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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鲁迅文学奖:《世间已无陈金芳》| 荐读

第七届鲁迅文学奖:《世间已无陈金芳》| 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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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枫,1979年生于北京,1998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硕士。著有长篇小说《红旗下的果儿》《恋恋北京》《心灵外史》等,小说集《世间已无陈金芳》《特别能战斗》等。曾获十月文学奖,百花文学奖,小说选刊中篇小说奖,人民文学年度青年作家,郁达夫小说奖中篇小说提名奖,第七届鲁迅文学奖等奖项。



世间已无陈金芳

石一枫


1

 

那年夏天,小提琴大师伊扎克·帕尔曼第三次来华演出,我的买办朋友b哥囤积了一批贵宾票,打算用以贿赂附庸风雅的官员。没想到演出前两天,上面突然办了个学习班,官儿们都去受训了。他的票砸在手里,便随意甩给我一张:

“不听白不听。”

演出当天,我穿着一身体面衣服,独自乘地铁来到大会堂西路。正是一个夕阳艳丽的傍晚,一圈水系的中央,那个著名的蛋形建筑物熠熠闪光。苍穹之上,飘动着鸟形或虫形的风筝。穿过遛弯儿的闲人拾阶而上时,我身边涌动着的就是清一色的高雅人士了,个个儿后脖颈子雪白,女士镶金戴银,一些老人家甚至打上了领结。检票进入大厅的过程中,我忽然有点儿不自在,感到有道目光一直跟着自己,若即若离,不时像蚊子似的叮一下就跑。

这让我稍有些心神不宁,频频四下张望,却没在周围发现熟面孔。走到室内咖啡厅的时候,忽然有人扬手叫我,是媒体圈儿的几个朋友。他们凭借采访证先进来,正凑在一起喝茶、讲八卦。我坐过去喝了杯苏打水,和他们敷衍了一会儿,但目光仍在鱼贯而入的观众中徘徊。

“瞎寻摸什么呢?这儿没你熟人。”一个言语刻薄的秃子调笑道,“你那些‘情儿’都在城乡接合部的小发廊里创汇呢。”

这帮人哈哈大笑,我也笑了。片刻,演出开始,我来到前排坐下,专心聆听。琴声一起,我就心无旁骛了。

大师与一位斯里兰卡钢琴家合作,演奏了贝多芬和圣桑的奏鸣曲,然后又独奏了几段帮他真正享誉全球、获得过格莱美奖的电影音乐。压轴曲目当然是如泣如诉的《辛德勒的名单》。一曲终了,掌声雷动,连那些装模作样的外行也被感染了。前排的观众纷纷起立,后排的像人浪一样跟进,当帕尔曼坐着电动轮椅绕台一周,举起琴弓致意时,许多人干脆喊了起来。

在一片叫好声中,有一个声音格外凸显。那是个颤抖的女声,比别人高了起码一个八度。连哭腔都拖出来了。她用纯正的“欧式装逼范儿”尖叫着:

“bravo!bravo!”

那声音就来自我的正后方,引得旁边的几个人回头张望。我也不由得扭过身去,便看见了一张因为激动而扭曲的脸。那是个三十上下的年轻女人,妆化得相当浓艳,耳朵上挂着亮闪闪的耳坠,围着一条色泽斑斓的卡地亚丝巾。再加上她的下巴和两腮棱角分明,乍一看让人想起凯迪拉克汽车那奢华的商标。

初看之下,我并没有反应过来她是谁。直到她目光炯炯地盯着我时,我才蓦然回过神来。这不是陈金芳吗?

 

音乐会散场的时候,陈金芳已经在出口处等着我了。此时的她神色平复了下来,两手交叉在浅色西服套装的前襟,胳膊肘上挂着一只小号古驰坤包,显得端庄极了。虽然时隔多年不见,但她并未露出久别重逢的惊喜,只是浅笑着打量了我两眼。

“你也在这儿。”

“够巧的……”

说话间,她已经做了个“请”的手势,往大剧院正门外走去。我也只好挺胸抬头,尽量以“配得上她”的姿态跟上。出门以后她问我去哪儿,我说过会儿我老婆来接我。她看看表,表示接她的人也还没到,刚好可以找个地方聊聊。聊聊就聊聊吧,尽管我实在不确定能跟她聊点儿什么。

