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李昌钰,为何被裁定伪造证据?
7月21日,美国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判决,华裔刑侦鉴识专家李昌钰应为自己在1985年一起谋杀案中捏造证据负民事责任。虽然赔偿金最终将由李昌钰工作的州政府承担,但在9名被告中,对李昌钰的诉讼,确实是唯一未经陪审团审定, 被速决成立的。
作为目前为止,在美国刑侦鉴识领域任职最高、成就最大的华裔,李昌钰进入美国刑侦领域时,正值美国司法改革,从重口供转变为重物证。这是李昌钰提供的证词在当年被格外重视的背景,而如今,在李昌钰看来,对他的集中质疑,则与当下美国紧张的族裔对抗气氛有关。
一起38年前的凶杀案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当地时间7月21日,康涅狄格州联邦法官判决,美国知名刑侦鉴识李昌钰(Henry Lee)需要为自己在1985年一起谋杀案中捏造证据负民事责任,可能涉及上千万美金的赔偿。
今年84岁的华裔侦探李昌钰在中美素来都有“当代福尔摩斯”“神探”的称号,参与了美国很多大案的侦查,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杀人案、肯尼迪强奸案以及台湾319枪击案等等。1979年,他受邀成为康涅狄格州警察法庭科学实验室主任兼首席鉴识专家。
现今被推翻的杀人案,即他担任康涅狄格州警察法庭科学实验室主任兼首席鉴识专家所经手的案件。
根据7月21日康涅狄格州法院的判决书,1985年12月2日凌晨4点50分,康州新米尔福德镇居民报警称,自己65岁的父亲卡尔被杀死在家里。警察赶到后,发现卡尔被刺27刀,颈部静脉被割断、头部遭受7次打击。这起性质恶劣的谋杀案发生在卡尔家1楼通向卧室的狭窄走廊处,血溅了满墙,几乎到达天花板。
州警与新米尔福德镇介入调查,发现卡尔家一楼卧室的衣柜和抽屉,都有明显被翻动的痕迹,一台录像机、珠宝、几卷硬币和一些衣服失踪了,警察推测,凶案是因盗窃而起。
警察于是找到了当地一个毒贩斯坦利,斯坦利平时也会帮一些盗贼销售赃物。根据斯坦利提供的证词,两名当地未成年人被列为犯罪嫌疑人,他们是17岁的肖恩·亨宁 (Shawn Henning) 和18岁的瑞奇·伯奇 (Ricky Birch)。
亨宁与伯奇每天无所事事,有过盗窃经历,经常向斯坦利购买毒品。事发前3天,两人刚从汽车维修店偷了一辆别克车,之后就一直住在车里。偷车第二天,是感恩节周末,两人与亨宁的女友亚布隆斯基(Tina Yablonski)一起开车,前往新罕布什尔州探望伯奇的母亲。
1985年12月1日,三人返程,再次去到斯坦利住处购买毒品,吸食完后把亨宁女友亚布隆斯基送回了家中。亚布隆斯基接受讯问时告诉警方,当时大概是晚上11:55分,而亚布隆斯基家离受害人卡尔家不到2英里。
《我是僵尸》剧照
而根据受害人卡尔邻居的证词,他们在午夜前后听到了轿车噪音,大概持续了20-30分钟。其中一位邻居因为噪音特意去窗边观看,发现外面停着一辆车,车尾灯距离较宽且灯型很圆,让他印象深刻。巧合的是,亨宁与伯奇盗窃的别克车,在他们前往新罕布什尔州的雪地时,消音器损坏,被拆了下来,此后这辆别克车的噪声就大得惊人。
更不利于两人的是,亨宁与伯奇将亨宁的女友送回家后,无人知晓两人动向。所有这些因素,都让亨宁与伯奇被警察列为杀人罪嫌疑人。随后,警察讯问了两人以及亨宁的女友亚布隆斯基。
在多次审问下,亚布隆斯基供出,亨宁与伯奇盗窃过一辆车,并且告诉警察,两人准备向警察隐瞒此事,因为12月2日,三人已经在毒贩斯坦利处听过此案,斯坦利讲的是,有位老人在惊动窃贼后被杀,老人的狗也未逃过一劫。考虑到案发地和亚布隆斯基家离得非常近,亨宁与伯奇害怕自己的盗车案被牵连出来,决定撒谎。
12月4日,接受讯问的亨宁的确隐瞒了偷车和盗窃的事情,谎称事发当天是坐便车在凌晨2点到达毒贩家的,回到新米尔福德已是早上。当警察向他讯问凶杀案时,亨宁把从斯坦利那里听来的故事转述给了警察,警察随后记录,卡尔知道很多案件细节。
12月5日,警察又找到伯奇,伯奇承认他们确实偷了一辆别克车,还借助别克车进行了多次盗窃。最终,他与亨宁一起,把警察带到藏车的小林里。
