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关于器官出售以及盗墓那悠久且令人难以接受的历史
原创文章No.2050
上周,包括哈佛医学院太平间前经理在内的几人因涉嫌盗窃人体器官并从人体器官中获利而在多个州联合抓捕,这引发了震惊和恐惧。
然而可悲的是,出售和非法获取人体遗骸的生意在麻州及其他地区由来已久。
研究过这个可怕话题的作家斯科特·卡尼(Scott Carney)说:“这种现象出奇地普遍。”
无论是为了科学、探索还是出于邪恶目的,盗窃尸体早已成为人类历史的一部分。然而,某些形式的挖掘比其他形式更容易被社会和历史所接受。
几个世纪以来,考古学家一直在挖掘坟墓。今年1月,埃及考古学家挖掘出一具覆盖着层层黄金的木乃伊。
早在医学院设立捐赠计划之前,他们就通过令人厌恶的方法——盗墓——获取尸体来满足他们的教学需要。盗墓现象很常见,尤其是在黑人墓地。
1700 年代末,在麻州,人体解剖受到州法律的限制。据《哈佛深红报》报道,哈佛大学的几名教职员工和学生前往墓地挖出尸体来使用。
哈佛大学学生约瑟夫·沃伦创立了“Spunker Club”,其目的是为了医学研究而盗墓。卡尼说,这些被称为“复活主义者”的人遍布全国各地。
作为对 Spunker Club 的回应,麻州于 1815 年颁布了《保护死者坟墓法案》,禁止扰乱被埋葬者。据《哈佛深红报》报道,医学院的解决方案是从纽约抢尸者手中购买尸体。
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法律被通过,为医学生更容易接触尸体提供便利。第一个是 1831 年的《解剖学法案》,该法案允许学生解剖那些被视为贫困、精神错乱和被监禁的无人认领的尸体。
当器官移植能力实现后,所有 50 个州于 1968 年通过了《统一解剖捐赠法案》,允许人们将自己的身体捐献给科学。
佛罗里达大学考古学教授詹姆斯·戴维森 (James Davidson) 写道,达拉斯地区周围黑人尸体的盗墓行为一直持续到 1900 年代初。
卡尼说,20 世纪 80 年代,印度的加尔各答出售了 60,000 具骷髅;他说,当局得知其中有许多儿童的尸体后,才宣布这种做法为非法。
如今,美国几乎没有关于人们挖掘坟墓的报道,但可怕的人体器官地下市场仍然存在。路透社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尸体破碎行业”从贫穷的美国人身上获利,免费火化尸体,以换取出售部分尸体用于医学研究的能力。
55 岁的哈佛医学院前太平间经理塞德里克·洛奇 (Cedric Lodge) 并未被指控为科学目的出售人体器官;据称,他是古玩收藏家和工艺品艺术家黑市的一部分。卡尼表示,这种做法近年来越来越流行。
乔恩·皮查亚·费里 (Jon Pichaya Ferry) 在 TikTok 上被称为 JonsBones,他是现代骨头爱好者的例子之一。Ferry 在该平台上拥有近 50 万粉丝,通过展示他收藏的人骨而广受欢迎。他的网站称他只出售合法采购的标本。
波士顿学院法学教授雷·麦道夫(Ray Madoff)是《不朽与法律:美国死者崛起的力量》一书的作者,他指出了美国有关尸体的法律的复杂性。
“美国法律基于这样一个原则,即当一个人去世时,他的尸体不属于任何人,”她告诉媒体。“这是基本原则。”
例如,根据《统一解剖捐赠法》,人们可以将自己的遗体捐赠给医学院。但一旦捐赠,新主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尸体。麦道夫说,如果有人将自己的尸体捐赠给一个机构,而该机构选择使用尸体作为碰撞测试的假人,则不被视为违法。
“没有人对尸体拥有财产权益,”她说。“这就是这些案件激增的原因。”
REF:https://www.bostonglobe.com/2023/06/21/metro/history-of-selling-body-parts/
The End
撰稿:yyan
编辑:y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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