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白眼狼事件凉透人心:人有三不借,不借车、不借钱、不接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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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出车祸了,脚断了,人拉到县医院了,不晓得怎么样了…”
对于一个13岁的孩子来说,对于一个父亲作为顶梁柱的家庭来说,这样的消息,无异于天崩地裂。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我一直记得那个千禧年的深秋,仿佛乌云压顶。
在后续亲朋邻居的七嘴八舌里,我才一点一滴拼凑出事件的全貌。
父亲在别人家干活,收工后吃饭,一大桌子人你来我往,互相劝酒。
父亲喝多了,回家时遇上同村一位叔爷开着拖拉机,就搭了个便车。
拖拉机车厢里拉着货物,父亲就想坐到驾驶座叔爷身边。
本就醉酒的他,身形踉跄,一个趔趄,一脚就踩进了拖拉机裸露的传送带里。
用邻居的原话说,“反正我看着那脚是保不住了,就剩一层皮连着…”
天不绝人,一连几场手术,父亲的脚还是保住了。
只不过从那以后,每逢阴雨天,就脚疼,也干不了重体力活。
父亲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那位开拖拉机的叔爷,带着婶婶,几次三番上门,跟父亲道歉,还带了鸡鸭,说给父亲进补。
虽然私下里,也有乡邻说,那位叔爷是不是该赔点钱。
但我们全家,自始至终没有提一句,要那位叔爷补偿的话。
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不懂得什么大道理。
只知道,人家是好心载你,你自己不小心受了伤,再去讹人,这样不对。
讲这段陈年旧事,因为昨天的一条新闻,来自广西高院发布的一起案件。
时间已是前年,广西兴安的谭先生,打算去学校接女儿放学。
刚出门,却先后被两位乡邻叫住了,说顺道把自家的孩子也接回来吧。
乡里乡亲,举手之劳,这种顺带帮忙的事,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里,司空见惯。
谭先生答应了,这也就意味着他要带3个孩子,一起回家。
抵达学校后,三个孩子都留在教室写作业,可自家孩子是最后一个写完的。
先出来的孩子晓雨急着回家,非要先走。
谭先生追到马路边,让她等一等,可孩子不愿意,一路小跑着就走了。
谭先生无奈,还有另外两个孩子要等,只能给晓雨的奶奶打了电话,说晓雨没接上,让她赶紧沿小路到河对岸接孙女。
可问题就出在这。
奶奶没有等到孙女,晓雨不见了。
随后报警,当晚晓雨的遗体被发现,就躺在河边,法医鉴定,是自然溺亡。
事后,晓雨的父母一纸诉状,把学校和谭先生告上了法院。
法院的审判结果是,学校承担30%的责任,谭先生承担10%的责任,赔偿7万元。
好人,好心,办了一件好事,却结了一颗恶果。
在中国,特别在乡村城镇,仍然是一个典型的人情社会。
谁都有求人帮忙的时候,自然也有被人求帮忙的时候。
但有三种忙,抬眼可见,却要劝你谨慎帮。
第一种忙,就是广西谭先生遇到的,帮人接孩子,帮人看老人。
因为老人孩子,都是脆弱群体。
要么身体不好,摔一跤可能就是无法挽回的损失;
要么调皮捣蛋,一不留神就左冲右突出了意外。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监护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履行监护职责,即监护权的转移。
临时监护人虽然加了“临时”二字,但对被监护人的责任却依然存在。
第二种忙,也是经常会遇到的,借车。
很多人有句口头禅,“老婆与车,恕不外借。”
老婆自不必说,借车这事,其实很大概率上,就是在出借风险。
比如你借出去的车撞了人,法律上你或许可以摆脱刑事责任,但警方调查问询,都能让你头大,更别提车损和糟心了。
知乎上有位网友@奉义天涯,说过自己借别人车的三条原则,我觉得特别好。
第一,最好的朋友才会开口借;
第二,新车不借,只借车值在五万以下的代步车;
第三,给人刮蹭或者撞了不仅给修,还把二手车折损陪给人家。
2016年,这位网友就借了一辆别克凯越去北京,没想到在五环被人追尾了。
对方全责,赔了钱,车修好了。
本来这事,可以到此为止,甚至你不说,借你车的朋友都不知道。
但他还车之前,特地找了个卖二手车的朋友咨询,问他这车多修一次,日后再卖会贬值多少?
朋友说,大概会少卖3000块钱。
这位网友还车时,不仅如实交代了事故经过,还死活赛给了朋友3000块。
可问题是,找你借车的人,都能像这位网友一样自觉又坦荡吗?
再说第三种忙,也是日常我们最头疼的事,借钱。
亲朋好友找你借钱,不借,伤了感情;借,心里多少不大自在。
借钱这事,自古以来就跟风险共生,类似升米恩斗米仇的故事,大家都听过,我就不说了。
我想聊点有用的,跟借车一样,我觉得借钱也可以遵循两条原则。
救急不救穷; 借亲不借疏。
并且,第一原则优先第二原则。
借亲不借疏,很好理解,关系一般的人,拒绝就是了。
有统计,人这一生大概能认识2000人左右,要是每个人你都借都帮,自己日子还过不过了?
那么如何判断是救急还是救穷呢?
举个例子。
好朋友找你借钱,说:
兄弟,我家人出事住院了,大手术,要先交十万医疗费押金。我现在手头不够,能不能借我1万?
这是突发状况,就属于救急,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又是关系不错的朋友,那就借吧。
毕竟人生在世,谁没个下雨没伞的时候,别人会遇到,自己也可能遇到。
同样是好朋友找你借钱,说:
兄弟,我上周换了部手机钱花超了,这发工资还有一个月呢,能不能借我一千过渡下?
这种钱就不要借,即便借,也不要全额借,就转给他一两百,说手头私房钱就这点。
说实话,这两百块,你转给他,就是送给他,也别指望人还了。
而且最好别还,免得下次还找你借。
这就属于救穷,而穷的原因,大多数是对自己的财务状况没有规划,对于自己的人生没有掌控。
一个没有自控能力的人,说句难听的话,这辈子很难翻身。
这样的人其实很多,比如身陷游戏荒废正业,沉迷打牌无法自拔,旅游购物超前消费……
这种情况,我只有一句话送给你,也作为本文的结尾而共勉:
放下助人情节,尊重他人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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