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年1月22日—1626年4月9日),第一代圣阿尔本子爵(1st Viscount St Alban),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散文家、哲学家。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实验科学的创始人,是近代归纳法的创始人,又是给科学研究程序进行逻辑组织化的先驱。主要著作有《新工具》《论科学的增进》以及《学术的伟大复兴》等。在《论读书》的文章内容里,培根告诉人们:只有博学和广泛阅读的人才能有效地实施自己的人生计划,更专业地料理自己的事物,更健康和稳定地拥有自己的生活。他精辟地指出“阅读使人完整;交谈使人机敏,写作使人严谨”,同时也告诫 “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他尤其反对脱离生活实际,为读书而读书:“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培根1561年1月22日出生在英国的一个贵族家庭,父亲尼古拉·培根爵士曾担任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的掌玺大臣(The Lord Keeper of the Great Seal)达20年之久。
培根自幼接受神学、科学和数学教育。他天资聪颖,年仅十二岁便被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录取深造,修习拉丁语、古希腊语和古典文学,伊丽莎白女王赞其“少年天才”。然而尽管培根才华出众,获得各种盛誉,但他并不喜欢在剑桥大学渡过的三年,主要原因是对学校教学内容和方法不满,尤其不赞同亚里斯多德的学说。
( Si tabula daretur digna animum mallem)从剑桥毕业后,培根入职英国驻法大使馆。任职两年半期间,他专研法语、民法和外交。1581年,23岁的培根当选为英国国会议员。1602年他受封为爵士,1613年被任命为首席检察官。1616年,培根进入英国枢密院(Privy Council,国王任命之的顾问委员会,成员均为贵族),职业生涯达到高峰。一年后,升任其父亲曾担任过的掌玺大臣。次年(1618年),培根便超越了父亲的成就,荣任英国最高政职大法官(Lord Chancellor)。然而好景不常,1621年培根被控受贿而入狱,成为“伦敦塔”(London Tower)里的阶下囚,他自辯为受政敌陷害。入狱未久,国王便动了恻隐之心予而赦免其出狱,但培根的政治生涯也就此告终。△伦敦格雷律师学院(Gray's Inn)里的培根雕像培根曾在政界达到过很显赫的地位,但他从政的目的,却是为了获一定的经济收入以支撑自己的科学和哲学研究。他说:“我无意功名利禄、升官发财,我只想得到一个职位以谋生并有足够的业余闲暇使我能从事我所热爱的科学研究”。他在给友人的一封信里说,“我在政治上的抱负是有限的,但我在哲学方面的志趣却犹如无垠汪洋”。所以当他获释出狱、与政治脱缘后,便全身心地投入了对科学方法的研究与哲学的思考。
培根所处的文艺复兴时代也可称作“质疑”的时代,即对先前的各类知识不是全盘接受,而是提出质疑。当时欧洲知识的整体都在发生巨大的更新。15世纪的“大航海时代”发现了新大陆,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对地理和人类自身的重新理解。培根毕生有两个宏大的目标:彻底地重新审视以往的全部知识、用新的科学方法获取新的知识。培根对以往知识的最大质疑,是其并未产生造福民众的发明而沦为空谈。他在自己的研究中屡屡提到对西方文明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国三大发明:指南针、印刷术和火药。他认为哲学应该丢开所有书本知识,从头开始,用新的眼光观察世界并建立一个新的知识体系。培根主张让普通民众用理性和逻辑去思考社会和道德问题,使人们自己得出结论,并让社会进一步迈向民主。他的哲学著作有《学术的进步》(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新工具》(Novum Organum)等。培根倡导以经验主义哲学和严谨的归纳法(inductive method) 作为科学观察和研究的“新工具”,即先调查积累资料,然后再做细致入微的分析,最后进行实验来对分析进行论证,这些都是和先前普遍接受的亚里斯多德和柏拉图的演绎学说相悖的。培根曾计划撰写一套6卷本巨著《伟大的复兴》(The Great Instauration),主题分别是:1)科学的分类、2)新工具、3)宇宙现象、4)智力的阶梯、5)新哲学的预测、6)能动的科学。