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医保!最新发布会来了
来源:证券时报
5月18日,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 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相关负责人指出,2018-2022年,全国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5年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年度总收入由2.14万亿元增长至3.09万亿元,年度总支出由1.78万亿元增长至2.46万亿元,基金运行平稳,有所结余。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基本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协同发展、互补互促的适宜路径和有效模式。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同时,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有所结余
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表示,5年来,我国健全世界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2018-2022年,全国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医保助力近1000万户贫困居民成功脱贫。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年度总收入由2.14万亿元增长至3.09万亿元,年度总支出由1.78万亿元增长至2.46万亿元,基金运行平稳,有所结余。财政每年对居民参保缴费人均补助标准从490元增长至610元。仅2022年,财政补助总额就达6000亿元。
5年来,国家医保局加快医保谈判节奏,推动一大批独家品种的抗癌药、罕见病用药以适宜价格纳入医保,加上报销后累计为患者减负超5000亿元。同时,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国家组织集采333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集采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8种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超80%;连同地方联盟采购,累计减负约5000亿元。
胡静林还表示,5年来,鼓励行业研发创新,建立了以新药为主体的医保准入和谈判续约机制。医保对新药的支出从2019年的59.49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481.89亿元,增长了7.1倍。医药企业创新动力日趋强劲,A股市值前10名药企中,2022年的总研发投入是2018年的2.48倍。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李滔补充道,医保目录实现”一年一调“,新药更快惠及患者。超过80%的新药现在能够在上市两年内纳入医保。比如,2022年目录调整新增的108个谈判和竞价药品中,有105个是近5年上市的新药,相当一部分药品实现了当年获批、当年纳入医保目录。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在被问及促进商保发展方面有哪些考虑和措施时,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回应道,近年来,各地开展的惠民保项目,可以作为一种具有普惠属性的商业医疗保险,也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探索。
黄华波表示,在厘清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医保部门探索采取了一些措施,助力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具体体现在“三个着力”上:
第一,着力推动信息共享。在确保医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医保部门在全国12个城市开展了医保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试点,充分发挥医保数据资源的作用。在试点城市,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查询获取个人医保相关信息,并且经过个人授权以后,向商业保险公司开放相关个人信息,为群众在办理商保投保、理赔申请这些手续的时候提供更多便利。
第二,着力支持经办协同。医保部门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通过承办基本医保的相关业务,不仅有利于商保公司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并有利于商保公司优化保险服务流程,打通经办服务渠道。一些地方还支持引导商保公司简化理赔程序,推动实现商保理赔便利化,大幅提升商保产品吸引力。
第三,着力提升基金效能。医保部门深入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常态化开展国家药品目录准入谈判,持续强化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为商业医疗保险合理控费、降低经营压力,营造了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黄华波明确,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基本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协同发展、互补互促的适宜路径和有效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
在降低生育成本方面,李滔表示,国家医保局会持续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李滔指出,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2022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2.4亿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891亿元。生育保险通过发挥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作用,均衡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减轻了用人单位雇佣女职工的顾虑,对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具有重要意义。
李滔表示,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保险待遇,确保应享尽享。要求各地及时将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确保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落实好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确保待遇衔接、及时结算。
此外,国家医保局多措并举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2年7月,国家医保局与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李滔明确,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持续指导地方扎实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有关工作,巩固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同时加强部门协同,推动生育保险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面,胡静林指出,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8亿,占比19.8%,即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也逐步成为社会焦点。
为了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护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国家组织了15个城市统一开展长护保险试点工作。截至2022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9亿,累计有195万人享受待遇,累计支出基金624亿元,年人均支出1.4万元。
胡静林表示,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目标。一是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负担。二是促进了服务体系发展,试点地区服务机构达到7600家,是原来的4倍。三是解决就业,护理人员数从原来的3万多人增加到33万人。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要持续深入抓好现有试点。对前期试点中已形成的多方共担筹资机制、公平适度待遇保障机制等,深入探索完善。对国家层面已明确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推动地方健全落实。
同时,要谋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顶层设计。在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年将着力研究完善制度建设总体目标和远景规划,统一制度定位和框架,统一政策标准,规范管理运行,推动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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