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止中国公民买房?
近一段时间,美国政坛及海外媒体,掀起“美国禁止中国公民买房“的炒作。
事实上,美国禁止不了中国公民在美国买房:在美国买房是不受国籍限制的权利。
在美国境内的所有人,
绿卡持有者有居留权、工作许可权,某些福利待遇,
公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审判权(陪审员义务)。
除此之外,在美国境内
其他国家公民的权利与美国公民并没有区别;
甚至
就连在美国的外国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和美国公民也一样:
2001年反恐战争以来,美国一直把捉拿到的恐怖分子嫌疑人拘留在海外的关塔那摩湾基地;奥巴马在2008年竞选时,信誓旦旦要关闭这个拘留所,上台后马上签署总统令,2010年关闭,结果执政了八年也未兑现;因为一旦关闭这个拘留所,把恐怖分子嫌疑人关在美国本土,这些嫌疑人就会享有和美国公民相同的受审(辩护)权利。
禁止外国人买房显然是违反了宪法赋予的在美国境内所有人的权利。
为什么违宪的法案还能通过?
因为制定法案的权力在议会和政府,裁定违宪的权力在联邦法院。
为什么联邦法院不去裁定?
因为还没有人打官司,法院不能自己跳出来判案。
为什么还没有人打官司?
因为还没有人受损,受损了才能提诉。
为了让法院裁定某法案违宪,有时得蓄意“寻衅滋事”,比如130年前的Plessy v Fergusson 这个案子的形成。
新奥尔良所在的路易斯安那州1890年通过了法案,在火车上分黑人车厢和白人车厢,黑人违规乘坐白人车厢处25美元(相当于2023年八百多美元)罚金或20天拘役。有好事者想挑战这法案,经过一番策划,在1892年招募了1/8黑人血统的Homer Plessy, 让他违规去乘坐白人车厢。为确保能够形成官司,还安排了警察,在Plessy拒绝离开白人车厢时,逮捕了违反该法案的Homer Plessy。这行径其实是个典型的“寻衅滋事“。
Homer Plessy蓄意“寻滋”索捕所在地
好事者让Plessy“寻滋索捕”成功,就可以在联邦法院上针对该法案是否违宪的进行较量了,虽然经过三级审理,最高法院以7:1裁定该法案不违宪(因为是“隔离但平等”,黑人车厢的条件和白人车厢相同)。
Plessy v Fergusson 这个案子的形成,是好事者以制造受害者为手段,来挑战地方法案。更多的案例是,好事者招募实际的受损人来挑战法规。著名的是2008年的个人拥枪权案 DC v Heller。
美国宪法的第二修正案赋予了个人拥枪的权利,但其原始行文有点含混。
这个行文可以解释为是各州有权武装自己,并没明确说个人拥枪是宪法权利。
美国首都所在的哥伦比亚特区1976年通过了一个枪支限制法,实质上导致了个人无法有效拥枪。这个法案实施了三十年,直到出现了一位有钱有闲的好事者Robert Levy。1941年出生的Levy,赚了好几桶金、财务自由后,五十岁的时候退休去念了个法学博士。Levy想挑战这个枪支限制法,但他自己没有枪(不是该法案的受害者),就招募了六个真正被此法案限制了的“受害者”,在联邦法院提起违宪诉讼。六人当中有一人姓Heller,所以这案件就是DC v Heller。
经过几年的审理、上诉,2008年6月26日,最高法院5:4裁定,第二修正案不只是让各州可有武装,个人也有拥枪权。
2023年7月1日,在佛罗里达州要实施的法案SB264,很大程度上在努力避免产生“违宪受害者”:只要持非旅游签证、在离军事设施8公里之外、购买不超过8千平方米土地,不受限制。
绝大多数在美国工作、生活的人,购房不会受此法案的影响;受限的是持旅游签证者。
美国的宪法爱好者(好事者)应该在等着挑战该法案,需要一个该法案的“受害者”,比如,一个持旅游签证的中国公民人去佛罗里达买房(出租房或度假屋),如果被拒,就可以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开启历史新篇章:中国公民改变美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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