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最高法《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最高法《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公众号新闻
最高法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共20条,对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规范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作出规定。《规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规程》提出,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以及其他适宜进行诉前鉴定的纠纷,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提供诉前委托鉴定服务。
  《规程》强调,诉前鉴定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诉前鉴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的,应当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
  《规程》规定,人民法院委派的调解组织承担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的释明引导,对鉴定材料的审核确认,向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推送诉前鉴定申请以及向当事人送交鉴定书等辅助性工作,但是否启动诉前鉴定程序,需要报请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院负有指派法官或者司法辅助人员对接受委派的调解组织开展诉前鉴定工作进行指导的义务。
  《规程》明确了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的具体流程,对诉前鉴定的适用条件、申请审查、委托办理、鉴定机构选定、鉴定费用预交、鉴定书的上传与送达、鉴定异议的提出与处理、诉前鉴定后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以及重复鉴定的规制等作出规定。(记者  孙  航)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法办〔2023〕275号
  为规范诉前调解中的委托鉴定工作,促使更多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提供诉前委托鉴定服务。
  第二条  诉前鉴定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共同申请诉前鉴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诉前鉴定的,应当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
  第三条  下列纠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开展诉前鉴定: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五)劳务合同纠纷;
  (六)产品责任纠纷;
  (七)买卖合同纠纷;
  (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九)其他适宜进行诉前鉴定的纠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接收当事人诉前鉴定申请:
  (一)申请人与所涉纠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没有明确的鉴定事项、事实和理由;
  (三)没有提交鉴定所需的相关材料;
  (四)具有其他不适宜委托诉前鉴定情形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以及接受人民法院委派的调解组织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认为纠纷适宜通过鉴定促成调解,但当事人没有申请的,可以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并指定提出诉前鉴定申请的期间。
  第六条  诉前鉴定申请书以及相关鉴定材料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提交。申请人在线提交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以及接受人民法院委派的调解组织可以代为将鉴定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录入扫描上传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诉前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地等身份信息,申请鉴定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七条  主持调解的人员应当在收到诉前鉴定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对鉴定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明确进行审核,并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协商确认。
  审核过程中认为需要补充、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未补充、补正,或者补充、补正后仍不符合诉前鉴定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理由。
  第八条  主持调解的人员经审核认为符合诉前鉴定条件的,应当报请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院准许委托诉前鉴定的,由主持调解的人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鉴定材料推送至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的,主持调解的人员应当向申请人进行释明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  人民法院指派法官或者司法辅助人员指导接受委派的调解组织开展诉前鉴定工作,规范审核诉前鉴定申请、组织协商确认鉴定材料等行为。
  第十条  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机构。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随机确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负责司法技术工作的部门以“诉前调”字号向鉴定机构出具委托书、移送鉴定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委托书上应当载明鉴定事项、鉴定范围、鉴定目的和鉴定期限。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内向鉴定机构预交鉴定费用。逾期未交纳的,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由调解组织继续调解。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负责司法技术工作的部门应当督促鉴定机构在诉前鉴定结束后及时将鉴定书上传至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人民法院以及主持调解的人员在线接收后,及时送交给当事人。
  鉴定机构在线上传或者送交鉴定书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线下方式接收。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以及接受委派的调解组织应当督促鉴定机构及时办理诉前委托鉴定事项,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进行在线催办、督办。
  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提交鉴定书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另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诉前鉴定。
  第十五条  诉前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前鉴定终止:
  (一)申请人逾期未补充鉴定所需的必要材料;
  (二)申请人逾期未补交鉴定费用;
  (三)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鉴定;
  (四)被申请人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鉴定;
  (五)其他导致诉前鉴定不能进行的情形。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鉴定书内容有异议,但同意诉前调解的,由调解组织继续调解;不同意继续调解并坚持起诉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
  第十七条  经诉前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应当将全部鉴定材料连同调解材料一并在线推送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登记立案。
  第十八条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就同一事项重复提出诉前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恶意利用诉前鉴定拖延诉前调解时间、影响正常诉讼秩序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规制,并作为审查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再次提出委托鉴定申请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条  本规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其他未规定事宜,参照诉讼中鉴定相关规定执行。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

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
相关阅读
《吉林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最高法 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公安部《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文物局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和移交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预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最高法《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上海二中院 |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指引(试行)迷上了换头像《四川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出炉中央网信办《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印发《吉林省优抚医院医疗优待实施办法(暂行)》公安部《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高尔夫强迫症与依存症2023最新版丨江苏省《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指引(试行)|至正研究​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6号)7月1日起施行5080 血壮山河之武汉会战 黄广战役 12市监局《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七律 * 赠别老友东瀛行最高法 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诉前企业刑事合规建设要点和应对策略——以企业反腐败合规专项为例节前调整中央网信办《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最高法《关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若干规定》C919首航!日本大飞机Spacejet 被盟友碎尸。转最高法《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高法《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结束后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温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公布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