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微信推荐机制调整了,可能有些朋友会收不到我们的推送,大家别忘了给视角学社加上星标,以免错过更多精彩!轰动一时的吴谢宇弑母案,昨天二审维持死刑原判:死刑。罪责差不多就此一锤定音,然而,关于这个案子的真相,不仅没有因此厘清,甚至反而显得更加扑朔迷离了。
2015年7月10日,吴谢宇在福州家中将母亲谢天琴杀害,并以其母要陪他去美国留学的名义四处借钱,在筹得144万元后逃亡。他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次年2月,河南的一处ATM机拍下他取款的身影。也是在那时,他主动向舅舅提示,亲友和警方才于2月14日发现已遇害的谢天琴尸体,而他一直通过家中密布的摄像头,监控着凶案现场的一举一动。此后,他就此人间蒸发,直至2019年4月在重庆被捕。
这个案子之所以引起巨大震动,并不仅仅在于“弑母”本身,还在于吴谢宇的特殊身份和形象落差:他一直是个好学生,公认的“学霸”,被称为“宇神”,也是北京大学的高材生,为什么一个看起来最不可能弑母的人会弑母?很多人自然会想到,这一定是中国的教育在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公众对此案的广泛关注,还因为它始终包裹在谜团之中。很多人都注意到其特殊作案手法(用活性炭包裹母亲尸体,确保其很久都未被发现)、缜密的计划,但这都是事后不难厘清的,这里真正的谜团并非凶手是谁、如何作案,更非推理故事中的“不在场证明”,而是这些明明都知道,但即便凶手归案,却仍搞不清楚他的作案动机。在庭上,吴谢宇供称,自己弑母的真实动机是“为了帮内心痛苦的母亲解脱”。2010年父亲吴志坚病故,给他巨大打击,家庭不再完整;母亲也很痛苦,但她一向清高自制,拒绝了亲友援助,也绝不吐露,为了不耽误他学习,几乎什么都不告诉他,这使他开始怀疑一切。他一度多次想自杀,但都不敢告诉母亲。
2015年寒假,他从北大回家,正逢母亲生病,心想母子同死,还能和父亲团聚。于是,他4月开始策划弑母,最后选定7月10日动手——他生日是10月7日,这个日期刚好倒过来,具有某种仪式感。他在庭上痛哭发抖,说自己当时没办法了,觉得这是“最伟大的”。
这个说法,很多人都不信。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断言:吴谢宇是毫无人性的精致利己主义者,弑母的真实动机是为出国留学筹钱。但这不能解释他为什么有必要弑母,因为以他的“学霸”成绩(GRE考分全球前5%),无论是要出国还是向亲友筹钱,都不是什么难事,弑母反倒显而易见地会断送自己前程。
另一位犯罪心理学家武伯欣也怀疑他的供述,因为他是否尝试自杀很难说,而他将父亲之死作为自己心理转折点,表明他是惯于“归因于外”,以此掩盖自己在法理、道德上的不可饶恕。他说弑母是想带母亲一起死,但事后的种种行为却看不出来他想自杀(他说自己忽然“不想死了”),可见这是谎言。隐藏在吴谢宇黑暗内心中的真实动机究竟是什么,全世界恐怕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了。因为这无法通过外部证据来推断,而他本人的供述又很难说是可信的——在某种程度上你也可以说,这是这位高智商罪犯最后的武器:即便你抓到了他,竟然还是很难给他定罪。历史学名著《档案中的虚构》就曾表明:刑讯庭上的供词往往都隐藏着自我辩护的主观动机,不可尽信。16世纪那些犯罪的法国平民,在对法官陈情的求赦书中讲述自己犯罪过程时,总是会“宣称杀人是未预谋的、非蓄意的,或者根据法国的法律是正当的、情有可原的”。一份成功的求赦书需要洞察法官这个特殊观众的心理:同样一件事,怎样讲述才能取得谅解而被从轻发落?可以想见,以他这样的智商,既然早就做了缜密计划(他在庭上说每一步都在他控制之中,“就像推理完成一个数学模式”),那么若说他没想过自己被捕的可能,就太不合常理了。在三年逃亡途中,甚至在做弑母计划时,恐怕他就已经一遍遍想过,万一被捕,什么样的说辞才能让自己免于一死——虽然他宣称自己曾想自杀,但矛盾的是,从他弑母后的行为看,他倒是一个求生欲很强的人。
因此,这里的关键并不是“真相究竟如何”,而是他为何认为这样的供词能取得谅解。他弑母、巨额诈骗、证件买卖的犯罪是客观事实,但事后的态度和陈述却仍能影响判决。事实上,公诉机关已经提出,他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建议法官从轻发落;而被他骗取巨款的舅舅等亲友,作为受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希望轻判,理由是“毕竟他家只有这一根独苗了”。这是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场景:中国一流的犯罪心理学家、受害人都搞不清楚他的心理动机,他在囚笼中倒似乎洞察了人们的心理,以一套巧妙编织的话语(所有人都证明他自幼口才极佳)为自己争取了一线生机。在此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他供述自己弑母的动机是“为了帮母亲解脱痛苦”,这一点你可以不信,却也难以反证,关键在于,这仿佛使他的罪恶变成了“帮助”。