大剧院附近的茶室和咖啡馆都被刚散场的观众们挤满了,我们步行了半站地铁的路程,才在劳动人民文化宫对面找到一家云南餐厅。走路的时候,她一直没跟我说话,高跟鞋坚定地踩着地面,回声从长安街一侧的红墙上反射回来。落座之后,她又重新看了看我,然后才开口:

“你也变样了。”

“那肯定,都十来年了,没变的那是妖精。”

“不过你还真不显老。”她抿嘴笑了,“一看就挺有福气,没操过什么心。”

“还真是,我一直吃着软饭呢。”

“别逗了。”

“你不信?那就权当我在逗吧。”我略为放松下来,恢复了固有的口气,同时点上支烟。

她又问我:“现在还拉琴吗?”

“武功早废了。”

“过去那帮熟人呢,还有联系吗?”

“也没了。他们看不起我我也看不起他们。”

“这倒像你的风格。”她沉吟着说。

“我什么风格?”

“表面赖不叽叽的,其实骨子里傲着呢。”

这话说得我一激灵。类似的评价,只有我老婆茉莉和几个至亲对我说过,没想到陈金芳对我也是这个印象。要知道,我自打上大学以后就再没见过她呀。我不禁认真地观察起这位初中同学来,而她则毫不避讳地与我对视,两条小臂横搭在桌子上,那架势简直像外交部的女发言人。

很明显,陈金芳在等着我向她发问,比如问问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曾经干过什么事儿,眼下又在忙什么之类的。然而对于那些曾经生活在窘迫的境遇里,如今则彻头彻尾地改头换面的故人,我一贯不想给他们抒情言志的机会。倒不是嫉妒这些人终于“混好了”,而是因为他们热衷表达的东西实在太过重复。无非是“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顾影自怜,外加点儿“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就算把自己“煽”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藏不住他们眉眼间那恶狠狠的扬眉吐气。只要看看《艺术人生》或者《致富经》之类的节目,你就会发现电视里全是这些玩意。

于是,我故意说:“你现在不拿烙铁烫头了吧?”

她愕然了一下:“你说的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

“上学的时候呀。那可是个技术活儿,我记得你在很长时间里只剩一条眉毛了。”

出乎我的意料,陈金芳既宽厚又爽朗地笑了:“你还记得呢?现在我也想起来了。后来我只好往眼眶上贴了块纱布,骗老师说是骑自行车摔的。”

她的反应让我很不好意思。那种失态的挑衅更印证了我的肤浅和狭隘,而此时的陈金芳则显得比我通达得多。接下来,我便不由得说出了自己原本不愿意说的话:

“你可真是大变样了……刚才我都不敢认你。”

“也就表面变了,其实还挺土的。”

“这你就是谦虚了,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眼里已然惊为天人了吗?”我舔舔嘴唇,几乎在阿谀她了,“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更加令我意外,陈金芳反而对自己避而不谈了。她简短地告诉我这两年“刚回北京”,正在做点儿“艺术投资方面”的事儿,然后就又把话题引回了我身上。她问我住在哪儿,具体在什么地方上班,又感叹我把小提琴扔了“实在是太可惜了”。我则被弄得越来越恍惚,也越来越没法把对面这个女人和多年前的那个陈金芳对上号。

我们有一搭无一搭地聊了许久,普洱茶第二次续水的时候,陈金芳的电话响了一声。她看了看短信说:“我得走了。”

我也欠身站起来:“那回头再聊。”

我给她留了自己的电话,而她则递给我一张头衔相当繁复的名片。我陪着她走到街上,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英菲尼迪越野车。这两年有点儿钱的文化人或者有点儿文化的有钱人都喜欢买这种车,前不久还有一位大脸长发的音乐人因为醉驾被抓了典型,出事儿时开的就是这一款。陈金芳走向副驾驶座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身材高挑、二十出头的男人下来为她打开了车门。那小伙子穿着一件带网眼的紧绷T恤衫,遭受过膑刑的牛仔裤里露出两个瘦弱的膝盖,看上去倒像某个高级发廊的理发师傅。他对陈金芳颔首,压根儿就没看我,重新发动汽车之后绝尘而去,气流搅得路边的落叶旋转着纷飞了起来。夜风渐凉,再下两场雨,就要入秋了吧。