这里的“复兴”指的是改造人类的知识,复兴科学。这是一个宏伟的蓝图,培根最终因精力有限没能将其全部完成,但是从其一生推行的理念和著述中我们可领略到他的基本精神。他在《伟大的复兴》已完成的部分里详细阐述了他倡导的观察和实践为基础的科学论证法,奠定了他在科学革命及启蒙时期不朽的地位。为此,培根被誉为“科学实证论之父”。培根的去世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说是“以身殉职”——把生命献给了科学研究。他那个年代没有冰箱,1626年的3月,培根在户外进行了一系列的冰冻实验,把雪块塞进被宰杀的母鸡腹部以观察冷冻保鲜的效果。因天寒地冻,培根在试验过程中感冒着凉。当时他寄宿在伦敦一友人家中,房里由于没有取暖装置,如同冰窟,室内霉味又重,致使他很快患上了支气管炎,后又发展为肺炎。一周后,这位伟大的人物于1626年的4月9日逝去。培根是一位语言大师。英语里的这些精湛词语都是培根所创:“hostages to fortune”(“听天由命”), “What is truth? Said jesting Pilate” ( “善戏谑的彼拉多曾说:‘真理是什么呢?’” ), “If the Hill will not come to Mahomet, Mahomet will go to the Hill” ( “大山不向穆罕穆德移来,穆罕穆德就会向大山走去” )。1999年版的《牛津引语词典》(Oxford Dictionary of Quotations)至少收入了91个培根在《散文集》中使用的词句。培根还是位杰出的文学家。他的文笔简短精炼,善用比喻和谚语来阐述复杂的观点。这也使他的作品更容易被当时未受过高等教育的芸芸大众所接受。虽然培根留下的诗作不多,但英国文坛却公认他为concealed poet(深藏不露的诗人)。英国著名诗人雪莱说培根是位大诗人:“他的语言具有一种甜美且庄严的节奏,这种节奏充分满足了感官的享受,正如他的哲学思想所具有的近乎超人的智慧满足了人们的理性需求一样”(His language has a sweet and majestic rhythm, which satisfies the sense, no less than the almost superhuman wisdom of his philosophy satisfies the intellect)。培根未完成的小说《新亚特兰蒂斯》(New Atlantis)描绘了他心目中的乌托邦理想世界。在新亚特兰蒂斯,人们崇尚着感恩和启蒙,尊严和华贵,虔诚和无私的奉献。书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理想国中的所罗门宫(Salomon’s House)。这是培根理想中的大学,它宛如一个百科全书般的科学圣殿,一座集聚人文和自然科学精华的圣地。培根与莎士比亚出生于同一时代,只比莎士比亚早出生三年而已,培根出生于1561年,莎士比亚出生于1564年。英国文坛历来对莎士比亚的身份和莎士比亚剧作的原始作者身份存有争议,且大多和培根有关。有人说莎士比亚的剧作全部或大部分是培根写的,甚至有人说莎士比亚就是培根的笔名。他们绘声绘色地列举出莎士比亚剧本中与培根先前发表过的文章雷同之处,其学说颇似中国红楼梦研究中的“索隐派”。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能够写出莎士比亚不朽作品的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作者必须是无以伦比的文学天才,2)他所受到的教育必须远远超过英国任何大学毕业生,3)他必须是位语言天才,精通拉丁语、希腊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法语,4)他应熟读所有西方经典著作,包括荷马、奥维德(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古罗马诗人)、西塞罗(古罗马哲学家)等,5)他必须具备渊博的科学和哲学知识,6)他必须是训练有素的律师,对法律条文了如指掌,6)他必须熟悉和了解英国和法国宫廷里的礼节路数,7)他曾周游过列国,8)他熟悉贵族独有的体育项目。他们认为历史上传说的莎士比亚并不具备这些条件,甚至没有莎士比亚接受过什么样教育的明确记录,也没有任何历史记载说莎士比亚有过什么书、给什么人写过什么信、去过什么国家。而培根则具备上述所有的条件。至于培根为什么要隐姓埋名地写下这些不朽名剧呢?持“培根就是莎士比亚”观点的人解释为:在培根那个时代,从事剧本创作和演出的人地位很低,如果外界知晓他写了这些剧本会有辱身份并影响仕途,所以他就用莎士比亚作为自己的笔名了。