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爱犬作为财产判给前妻,思念狗子的他决定修改法律:宠物是家人!
嗨,我是小软柿子。
根据我国法律,宠物狗被定义为主人的“财产”。
在美国也是如此,直到这个叫蒂姆·施鲁姆 (Tim Shrum)的男人改变了这一切。
六年前,蒂姆与妻子结婚。妻子带来了她一年前领养的西施犬“Tryp”,于是,他们两人一狗组成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蒂姆很爱Tryp,他每天带它散步,给它喂食、洗澡,定期去医院检查,连上班都会偶尔带着。
同样的,狗子也很喜欢蒂姆。
它总是粘着他,在他工作的时候四仰八叉地躺在旁边睡觉……
然而在去年,一人一狗的情谊却被硬生生地打破了。
因为,蒂姆和妻子离婚了。
虽然他和Tryp感情深厚,但根据美国法律,Tryp是前妻婚前领养的,只能算作她的私人财产,离婚后,也应归前妻所有。
于是,有一天下班回家,蒂姆发现狗狗被带走了。
为了见到心爱的狗子,蒂姆一直在努力奔走。他多次找到前妻协商,希望获得狗狗的共同抚养权,或者探视权,却都被拒绝了。
不甘心的他,又找到当地离婚法庭,但在法律上,宠物属于财产的规定很清晰,所以也被拒绝了。
自Tryp被带走之后,蒂姆再也没有见过它。
他非常难过,甚至无数次幻想Tryp见不到自己时,会不会疑惑:爸爸到底去哪了?
它会不会在等着自己回家……
这一切都让他清晰地意识到一个问题:
法律并没跟上人类对于宠物的认知。
早些年,人类蓄养动物可能是为了看家护院,更注重实用性;可如今,人们养宠物更多的是为了满足情感需求,他们把宠物视为家庭的一员,甚至是自己的孩子。
所以,走投无路的蒂姆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修改法律!!!
他起草了一份“TRYP法案”,也叫“你的宠物权益法案”:
它允许法官将宠物自身的权益纳入考量,判给哪方对宠物更好,那就判给那一方,有点类似孩子的监护权。
然后,他还找到了一位州议员和一位参议员,说服他们成为“TRYP法案”的提案人。如今该法案就在田纳西的立法机构里审议着:
1月26日,被引入审议,并通过了首次考虑;
1月30日,通过二次考虑,递交至参议院司法委员会。
就目前来看,还算顺利。
蒂姆十分开心,如果坚持下去,说不定“TRYP法案”真的会被写进宪法里!
主要也是因为近些年来,“宠物是家庭一份子”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导致很多律师和法官在处理宠物监护权的问题上,会有些困难。
(示意图)
当然,也要归功于美国的一些先行州。
2017年,阿拉斯加通过了一项类似“TRYP法案”的离婚法修正案,要求法官首先考虑到动物福祉,再决定如何分配监护权的问题。
法案推出后轰动一时,得到了很多民众和动保团体的支持,很快,又有五个地方通过了类似的法案,分别是加州、纽约州、新罕布什尔州、伊利诺伊州,以及华盛顿特区。
也许不久之后,田纳西就会成为美国第七个有“宠物监护权”的地方了。
虽然也有人对此持反对意见,担心会引起更多的诉讼,但事实上证明他们多虑了,该法案实实在在地帮助了那些明明更爱宠物,却因离婚等客观因素差点失去它们的人。
遗憾的是,法律一般不具有追溯性,即便TRYP法案真的通过了,施鲁姆的前妻仍然自动享有Tryp的监护权。
蒂姆想和Tryp重聚,还得看前妻松不松口......
但他表示,自己这么做,是为了让其他人不再遭受这种痛苦。
最后,希望“TRYP法案”可以顺利通过,希望蒂姆可以早日见到心爱的狗子,希望我国也可以重视起宠物抚养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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