的“大结局”中收获安心,这是所有网友的心愿,这个心愿理应被实现。
此前报道
近几日,有关张继科因借钱欠债及传播女演员隐私视频传闻在网络上沸沸扬扬,张继科方两次发声否认,同时向媒体透露准备起诉。
4月2日晚间,爆料者李微敖发长文回应,“我为什么要对“张继科事件”发声”?
李微敖在回应中称,2020年,有武汉的朋友们告诉他,一位武汉的S先生,张继科欠他很多的钱,于是S先生向张讨债。在此前后,张继科给了几段明星某女士的隐私视频给S先生。S先生转而向某女士要钱,结果某女士报案,S先生在2020年2月被抓。他对此产生了兴趣,于是进行了比较长时间的采访。
李微敖透露了该案件的部分细节,并在文中曝光张继科借贷合同,称自己将认真积极应对张继科方的起诉。
根据李微敖晒出的欠条显示,张继科借款500万,借款周期为25天,超过25天后利息按月息1.99%计算。按照这一标准计算,逾期未归还本金的话,每个月利息就将近10万元,一年利息将近120万元,年息将近24%。
律师谈“张继科事件”:
若属实 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如事情属实,从目前呈现的整个事件过程来看,主要涉及三方面的法律关系:
首先是民事方面的侵权,包括张继科拍摄或传阅涉及第三人的隐私视频和照片构成的侵权,以及相关人员公布相应信息是否构成对张继科的侵权。
其次是张继科与债权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包括该民间借贷行为是否真实存在,该民间借贷法律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最后是刑事方面的敲诈勒索,除相关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已由生效判决确认,张继科在该刑案中处于什么角色,是共犯还是帮助犯或教唆犯,还是仅为证人等等。
来源:中国新闻社综合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新闻网、红星新闻、中新经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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