过了十几分钟,茉莉恰好也加完班,从国贸那边过来接我了。回家的路上,她问我晚上的音乐会怎么样,我随口说“还成”。我又问她今天忙不忙,她说:“这不明摆着嘛。”然后车里就陷入了沉默。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我们之间没什么话可说。

借着立交桥上彩灯的光芒,我偷偷把陈金芳的名片拿出来看了一眼。刚才没有看清,现在才发现,她的名字也变了。陈金芳已经不叫陈金芳,而叫做陈予倩了。她的变化真可谓是内外兼修呀。

 

 


2

 

 

我第一次见到陈金芳或云陈予倩,还是在上初二的时候。

那天刚下最后一节课,教室里乱糟糟的。大伙儿正准备回家,班主任忽然进来,宣布来了一位新同学。但我们往她身后张望,看到的却是空无一人。老师也有点儿诧异,又探头朝门外寻摸了一圈儿,喊道:

“你进来呀。在外面哨着干吗?”

这才从门外走进一个女孩来,个子很矮,踮着脚尖也到不了一米六,穿件老气横秋的格子夹克,脸上一边一块农村红。老师让她进行一下自我介绍,她只是发愣,三缄其口。老师只好亲自告诉大家她叫陈金芳,从湖南来,希望同学们对她多多帮助,搞好团结。

学生们随即一哄而散。在我们那所部队子弟学校,像陈金芳这样的转校生,基本上每年都能碰上个两三位。他们跟随家人进京,初来乍到时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好不容易熟悉了环境,跟周围人能说上话了,但却往往又要离开。日子久了,我们这些“坐地虎”就学会了对这些学生视而不见。反正他们随时会从教室里消失,与其深交又有什么意义呢?交朋友也是要讲究成本的。

更何况这女孩一眼而知是从农村来的,长得又挺寒碜,不管从哪个方面说都非我族类。我们咋咋呼呼地从她身边涌过,就像绕开了一张桌子或一条板凳。班上的几个男生跑到操场打篮球,我则倚着篮球架子跟他们臭贫。自从一次打球戳伤手指,造成半个月不能练琴以后,我母亲就严禁我进行这种活动了。就这么消磨到夕阳开始下坠,半边操场都被染红了,我才拎上书包,跟朋友们打个招呼,往校门走去。

这时背后忽然传来一阵哄笑。我循着笑声回过头去,看见了陈金芳。她手上攥着一只印有“钾肥”字样的尼龙口袋,跟在我身后几米开外。当我前行的时候,她便迈着小碎步跟上来,当我站住,她也站住,支棱着肩膀,紧张地看着我。

面对陈金芳的亦步亦趋,我也有点儿不知所措。我本想呵斥她两声,让她离我远点儿,但又一想,那样可能会招来男生们更加夸张的起哄。于是我尽量让自己眼不见心不烦,加快速度回家。

九十年代的北京,天空还相当通透,路上也没什么车。大部分机关职工都骑自行车上下班,前车筐里放着装满萝卜青菜的网兜,透着一股过小日子的家常味儿。我穿过当时的铁道兵大院儿,到长安街的延长线乘上4路公共汽车,经五棵松到达西翠路,下车后再往南步行十分钟,就能看见从小居住的那个家属院了。一路上,共有三尊毛主席塑像扬着手跟我打招呼。这天我的步伐格外快,还像个没规矩的坏小子似的挤到排队乘客的前面。看见院门口那几栋红砖板楼的时候,我的身上微微冒出了汗,而一回头,陈金芳仍跟在我身后。

我有点气急败坏地站住,等着她走近。陈金芳面无表情地朝我挪了几步,像直立的豚鼠似的两手捏着“钾肥”袋子,置于胸前。她突然对我开口:“我们家也住这里。”

我“哦”了一声,她又补充道:“我姐夫是许福龙。”

