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迎利好!银保监会发声,看八大要点
银保监会4月27日发布《关于2023年加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的通知》(下称《通知》)。
来看八大关键表述:
《通知》指出,今年总体将继续保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态势,服务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服务精准度持续提升,保险保障渠道逐步拓展。贷款利率总体保持平稳,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逐步降低。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末,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5.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4.6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客户数达到4010.5万户。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对接小微市场主体,精准发掘重点领域服务需求。聚焦住宿、餐饮、零售、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交通运输、外贸等领域小微市场主体,特别是经营前景良好、因疫情影响经营尚未完全恢复的小微企业,满足其合理金融需求,促进纾困解难、扩大内需和稳定就业,支持经济复苏。
同时,《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立足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围绕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发展,构建专业化的服务机制,加大内部激励力度。优化服务模式,综合运用动产和知识产权、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融资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服务方式,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加强与直接融资有机衔接,培育小微企业成为创新发源地。加大制造业小微企业中长期资金供给,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助力提升产业链韧性。
对于缺信用信息、缺抵押担保的个体工商户,《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运用经营信息、交易流水、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维度数据,积极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实现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鼓励发展随借随还贷款产品,更好满足个体工商户用款急、期限短、频度高的资金需求。
银保监会指出,《通知》紧扣提升服务质量主题,细化了对银行的服务要求。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重点围绕小微企业无贷户扩大服务覆盖面,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的挖掘运用,增加信用贷款投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发小微企业续贷专门产品或完善现有产品续贷功能,合理确定本行续贷条件,严禁为挪用于非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办理续贷,不得用续贷掩盖信用风险。
《通知》要求,要规范小微企业服务收费行为,充分了解、严格审核、持续评估第三方机构收费情况,发现存在违规收费、收费过高的及时停止合作。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合理控制贷款质量。健全完善小微市场主体诉求回应机制,认真回应小微企业合理诉求,指导基层分支机构、客户经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服务第一线。
针对不同类型、规模银行,《通知》也提出了不同的服务要求。其中,地方法人银行要坚守服务当地的定位,加强营销获客、授信审批、风险管理等能力建设,利用人缘、地缘优势,探索构建有效的小微企业服务模式,打造小微金融“金字招牌”和“百年老店”。
政策性银行则要与转贷行健全小微企业转贷款业务合作机制。《通知》明确,政策性银行与转贷行要在自主协商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转贷款利率。转贷行要将转贷款利率优惠有效传导至实际用款人,通过转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终端平均利率不得高于上一季度当地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利率水平。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构建保险服务小微企业机制、拓展保险保障渠道的具体要求。
机构层面,要求保险业树立为小微企业提供全面、系统风险保障的理念,明确专门部门统筹小微企业保险工作,梳理服务小微企业的各类保险业务。要求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小微企业的覆盖面。支持保险公司与政府、银行等围绕服务小微企业开展多元化合作。
产品服务层面,鼓励保险公司按照商业可持续、保费合理的原则,针对各类小微市场主体丰富产品种类,设计专属保险方案,推出灵活缴费服务方式,探索简易化定损理赔模式。推广服务小微企业的工程建设、物流运输、灾害应对、产品责任等各类财产保险产品,丰富面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企业关系人的健康、意外、养老等人身保险产品。
校对: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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