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移民局修改法律,因"双重意图"被拒,将成历史!
常常有人抱怨,因为入境加拿大时,被认为具有“双重意图”惨遭多次拒绝,尽管已经提供文件证明他们与原籍国的紧密联系以及尊重以前签证限制的历史,还是不能让移民官员满意。
是的,之前的《移民和难民保护法》,授予移民官的权利很大,只要认为你有可能在授权停留之后继续逗留加拿大,就会拒签。
什么是双重意图?
当外国公民申请了以访客、学生或劳工的身份入境加拿大一段临时时间时,流露出想要在加拿大申请永久居留,即存在双重意图(dualintent)。
今天,历史或将改写!
双重意图不会直接导致临时居民申请被拒签
4 月 5 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更新了其针对IRCC工作人员处理“双重意图”案件的程序说明。
对双重意图指令进行修正,即承认有两个意图,最初是临时居留,最终是永久居留,是合法的。两种意图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矛盾的。
在将《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 第 22(2) 款应用于决策过程时,应使用双重意图的合法性。
第 22(2) 款规定,外国国民成为永久居民的意图并不妨碍他们成为临时居民,只要 IRCC 官员确信他们将在授权逗留结束时离开加拿大。
更新后的说明还包括一个关于临时居民到永久居民项目的部分,提醒 IRCC 官员加拿大积极向外国人推广这些项目,加拿大的工作经验是成功定居的基础。
依赖于吸引具有基本技能或经验的临时居民的便利途径,
例如农业食品试点 (AFP,Agri-Food Pilot)、看护人试点(Caregiver Pilot)和加拿大经验类(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这些途径一直被视为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其他项目为在加拿大工作或学习经历的申请人提供额外加分。
在学习许可申请的情况下,官员需要考虑到加拿大积极向潜在学生推广学习-工作永久居留途径,并鼓励这些学生表明他们希望永久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网站上的说明说,如果该官员确信申请人将在其授权逗留结束时离开加拿大,“无论正在进行或未来可能的永久居留申请的任何负面结果如何,临时居留申请都可能获得批准”。
IRCC 官员如何评估双重意图
为了批准临时居民申请,官员必须确信申请人有在其授权停留期结束时离开加拿大的真实意图。在评估这一点时,必须宙核申请人的个人情况。
该官员可能会考虑:
与祖国的义务和联系 逗留的目的和背景 提交的文件和信息的可信度 过去遵守适用于临时居民(访客、学生和工人)的 IRPA 和 IRPR 的要求,以及以及生物识别信息共享中可用的信息
ref: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corporate/publications-manuals/operational-bulletins-manuals/temporary-residents/visitors/dual-intent-applicants.html#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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