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组团盗墓,3人中毒身亡,事情败露……这拨盗墓贼盯上的地方不简单!
盗墓,不仅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
也打扰了逝者的安息
盗墓者往往为了贪图金钱
或者受好奇心驱使
不惜冒着生命危险闯入古墓葬中
掠夺珍贵的文物或者奇异的物品
但是,不少盗墓者却从未想过
古墓葬中可能隐藏着
什么样的危机?
他们的行为可能会招来
什么样的报应和惩罚?
近日
内蒙古敖汉旗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盗掘古墓葬罪案件
据报道
一个9人盗墓团伙
盗墓过程中3人死亡
因途中不幸中毒,事情败露
其余6人投案自首
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
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并处相应罚金
内讧散伙
2022年端午节前夕,陈某纠集郎某、钱某等5人,自带铁锹、镐头等工具,驾驶机动车到敖汉旗某地附近山上盗掘古墓葬,因下起大雨,几人挖掘两天后停工。
陈某一伙人不甘心,几日后,陈某再次纠集人手,这次盗墓团伙扩至7人,前往该山继续挖掘。
因人手过多,盗墓工具不足,几人商议购买绳索、铁锹、镐头等挖掘工具。但各人在购买工具的资金由谁来出、谁去购买等问题上各怀鬼胎,引发内讧,最终不欢而散。
中毒身亡
一个月后,陈某还是不甘心,竟纠集8人再次组成盗墓团伙。该团伙此次分工明确,分别驾驶两辆汽车,白天停工,晚上入穴挖掘。1人在外围运输、送饭,4人在洞口抬土、卸土,3人在洞底轮流挖掘。
洞穴越挖越深,挖洞过程中又下起了雨,雨水流入洞内无法继续挖掘,该团伙又买来汽油抽水设备,将洞穴内的积水向外排出。由于汽油抽水设备在洞内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气体,导致洞内挖掘的3人中毒身亡。因3人身亡,盗墓的事情败露,钱某等5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奇葩盗墓就此结束。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等6人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私自秘密挖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系共同犯罪。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6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敖汉旗历史文化底蕴厚重,以“人文敖汉”而著称。境内已经发现各个不同时代的古文化遗址和墓葬4000余处,居全国之冠。有小河西文化、兴隆洼文化、赵宝沟文化、小河沿文化四种首次发现并以敖汉地名命名的史前考古学文化。有兴隆洼原始聚落遗址、城子山山城遗址、大甸子遗址、赵宝沟遗址、战国燕长城遗址9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敖汉旗是华夏第一村,龙祖玉源地。距今8000年的兴隆洼文化遗址被誉为“华夏第一村”,被誉为考古界文博数项文物考古之最,“中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被学术界誉为“华夏第一村”。经中外专家学者认定,兴隆洼遗址出土的石龙为中国最早的实物龙,该遗址出土的玉玦是世界上最早的玉器,且是红山文化“玉龙”的前身,因此,兴隆洼遗址被誉为“龙祖玉源”。出土的玉笛被认定为世界第一件乐器,从出土的牙骨骼,确定了8000年前人类就已经有了牙医。中国现代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把敖汉赞誉为“文明太阳升起的地方”。旗博物馆藏有5000余件(套)历史文化珍品,在全国县级博物馆中位居第一。在兴隆沟遗址出土的红山文化整身陶人被誉为“中华祖神”,位列红山文化十大精品文物之首。
此次被盗古墓葬属于辽金时期的墓葬遗迹,属于新发现文物遗址点。辽金时期墓葬是探索辽、金历史及丧葬文化的重要实证资料,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校对|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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