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死了! 列治文华人打官司! 以为稳赢没想到自己却倒赔!原因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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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的重要性经常会被一些公司或人忽视,他们通常认为口头协议也算数,但是纠纷和矛盾往往就会在这些情况下发生!
最近列治文的一对华人夫妇就因为对书面协议的不重视,与一个住宅建筑商发生了纠纷并且闹上了法庭,最后还不得不向其赔偿140万加币!
根据Richmond News的报道,法庭文件显示一对华人夫妇在2015年委托了一名华人建商,在西温1360 Ottaburn Road建造了一栋房屋,随后又在 Steveston Highway以南的列治文2号路建造了另一栋房屋。这名建筑商仅就列治文的房产与这对夫妇达成了口头协议,但双方为西温哥华的住宅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
根据合同,西温哥华房屋的建造成本约为120万加元。建筑商告诉法庭该房子是这对夫妇的投资房产,但这对夫妇声称该房产最初是为女儿购买的住房,但由于他们对建筑质量“不满意”,所以决定将其出售。
修建完西温房屋之后,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开始就在列治文建造另一栋房子的工作进行沟通。建筑商说自己当时曾多次和这对夫妇见面讨论列治文房屋修建项目的合同,并且自己明确表示不想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开工。列治文房子的建造成本约为 450 万加元。
由于当时房屋主人正在国内所以无法签字,并且对建筑商表示他们已经批准了合同,自己回来再签字就行,屋主还给他寄了该项目的定金。软磨硬泡下,建筑商还是开工了。
但是屋主却完全否认了这个版本的说法,他们在法庭上称自己从来没有同意建商建造列治文的房屋!根据BC省高院裁决书,屋主夫妇在法庭作证称,他们与建商就列治文房屋达成了口头协议,允许建商在初始阶段进行施工,例如挖掘、地基和框架工作。屋主称这只是让建商“暂时做这些工作”。
而之前修建的那套西温房子于 2016 年底被挂牌出售,但是屋主夫妇拒绝支付建商的最终提交发票的尾款!
据建商称,屋主夫妇一直未能遵守列治文房屋合同中规定的付款义务,他们的付款不仅少额缴纳,还存在延迟支付的情况。在建商的证词中,他们声称屋主夫妇承认支付的费用低于建商要求的金额,然而,屋主却主张建商的收费过高。
建商向法庭表示,虽然他们收到的付款金额少于未付款金额,但由于屋主曾经向他保证他们一旦有钱,就会全额付款,所以建商就继续建造工作。
据建商陈述,双方在2017年4月进行了会面,对协议进行了修改并重新调整了付款义务,想要“帮助修复彼此之间的关系”。但是房屋主人却一口咬定他们从来没有会面,更不可能签署修改后的协议!
2017年5月左右,由于对正在进行的列治文房屋建造的进度和成本不满意,屋主夫妇还聘请了一名工料测量师,但是建筑商也没有阻拦。
最后工料测量师给出的估价远低于这对夫妇已经支付的价钱,于是双方又闹掰了,建筑商也停止了列治文房屋的建造。
屋主夫妇在2017年7月聘请律师,声称建商公司在1月份中断了列治文的建设,并无理地要求付款。最终他们在10月将建商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双方提供了以上截然不同的故事版本,法官指出,其可信度是法官的一个关键考虑因素。
最终,法官站在承包商一边,认为屋主夫妇故意提供虚假的事件版本,旨在规避他们在合同中的法律责任。然而,法官也表示像建商这样经验丰富的商业人士在没有任何书面记录的情况下,接受一个价值450万元的项目,令人感到非常不寻常!
根据证据的强度,最终法官裁定屋主夫妇必须向建商支付140万元,其中包括115万元的无薪工作和与列治文房子相关的利润损失,以及24万元的无薪工作和西温房子的额外费用。
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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