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保时捷美女经常在电梯里小解,小区居民苦不堪言:以为是宠物狗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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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一位保时捷美女年轻漂亮,不料却有特殊癖好,经常深夜回家,进入电梯就蹲下,裤子一脱就小便,电梯里充斥着一股尿骚味,小区居民苦不堪言。
陈先生家住绍兴市某小区,最近几个月,他和邻居们遇到一件非常苦恼的事情,大家在乘坐电梯时,总能发现地上有一大滩黄色水渍,并且还伴随着一股刺鼻的异味。
很多人受不了这个味,干脆走楼梯下楼,陈先生也向物业公司反映过几次,但保洁人员打扫过之后,没过两天,这种情况又再次出现。
起初大家以为,肯定是谁家的宠物狗在电梯里撒尿,在群里提醒养狗的要注意公德心后便没多想,可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几个月。
楼上几户养狗的邻居,纷纷表示自己很冤,自家小狗没有在电梯里撒过尿,这让大家不免心生疑惑:难道这事是人干的?不是狗干的?但这样干的目的是什么?
总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后来大家决定查明真相,众人来物业办公室查看监控一探究竟,然而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监控里竟然出现辣眼睛的一幕。
一位打扮时尚,总是深夜晚归的美女,经常一进电梯,就脱下裤子蹲着地上,还伴随着一阵哗啦啦的声音,她在干什么不言而喻,众人看后纷纷摇头!
这是什么鬼癖好?难道她也要像狗一样标记领地吗?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更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的事,这位美女还开着一辆保时捷,众人感叹,难道有钱人就这素质?
从监控中显示,这位美女经常在凌晨时分才回来,这个时候电梯一般没其他人,她一进电梯就会连续按好楼层按钮,避免有人误入电梯。
之后美女放下包包,就蹲下去办事,然后提起裤子,从12楼走出电梯往右转,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几个月,显然不是喝醉酒或尿急可以解释得通,女子的行为明显早有预谋。
根据物业登记资料显示,12楼右边的房子已经出租出去,当时并没有留下租户的联系电话,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几次登门了解情况,但房间里始终没有人在。
后来物业联系上房东,把这个情况向房东进行通报,对方称,据他了解,这位美女租户是卖服装的,至于物业公司说的情况,他也侧面询问了租户,但人家根本不承认有这回事。
监控录像看的清清楚楚,而且还是很多次,不承认也不行,不过也难怪她不承认,做了这么丢人的事,谁也不好意思承认。
既然不承认,很可能以后还会继续这么干,最后陈先生等人决定找记者曝光此事,视频一经媒体传播,引起吃瓜群众围观,大家纷纷指责女子行为缺德、变态、不可思议、辣眼睛......
陈先生等人也选择报警处理,当地派出所民警受理了案件,并表示会进行初步核实,再做下一步处理。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视频得到广泛传播,想必这位保时捷美女,也一定看到了自己的丑事,这还怎么住下去?没过几天,这位奇葩女就趁夜深人静之际,悄悄搬离小区。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看,女子行为是否违法呢?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1.首先,在电梯里大小便不仅是没有公德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由于尿具有腐蚀性,在电梯里小便,极易导致电梯出现电器故障或者短路,即使没有导致电路损坏,也会腐蚀电梯地面,很明显这就是故意损毁财物行为。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如果女子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维修成本过高,损失金额太大,超过5000元以上,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即使女子的行为,造成财物损失不到5000元,也可以视情进行行政处理。
2.其次,女子多次随意在电梯内撒尿的行为,还可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随意损坏财物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最后,女租客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
如果这位女租客的行为,对电梯造成了损害,小区的业委会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女租客具有过错,对此不得拒绝。
人都有三急,但再急也不能在电梯里方便,这样既不道德,也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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