事实上,如果他在弑母后自杀,并留下这样的遗书陈述,公众几乎普遍会把这看作是值得同情的悲剧。这种话语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以“我是为你好”的面目出现的——哪怕是杀死你。从注重个人权利的现代社会理念来看,这其实是“人我不分”,不能意识到对方是另一个人,自己无权以此为由干涉、剥夺他人的权利,遑论生命权,然而,中国社会却还是很吃“我是为你好”这一套的。用梁漱溟的话说,中国社会自来“无我”,父母是不顾自身地奉献给子女,而子女孝顺父母时也不计自我,“他不分什么人我界限,不讲什么权利义务,所谓孝弟礼让之训,处处尚情而无我”,没有什么清晰的人我边界,所谓“我是你的,你也是我的”。吴谢宇弑母的真实动机虽然无从确知,但有一点大抵可以肯定:这个家庭中的母子关系是极其紧密的。谢天琴是教师,为人据说清高、克制,但这样的人也容易有封闭、压抑的一面,当她在丈夫去世后,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独子身上时,这很可能在有意无意中给儿子吴谢宇施加了沉重的负担。孙隆基在《美国的弑母文化》一书中指出,美国社会突出个体的自主,极其警惕外部力量的宰制与摆布,因而很排斥母亲对孩子的粘缠,一个成年后仍依赖母亲的人,几乎无一例外被视为病态,在通俗文艺中常常都没有好下场。特别是男性,如果灵魂已被妈妈占据,成长中将遭遇严重的人格发育障碍,无法爱上“第二女性”,是一系列悲剧的根源,因而“在美国,人我界限不明朗或认同混淆被视为终极邪恶”。他还强调,在美国文化中,伸张个体权力、树立终极控制的不二法门是暴力:个体为了扫清阻碍自己人格自主的外部力量,常常不惜大开杀戒。这些话,看起来就像是吴谢宇弑母案的写照:在一个价值观传统的家庭里,母亲没有自我,全身心为了儿子活着,这是奋不顾身的爱,懂事的儿子也为了满足母亲的期望竭尽全力,但也埋下了冲突的根源。几乎所有人都说吴谢宇是个“完美”的孩子,甚至有老师说他“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但换一面看,所谓“个性即瑕疵”,没有瑕疵也就意味着没有个性,意味着他的自我遭到了极大的压抑。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姆曾说,教师和警察是最容易出虐待狂的两种职业——在这个家中,谢天琴则恐怕身兼二职。周围亲友在事后都证实,她全身心都扑在儿子身上,那也是她唯一的希望。望子成龙本是中国家庭常有的事,但在她这里或许更为极端: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看,完全彻底地为他人着想,其实无异于试图完全彻底地控制他人。
2010年吴父去世时,吴谢宇16岁,但谢天琴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不让他操心任何事,什么都不告诉他,这意味着,在她心目中,他仍是个孩子,除了学习什么都不用管。这在起初或许尚无大碍,但他逐渐成长、尤其是上大学脱离母亲掌控后,几乎不可能不产生怀疑和矛盾。只是由于强大的心理惯性,他不敢将自己的质疑、排斥公开化,直到母子矛盾突然爆发。
从这个意义上说,弑母发生在吴谢宇上大学之后、21岁成年之际,并不是偶然的。很可能他此时逐渐意识到,母亲对自己的控制欲太强,而他的自我又逐渐破壳而出,从他在弑母后去嫖娼等种种举止看,他内心压抑着许多母亲几乎肯定会竭力反对的欲望冲突,此时他可能萌生出一种危险的想法:如果要做自己,除了打倒母亲之外别无他法。
这样一来,这位母亲就具备了悲剧性的双重身份:她既是完全无我的奉献者,又是可怕的全面控制者;既是最终的受害者,却也曾是无意中的施害者。反过来,她所珍爱又控制的儿子,最终则由受害者摇身一变成了施害者。
实际上,很多中国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可能都曾试图摆脱父母的主宰与控制,只不过大部分人采取的方式是远离原生家庭,开始自己的新生活,但吴谢宇则采取了最极端的方式,这意味着这对母子有着非常特殊的情感结构。在他的自我辩词中,宣称弑母是为了让母亲摆脱痛苦,这既有可能是他试图脱罪的狡辩,也可能是他说服自己的辩白,还有一种可能,则是他像母亲一样,潜意识中把控制欲看成是“为你好”——如果是这样,那意味着他至今没有走出母亲投下的阴影。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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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舟,转载:维舟。本文版权归属作者/原载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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