根据康涅狄格州法院的记录,当时别克车没有被清理的痕迹,“覆盖着灰尘,装满了沙子、运动鞋、卫生用品、食物、毯子、枕头、各种衣物和警方认为是窃取的电子产品”。随后,警方对车辆和周边地区进行了彻底检查,其中包括排干两个水库并使用警犬,但没能发现任何证据表明亨宁或伯奇与谋杀案有关,车内也没有血迹。
最终,两人以盗窃罪被抓进了监狱。亨宁与伯奇与谋杀案的关联本来到此为止。
《犯罪现场调查:维加斯》剧照
但两人入狱不久后,警察得知,亨宁在狱中与奶奶以及好友通过电话,这两人都告诉警察,说亨宁宣称自己与同伴参与了一起入室盗窃,同伴杀了房子主人,自己没有参与其中。而伯奇那一方面,当他因为盗窃罪入狱后,与他关系相近的两位狱友都前后向警察表示,伯奇与他们闲谈时,称自己曾经杀过人。
重大嫌疑再次指向伯奇。但问题是,警方虽然得到了多方的间接证词,却始终找不到伯奇杀人的物证。在案发现场,警察找到过一个金属环,疑似凶器的刀柄与刀片连接处的金属,另有两个带血脚印,以及一些不成形的指纹,但经过比对,这些都与亨宁、伯奇没有关系。
带血的毛巾
这起谋杀案发生在感恩节前后,很快便是圣诞、元旦,血腥的残杀一直未破,让当地人心惶惶。卡尔的家人也通过写信、接受记者采访等方式向警方施压。
李昌钰在此时出场。1985年,他时任康狄涅格州警察法庭科学实验室主任兼任首席鉴识专家,作为警方一员进入本案。这里需要说明,不同于法医对尸体的检查,法庭科学实验室的任务,主要是对案发现场等客观实物如指纹、血迹、脚印、纤维、碎屑等进行侦查。
《犯罪现场调查》剧照
进入案发现场进行侦查后,李昌钰发现,受害人家二楼浴室有块毛巾上有一小点沉淀物,后来他告诉时任助理州检察官戴维·谢帕克 (David Shepack),他已对该沉淀物进行检测,确认为血迹。
李昌钰注意到,案发现场墙壁上的血迹是连续的,他由此推测,犯罪嫌疑人当时并没有站在受害人与墙壁之间,因此他们的身上及衣物上可能没有大量血迹,但可能会沾有血渍。而从二楼浴室毛巾上的血渍可以推断,他们在这里完成了清洗。而如果伯奇是凶手的话,这也能说明,为什么他和亨宁盗窃的别克车上没有任何血迹。
后来,在面向陪审团的结案陈词中,检察官谢帕克告诉陪审团,“有证据表明,楼上浴室水槽旁有血迹”,谢帕克没有提到带血的毛巾,但这确实是他说“楼上浴室水槽旁有血迹”的唯一物证。也正是根据检察官的这一证词,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词,1989年,康涅狄格州法院判处伯奇55年监禁、亨宁因犯罪时未满18岁,被判50年监禁。
这里提到唯一物证,是因为当时正值美国司法改革,正从重口供转变为重物证,所谓鉴识也就是刑侦。李昌钰的地位由此凸显,因为当时美国具有博士学位又有实务经验的鉴识专家很少,1979年,获得纽约大学生物化学及分子化学硕士、生化博士的李昌钰受邀成为了康涅狄格州警察法庭科学实验室主任兼首席鉴识专家,上任当年就完成了康涅狄格州历史上第一件仅凭物证就破获的案件。
李昌钰(图|视觉中国)
在接受本刊此前的采访时,他讲述了这个故事:女孩凯瑟琳在夏令营课程结束回家的路上失踪,第二天,她赤裸、烧焦的尸体被发现,泳衣被凶手脱下来包在面部,他由此推测凶手为女孩认识的人,并在女孩身上提取到了嫌疑人DNA的信息。此外,凯瑟琳的手脚用鞋带绑住,鞋带上有红色的油漆,这种油漆常被用来涂抹车库。李昌钰请当地警察帮忙找红色车库,整个小城只有一家车库为红色,是16岁中学生罗纳的家。经过DNA对比后,确认为罗纳,他自首认罪。
回到亨宁与伯奇被判决的案件中,2001年,亨宁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人身保护令,认为自己是含冤被捕,请求裁决其曾经遭到的逮捕是否合法,虽然这一申请被驳回了,但亨宁与伯奇在知道检测技术不断发展后,一直要求重启调查。2008年,警方将当年的毛巾拿出来重新检测后,认定毛巾上的污渍是某种无机颜料,不是血迹。2012年,亨宁与伯奇再次提交人身保护令。在这次申请中,他们明确提出,李昌钰关于带血毛巾的证词影响了他们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