对于这些争议,就让“索隐派”们去打口水战或笔战吧。无论如何,培根的文学才华是不容置疑的。培根还写过大量的散文,这些充满普世智慧和妙言警语的文章成为了英国文学的瑰宝,在过去的四百年里一直为英语世界一代代的学生诵读和研习。1597年培根将他的散文整理成集,以Essays(《散文集》,又译《随笔集》)为名出版。书中共收入58篇随笔文章,涉及修身养性,处世为人的各种话题。谈哲学的有真理、死亡、勇气、等;谈个人修养情操的有礼节、亲情、友情、抱负、爱、恨、妒忌、猜疑等;谈政治的有党派、殖民等;谈社会的宗教、迷信、贵族制度、婚姻等;谈经济的有理财、消费等。培根的《散文集》与莎士比亚的戏剧齐名,代表着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高的文学成就。正因如此,培根的《散文集》被西方很多高等院校列为人文学科学生的必读书之一。培根《散文集》中的《论无神论》和《论迷信》,深深地影响了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的思想。从《论帝国》到《论善与性善》,他阐述了从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到前启蒙时代的西方思想。培根以一位仁慈、理性的智者角度向读者展示了他的世界观,就像古雅典的学者追随苏格拉底一样,任何时代的任何读者都可以从他的《散文集》中领悟到闪烁着的真知灼见。培根《散文集》中最重要、最精彩的一篇便是Of Studies,这是一篇学英语的学生都应能背诵的文章。《论读书》篇幅不长,但它朗朗上口,读起来完全是一种享受,很少有人不一气读完而中辍的。培根的文字历来以言简意赅著称,英国文坛称他为 “great orator without oratory” (不用华丽辞藻的演说家)。这篇散文无论在语言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是文采飞扬,精彩纷呈。培根所处的时代是中古英语和近代英语交替之际,他的散文里还有不少中古英语的特点,所以如果看到“a man write little, he confer little, he read little, he had need have a great memory, Reading maketh a full man”,读者需知那并非语法错误或拼写错误。《论读书》共500词,培根在开篇句中用寥寥9个词就勾勒出读书的作用:“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 and for ability.”。中文素以简洁著称,但著名文学家王佐良先生翻译此句还是用了14个字——“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王佐良先生想必绞尽了脑汁,希冀译文的形式、风格及内容保持与原文一致,这14个字一定已是他觉得最简洁的译法。然而穷尽其力,《论读书》的原文为500词,王先生的译文仍有700字。乏力取胜,非不为,实不能为也,培根的语言天赋着实令人钦佩。在《论读书》的文章内容里,培根告诉人们:只有博学和广泛阅读的人才能有效地实施自己的人生计划,更专业地料理自己的事物,更健康和稳定地拥有自己的生活。他精辟地指出“阅读使人完整;交谈使人机敏,写作使人严谨”,同时也告诫 “读书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太盛则矫”。他尤其反对脱离生活实际,为读书而读书:“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培根还提醒读者看书时要有批判眼光,“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读书需有所鉴别,“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须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很有意思的是培根说书可以请人代读,但收效完全不同:“书亦可请人代读,取其所作摘要,但只限题材较次或价值不高者,否则书经提炼犹如水经蒸馏,淡而无味矣”。此外,培根还提出读不同的书会带来不同的见识和灵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最后培根还说读书具备身心疗效,“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以上引语均取自王佐良先生的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