好一会儿,我才想起许福龙就是食堂里那个特会和面的胖子。他是山东人,靠着一手做面食的手艺,志愿兵期满之后又留在了我们院儿,而且还结了婚,把老婆也弄了过来。这么说来,陈金芳她姐我也见过,就是在窗口负责盛菜那位。那是个丰满的少妇,长着一对相当霸道的胸部,夏天不爱穿胸罩,两个乳头很显眼地从迷彩短袖衫里面凸出来。打饭的时候,我总听到后勤系统的人逗她:

“你的奶都要喷到饭盆里啦。”

遭受调戏的陈金芳她姐也浑不吝,抡着勺子笑嘻嘻地和人打闹。由此可见许福龙两口子人缘不错。院儿里还有个段子,就是许福龙家里人口多,吃饭挑费高,许福龙便每天蒸出包子、花卷,先往肥大的军裤裤裆里塞上两斤,然后像鸭子一样火急火燎地跑回家里。天长日久,许福龙的生殖器相当于每天蒸一次桑拿,便被烫坏了,失灵了。这个段子的指向自然是陈金芳她姐,众人都认为她那对胸部“可惜了”。而我面对陈金芳,却很想问问她,假如这个故事是真的,那么从裤裆里掏出来的热气腾腾面食,他们又怎么能够吃得下去呢?

但这时候,陈金芳就转头离开了。我家住在东边某栋红砖板楼的一层,她则要前往西围墙边上的那排平房。后勤系统雇用的临时工都被安置在了那里。

走之前,她还仿佛格外用力地盯了我一眼。

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我又见到了陈金芳。那是在吃完晚饭之后,我父亲穿上军装去应付一个突然性的检查,母亲照例把我轰进自己的房间拉琴。到了初二时,我练习小提琴已经达到八年之久,因为技艺进展飞快,在乐团工作的母亲已经不能再指导我了。为了不“耽误”我,她领着我满北京地遍寻名师,并且替我作出了明确的规划,那就是先拿下几个重要的青少年比赛奖项,然后考进中央音乐学院。这个目标无疑需要旷日持久的苦练,我关上包了一圈隔音海绵的房门,站在窗前,将琴托架在磨出了一成薄薄的茧子的下巴上。

那天我练习的是柴可夫斯基《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1994年,大师帕尔曼首次来华,他热情地称赞过北京烤鸭之后,便在人民大会堂演奏了这首曲目,而那场演出的现场录音唱片已经被我听坏了好几张。此刻,头顶着被飞蛾搅乱的路灯灯光,我幻想自己就是坐在轮椅上的帕尔曼,而草坪上黝黑一片的颜色,则是如潮的观众们的头发和黑礼服。只不过一转眼,这种意淫就被隔壁老太太跟儿媳妇吵架的声音打断了。

也就是这时,我在窗外一株杨树下看到了一个人影。那人背手靠在树干上,因为身材单薄,在黑夜里好像贴上去的一层胶皮。但我仍然辨别出那是陈金芳。借着一辆顿挫着驶过的汽车灯光,我甚至能看清她脸上的“农村红”。她静立着,纹丝不动,下巴上扬,用貌似倔强的姿势听我拉琴。

也不知是怎么想的,我推开了紧闭的窗子,也没跟她说话,继续拉起琴来。地上的青草味儿迎面扑了进来,给我的幻觉,那味道就像从陈金芳的身上飘散出来的一样。在此后的一个多小时中,她始终一动不动。

当我的演奏终于告一段落,思索着是不是向她隔窗喊话时,一个女人近乎凄厉的喊叫声从远处的夜色中直刺过来。那是他姐在叫她呢。陈金芳嗖地一晃,人就不见了。

 


3

 

 

同学们是什么时候开始集体排斥陈金芳的?

她默默无闻地在我们班上耗一年,尽管没交上任何朋友,但却没像前两位借读生一样陡然消失,这已经算是个小小的奇迹了。有一度,她的座位曾经空了半个月之久,大家都认为再也不会见到她了,不过也没人觉得遗憾;但某一堂课开始时,她又赫然出现在了那里,仍旧沉默无语,老师一开讲,她就趴到桌子上睡觉。

学校里的课程,她从来就没跟上过。但学习差并不是陈金芳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因。大家另有理由。