2019年,法院对李昌钰及其他涉案警察进行了询问。在问及关于毛巾的问题时,李昌钰表示,他有一张当年的幻灯片,能证明毛巾上有类似血迹的东西,但无法提供血液检测的照片或文件。州最高法院于是裁决,当他无法提供证据时,只能认为他当年没有做相关检测,做出了虚假证词。
李昌钰对裁决并不认同,2020年6月,他在自己任终身教授的纽黑文大学召开记者招待会,驳斥州最高法院的裁决。他表示,一方面,30多年前的血液因为保管、变质等原因,可能会使检测结果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找不到书面或其他证据,并不能证明他没有做过血液检测。而事实上,当年陪审团以及辩方律师如果有需求,是可以要求李昌钰提供证据的,但当年的法庭上没人提出这样的要求。
《美国犯罪故事》剧照
不过,亨宁与伯奇诉讼的不止李昌钰,还有同样涉案的9名州警与新米尔福德警察。他们向法院指控,这些警察做出了多项伪证。其中包括,亨宁的奶奶和好友向警方提到,亨宁说伯奇在盗窃案中除了杀死一个人,还杀死了一条狗,但被害人卡尔并没有一条狗被杀死,这个细节,是毒贩斯坦利告诉亨利、伯奇与亚布隆斯基的。在第一次未能定罪的讯问中,警察记录,亨宁对案件细节很了解,比如亨宁询问,被害人是不是有纹身,而实际上,照片上也并未显示被害人卡尔身上有纹身,亨宁只是随口一问。
其他证人的重要证词也有很大问题。亨宁的好友后来表示,警察曾经暗示他们,按照警察所给的证词说,可以帮助亨宁减刑,否则对亨宁更为不利。而亨宁的女友亚布隆斯基也表示,3人真正回到新米尔福德的时间是12月2日凌晨,与作案时间不符,她当年之所以说是12月1日凌晨,是因为警察施压。
伯奇的两位狱友,其中一位撤销了当年的证词,承认伯奇并未说过自己杀人,另一位则写信告诉朋友,自己当年作证,只是因为警察承诺他,这样就可以不用去到一个以强奸高发著称的监狱。
《冰血暴》剧照
最终,2020 年 7 月 20 日,该州最高法院裁决是,撤销对伯奇和亨宁的杀人指控,但也没有证据证明,包括李昌钰在内的8名警察触犯该州刑法。随后,亨宁与伯奇提起了对李昌钰在内的8名警官以及新米尔福德镇的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进行民事赔偿。
风波里的回应
王汉滨是一名在纽约的华裔律师,已经在美国执业20多年律师,对美国各州及联邦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都较为了解。他是因为媒体蜂拥的报道注意到这起案件的,“《侨报》最先就有报道,《世界日报》《星岛日报》甚至用了半个版来报道。”在他看来,这件事对很多人的震动还是很大,“因为一般认为他(李昌钰)这样的位置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作为一名华裔人士,李昌钰在美国刑侦方面的地位不低,1998年,他担任美国康涅狄格州警政厅长,是美国第一位出任州级警界最高职位的华裔首长。退休后,他仍在继续工作,2006年设立了“李昌钰法医学研究所”,2013年9月,出任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顾问。
因为杰出的工作表现,他还前后获得了美国鉴识科学学会颁发的鉴识科学领域的最高荣誉奖,刑事领域杰出服务奖、美国司法基金会的最高司法荣誉奖、世界杰出华人奖等等。王汉滨来到美国已经40多年,在他的印象中,刑侦鉴识领域,没有其他华裔人士能做到李昌钰的位置。
不过,在今年7月21日的最新判决里,法院认为,大部分被告是否承担民事责任,还需交由陪审团审定, 无法速决,李昌钰是唯一一个被告的民事责任不经陪审团审定而被速决成立的。王汉斌解释,所谓速决即summary judgment,意思是事实过程清晰、不再需要经过审判即可判决。
王汉滨认为,虽然李昌钰提供的证据不是唯一的直接证据,但对判决的影响的确很关键,“陪审团也是普通民众,对于科学的证据向来是信服的,他提供的信息就相当于是科学的证据。”不过他也提醒,李昌钰提供的说法只是证据中一环,“他的身份是作为康州警察中的一员协助办案,最终在环环相扣的伪证中才造成了最后这起悲剧。目前赔偿金额未定,(即使定了)也是由州政府承担,而非他个人。”
