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党内“头号对手”参加大选;台搞民防演习,竟找上80岁老人;员工每天“带薪如厕”3-6小时被解雇 | 每日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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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党内“头号对手”参加大选
(资料来源:参考消息)据美国媒体报道,当地时间5月24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州长罗恩·德桑蒂斯正式宣布参加2024年美国总统竞选。他被视为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在共和党内的“头号竞选对手”。
综合美国《纽约时报》网站、路透社等报道,佛罗里达州州长德桑蒂斯计划于当地时间5月24日在推特与马斯克进行音频对话直播时,宣布他2024年总统竞选活动的开始。
德桑蒂斯的政治团队证实,他将在直播中宣布竞选总统,并在同一时间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提交竞选文件。
报道称,人们普遍预计德桑蒂斯将在共和党初选中对阵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但在与马斯克对话中宣布竞选的决定有些出人意料。此举有望令德桑蒂斯在网络上获得大量关注。
据报道,该活动计划于美国东部时间下午6点(北京时间25日上午6时)举行,活动将确保德桑蒂斯作为总统候选人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是与马斯克结盟。
现年44岁的德桑蒂斯被视为特朗普最具潜力的共和党对手。他在共和党人中不断上升的知名度和筹款能力,可能使他成为特朗普再次入主白宫的最大威胁。
简评:
特朗普如今是内忧外患了,一边是民主党死死抓着他各种把柄要起诉他,另一边是共和党内部已经逐渐形成了另一个帮派逐渐威胁到他的党内地位。2024大选怎么看对懂王都是极为不利的。再加上现在的美国民众实在是没有兴趣再看拜登和特朗普在2024大决战了,对这俩人基本已经免疫,所以2024大选还真不好说,突然闯出来一匹黑马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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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搞民防演习,竟找上80岁老人
(资料来源:海外网)为顺应美国提出的加强后备力量要求,民进党当局扩大招募和训练民防。结果一名80岁老人竟接到民防召集通知书。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5月24日报道,台北市中正区区公所6月13日将举办民防团队编组演习,日前发出民防人员召集通知书,结果网上传出已80岁高龄的郑姓老人收到召集通知,须参加常训;若违反“民防法”,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
根据台“民防法”,岛内民众依规定参加民防团队编组,接受民防训练、演习等;成年民众未满70岁者,依其生活区域、专长、经验、体能,经遴选参加民防总队、民防团及民防分团编组。有台媒披露,所谓“民防课程”是由警察局、台当局防务主管部门的巡回教官上课,课程包括急救技能、防灾设施及工具操作。
台北中正区区长林聪明称,民防团召集没有年龄限制,且郑姓老人是邻长,按规定邻长战时就是民防团的一员。他还称,受召只是上课而已,属于常年训练。
台北市议员徐弘庭认为,邻长收到民防召集通知书,流程应该检讨,70岁以下比较适合。另一议员李傅中武称,民防团应该按年龄来分,虽然人不好找,但找80岁老人去不太合适。
岛内网络上也激起热烈讨论,有网友听闻后感叹太离谱了,80岁的人还要受这种磨难。还有网友质疑,“太夸张了,难不成全民都要有随时上战场的心理准备吗?”有人质问,“战争的残酷不分年龄、男女,这是台湾人要的?”有岛内舆论直批蔡英文当局在贩卖“战争恐惧”,质问其执政7年后为台湾留下什么?是透支未来子孙的钱,举债支付的新式战机采购、海空战力提升计划等一堆特别预算,还是兵凶战危的两岸关系?
简评:
笑死,岂止是“不太合适”,台湾省真缺人缺到这种地步了?连80岁的老头都不放过?老人活到80岁,身心都还要经受台湾当局给予的这种磨难,你们还是人吗?怎么不把岛内当官儿的爸妈都拉去训练训练?把战争的恐惧传递给台湾省每一个老百姓,菜菜子,真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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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每天“带薪如厕”3-6小时被解雇
(资料来源:环球时报)王某于200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2013年4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的《员工手册》由《公司简介》《员工就业相关规则》《附加规则》三部分组成。王某已通过签收的方式,确认收到了第三版《员工手册》,并表示已进行阅读。
2014年6月,公司设置特别任务室,并将王某调至该任务室。该任务室工作人员为王某一人,并由总经理直接管理,完成总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2014年12月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进行手术,2015年1月伤口愈合,但其表示一直存在疼痛感。2015年7月开始,王某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
据记录,自2015年9月7日至17日(9月13日除外)王某每天分二至三次,共计22次,每次停留时间为47分钟至196分钟,每天分别在厕所停留时间为3小时50分钟、4小时28分钟、4小时18分钟、2小时32分钟、4小时35分钟、4小时16分钟、4小时29分钟、4小时01分钟、5小时29分钟、5小时22分钟。
2015年9月22日,公司就王某长时间停留厕所事宜同其沟通,并对沟通过程作书面记录。在征得公司工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公司于当日做出《惩罚解雇通知书》,以《员工就业相关规则》第一部分“就业规则”第79条第1款第(3)项“迟到、早退、未经允许因私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15次或一年内累计达25次时”的规定,决定2015年9月23日解除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解雇合法
王某于2015年10月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公司属违法解雇,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
庭审中,王某表示其接受总经理的直接领导,工作内容是一些临时性任务。法院认为,待岗亦是一种应有的工作状态,长期长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势必造成在有临时任务时无法对王某进行分配的结果,“没有工作内容”不能成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理由。且一天工作时间有8小时,在厕所停留的时间,已脱离了正常上厕所的范围。
综上,法院对王某长期长时间停留卫生间的行为属于因私离岗,其行为违反《员工手册》。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所依据的《员工手册》已经过民主程序,且公司已向王某送达,判决公司解除与王某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有效。
法院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一审法院判决依法予以维持。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仍不服,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
高院
2015年9月7日至9月17日期间,王某每日在公司卫生间停留时间,已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范围。在公司拟对王某进行处罚前与王某沟通中,王某亦未对其在工作期间长时间停留于卫生间予以合理解释。
故公司依据其《员工手册》中“就业规则”对因私离岗的定义及处罚规定,经该公司工会同意,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并不违法,是正确的。
综上,2016年10月3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简评:
这......虽然乌鸦给大家写过《带薪摸鱼指南》,但教大家的是在上班的时候可以抽空去拉个屎,而不是像这位老哥一样在带薪拉屎的时候抽空上个班摸鱼有度,资本家都不是傻子,小心到时候被炒鱿鱼,可真就得不偿失了......
今天的大新闻就到这儿啦
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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