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3岁富家女,因谈了18个男友,被判死刑,行刑前说出一句话,惊世骇俗
1983年,一位名叫翟曼霞的姑娘,因天气炎热,到河里游泳。
然而让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的事情是,不久后她竟因此被判处枪决,罪名令人难以置信。
翟曼霞于1960年出生于陕西西安的一个富裕家庭中,父母都是当地的生意人,所以从小翟曼霞就经常跟随父母一起出入一些高档场所。
随着见识的不断增长,翟曼霞的思想也就跟着发生了变化,逐渐从一个保守的女孩成长为一名思想前卫的“潮人”。
在当时的那个年代,普通人的穿着一般都是以黑白灰为主。
但是翟曼霞却早已经开始穿搭一些凸显身体曲线的衣服,抹着红唇踩着高跟鞋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周围的人都说“翟曼霞是一个不检点的人,穿着如此暴露,严重损害中国人的形象”。
每次听到别人对自己的评价,翟曼霞并不放在心上,她说“这是我的生活方式,你们可以不喜欢,但是却不能阻挡我如何打扮自己”。
翟曼霞的穿着虽然受到周围人的热议,但是却引起一位社会上大哥的注意。
为了讨取翟曼霞的欢心,这位大哥不是请翟曼霞吃饭,就是赠送她一些昂贵的礼物。
在大哥强烈的攻势下,翟曼霞很快就沦陷了,并与这位社会大哥确立恋爱关系。
对于翟曼霞来说,前卫不仅仅只体现在穿着打扮上,更是体现在内心深处的思想状态上。
很快翟曼霞就和这位大哥发生了关系,甚至天真的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还将自己和男友的恋爱关系告诉自己所有的家人和朋友。
可是好景不长,大哥在玩腻了之后便将翟曼霞“拒之门外”,这时候翟曼霞才真正体会到社会的险恶。
大哭一场之后,翟曼霞决定彻底忘掉这一段感情,紧接着便开始用自己的方式“报复”社会。
翟曼霞说“既然男人可以在玩腻了之后抛弃女人,为何女人不能玩弄男人?”
在这之后,翟曼霞对于自己的追求者几乎“来者不拒”,据翟曼霞交代,他一共和十八个男人发生过关系。
且不说在当时那个封建的年代,即便是到了现在,一个女人和十八个人发生过性关系也是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虽然许多人都对翟曼霞的事情嗤之以鼻,但是因为不牵扯到自己的利益,大部分人在听了之后基本上都是一笑而过。
1983年的夏天,天气燥热,因为不堪忍受燥热的天气,翟曼霞便穿着泳装来到附近的河中游泳。
只见翟曼霞穿着一身高叉泳装,白花花的皮肤在河水中时隐时现。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女性穿泳装游泳很正常,可是在当时的封建条框下,身穿泳装的女子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不守妇道”。
翟曼霞在河中游泳的事情很快就吸引到许多人的眼光,在河边站着将近十余名的男子在欣赏着翟曼霞曼妙的身材。
这时候一位大妈来到河边愤愤不平的说道“真不要脸,穿着这么暴露的衣服,又来勾引哪一家的男人?”。
翟曼霞听了之后也不生气,站起来淡定的说道“怎么?勾引你家男人了吗?看你五大三粗的身材,你勾引人都没人搭理你”。
这句话差点把站在岸上的大妈气晕,随后大妈来到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声称有一位女子正在河里耍流氓。
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国家对“流氓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几乎到了“绝不容忍”的地步,已经有许多人因为生活不检点等被判处流氓罪。
办案人员来到现场之后,看到身着暴露服装的翟曼霞,当即将她带回派出所审问。
经过审问才知道,翟曼霞不仅在平常的生活中穿着暴露,还曾经和十八名男子发生过关系。
对于普通人来说,和异性单独相处都会感到浑身不自在,翟曼霞竟然还大方的承认自己的“历史”。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对社会危害极大的流氓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而翟曼霞恰逢国家严打时期,在加上行为较为恶劣,在当地造成很大的影响,经过法庭的审判,最终法官决定判处翟曼霞死刑。
在执行死刑前,翟曼霞大声的说道“姓生活自由是我的生活方式,你们是在掠夺人类的生活权利”。
伴随着两声枪响,翟曼霞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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