除了这起谋杀案外,据康涅狄格州当地最大的媒体《哈特福德新闻报》(Hartford Courant)报道,李昌钰参与的两起案件均因类似原因正在重新审理:1984年大卫·温伯格案中,大卫被指控用刀杀人,李昌钰检测刀上的血迹为人血,后被证实为动物血;1985年哈桑案中,李昌钰在哈桑运动鞋底检验出受害人的血迹,后被证实血迹实际上是混合物,上面有超过一个人的DNA,且都不匹配受害者的DNA。
李昌钰在接受华商报采访时回应,在推翻的卡尔案中,血迹经过30多年的保存发生质变是很可能的事情,至于为何质疑会集中爆发,他则表示,“美国最近排斥华人比较厉害,而在鉴识科学界我的影响力最大,一生中有58年从事这个工作,免不了会被人攻击。但是反对并不是说做得有问题,假如真的有问题的话,我也不会有今天的成就。”
近日,李昌钰通过媒体发表了一篇公开声明回应此事,称自己对判决感到失望。他表示,12月2日他前往现场时,使用四甲基联苯胺进行测试,发现毛巾上的一处轻微污渍和水槽中的一些污渍给出了阳性反应,即有血迹。由于不明原因,这条毛巾从未被送到实验室进行确认测试。
“我是一名法庭科学家,我只在法庭上陈述我的科学发现。确定要用哪些证据和问证人什么问题是律师及法官的职责。”
以下为李昌钰的自述全文:
李昌鈺博士公開聲明
其間,本人在樓上浴室的一條毛巾上發現了些許紅色的污漬。另在水槽裡也觀察到了一些污漬。本人曾在水槽和水槽的表面上,使用四甲基聯苯胺(Tetramethylbenzidine簡稱TMB)進行測試。TMB是1980年代常用於檢測血液的標準化學試劑。 毛巾上一處污漬,以及水池中幾處地方均顯示檢測結果陽性。在本人的指示下,一位CSPMCS警長將毛巾及水池中的液體,一一依標準作業程序採取收集好,並將這些物品分別放入證據袋,用證據封條封好,存入物證室。但由於未知的原因,這條毛巾最終沒有被送往實驗室做進一步血液檢測。
此次現場勘察後,本人並沒有再參與後續的刑事偵查或相關的調查。
作為一名鑑識科學家,本人只在法庭上陳述個人的現場重建及科學檢測的結果。至於要在法庭上用哪些證據、或詢問證人甚麼問題,均是律師及法官的職責,而不是本人的責任,這點是非常清楚,沒有爭議的。
本人沒有參與也不負責此案的現場攝影、物證記錄及證據收集工作。伯奇先生和亨寧先生直到1985年12月2日本人參與犯罪現場勘察數週後,才成為嫌疑人。在他們成為嫌疑人之前,本人早已完成對犯罪現場的科學調查。之後,本人應州檢察官傳喚出庭,亦僅就現場重建和化學測試方面的科學結果作證。本人完全沒有任何動機或理由去捏造證據。毛巾的化學測試,對伯奇先生和亨寧先生涉嫌參與此案,並沒有直接的指控作用。此外,在他們的審判中,本人作證的科學證據中還包括了無罪證據,比如沒有在他們的衣服上檢測到血跡,亦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現在這條毛巾上檢測到血跡為陰性,不能代表20年前本人檢測時沒有血跡陽性反應,更不能罔顾事实与逻辑,說本人意图捏造證據。毛巾在物證室內保存了20多年,自然會發生生物降解、腐烂或變性現象。生物證據會因檢測而減損,會隨著時間和其他不利條件而分解,這是科學事實,沒有任何法庭科學家會否認這一點。此外,這些微量的痕跡甚至可能早已在初步測試時被用完或已經從毛巾表面脫落。
在近日本人審查手頭存有的案件材料時,找到了存放這條毛巾的證據袋上所貼的證據標籤的副本。標籤上清楚地寫著:“物證16,收集日期為12-2-85。時間,2305,物證白毛巾,標有粉紅/綠色(難以辨認)圖案,帶有類似血迹的污漬,地點二樓浴室水槽架...”。這個證據標籤清楚地表明在CSPMCS和實驗室人員到達現場時,在浴室毛巾上發現了類似血迹的污漬。這是非常明確直接的證據,說明這條毛巾被採集於1985年12月2號晚23點05分,並依規定封存在物證袋中,也證明本人並沒有偽造證據。
参考资料:
https://www.jud.ct.gov//external/supapp/Cases/AROcr/CR334/334CR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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