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被责令整改!公众号新闻2023-06-05 13:06 中国基金报记者 赵岗 针对券商研究业务的“强监管”态势仍在持续! 6月5日晚间,中原证券公告,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中原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个别研究报告分析论证不充分,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留痕不到位。 中原证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完全接受河南证监局的监管决定,将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完成整改,于规定时间内向河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山西证券两名员工被警示 6月2日,山西证监局针对山西证券两名员工出局警示函,具体原因也与研究业务相关。 经查,潘某涛2022年7月在山西证券研究所任职期间,存在尚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但是已在参与制作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情形。 范某也存在尚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但是已在参与制作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情形。 针对上述情形,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潘某涛和范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范某的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而非分析师,潘某涛的相关信息并未在系统中进行登记。 近期密集出现针对卖方研究业务的罚单 自5月以来,频见针对券商研究业务的处罚。近期被监管“点名”的券商除中原证券和山西证券外,还有太平洋证券和首创证券。 太平洋证券5月23日公告,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具体来看,太平洋证券研究业务存在以下五项违规: 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 二是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员工的证券分析师资格问题,但迟至2022年4月8日,该问题仍未解决。 三是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 四是公司《研究院撰写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第64条将“公司评级”根据“个股相对大盘涨幅”情况分为5级,抽查的2篇研究报告也均在报告的尾部引用该评级,但“大盘涨幅”并未明确指明为何种指数。 五是抽查的某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5月25日,首创证券也因研报业务存在问题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具体问题如下: 一是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作不规范、风险评估不到位、识别产品实际投资者审慎不足等情况。 二是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存在被媒体长期未经授权转载研究报告而未及时维权的情况。 三是在发布的某研究报告中存在信息引用不严谨、底稿留存不全面、部分结论不够严谨的情况。编辑:舰长审核:许闻版权声明《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华福证券突发!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