理由之一,是她们家什么都吃。说这个问题之前,得先介绍一下这家人的人口构成。除了陈金芳及其姐姐姐夫这三个固定成员,那两间小平房里还不定期地住过陈金芳的妈、舅舅、叔叔婶子、表哥表嫂等人。暂居者的面孔虽然常变常新,但总的来说有一条规律,就是许福龙一直生活在外戚当道的局面里。那些亲戚有的是来看病,有的是来找工作,还有的号称什么也不为,就是见到别人“进了北京”,自己也想来“看一看”。有那么一阵,我每天早晨上学的路上,都能看见一辆平板三轮从西平房的拐角驶出来。登车的是陈金芳的表哥,一个梨形脑袋,此人的前额被产钳夹得极其窄,窄得不到巴掌宽,头顶还被挤出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尖儿。车后坐着陈金芳的妈,她患有股骨头坏死,走路画圈儿;一旁跟着陈金芳的表嫂,作为梨形脑袋的妻子,此人脑袋的质量自然也不会太高,尽管形状无异,但却有轻度痴呆的症状,爱流口水。这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披星戴月,干的是收废品的营生。而这也是陈金芳家族在北京唯一能够立足的领域了,她的舅舅,一个仅有的看似聪明的亲戚,曾经雄心壮志地企图挺进代订火车票的市场,后来被一伙安徽人揍了一顿,连裤子都扒了,寒冬腊月里只穿一条秋裤,满脸是血地蜷在马路牙子上哆嗦。

关于陈金芳家人口之多、之杂乱,还有一个很直观的说法,是我们班的班主任提供的。她装模作样地去家访过一次,回来感叹说:“窗台上只有一只刷牙杯,里面插着七八柄牙刷。”

同学们诧异:这样一来,怎么能分清哪支牙刷是属于哪个人呢?如果她们家人不介意混用,又何必七八把?一把足矣。但陈金芳一家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还不是刷牙,而是吃饭。在春夏之交,我们看见陈金芳她妈沿着院儿里干道上那排杨树走到头,再走到尾,一边画圈儿,一边往塑料兜里捡嫩杨花。院儿东头那棵半死不活的槐树,也被她们家人“号”得够呛。那些年的八一湖还不是封闭公园,水势也大,夏天男生常常下湖游泳,这时却看见陈金芳和她姐、她表哥赤脚站在滩涂上捞小鱼、摸螺蛳,甚至用竹签子扎青蛙。

客观地说,以当时北京的生活条件,再怎么困难的家庭,大米白面总还是吃得饱的,再说他们家还背靠着食堂,还有许福龙的裤裆这个秘密武器呢。他们的自力更生,主要是为了丰富副食。再也许,他们在老家就有这个习惯,只不过带到北京来就显得突兀了。

院儿里上了岁数的人感叹说:“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也就这个吃法儿了。”

更骇人听闻的一件事,是我们学校门口总游荡着一只交配过度,乳头耷拉到地上的野狗,这狗忽然有一天就不见了,而陈金芳家里却飘出了少有的肉香。

排斥陈金芳的理由之二,就直指她个人了。班上的女生恍然发现,原来她还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这个迹象是逐渐显现出来的。最初,陈金芳一年四季的换洗衣服不超过三套,一件洗了另一件可能还没干,必须得穿着湿的来上学。后来衣服就多了起来,基本上来自于她姐,因此不是红配绿就是粉配紫,“怯”得要命。有一次,她居然穿了一件带垫肩的双排扣西服来上学,那衣服的下摆直垂到运动裤的膝盖上,简直像个唱戏的。这衣服还没穿够半天,她姐就风风火火地追到了学校,劈头给了陈金芳一个嘴巴,然后夺过西服出门办事。而陈金芳脸上印着几道红印,还若无其事地对旁边人解释说,她姐也准备“下海”了,准备开一个酒店。过了两个月,“酒店”还真开起来了,是菜市场旁边的一个小门脸,主营包子馄饨,一群菜贩子坐在露天条凳上吃。

陈金芳还是班上女生里第一个抹口红的,第一个打粉底的,第一个到批发市场小摊儿上穿耳孔的。后来我揶揄过她的烙铁烫头事件,也发生在初三那一年。那段时间,她简直把自己的脸当成了一片试验田,什么新鲜事物都敢往上招呼。她还穿过几天高跟鞋,那鞋不知是从谁家楼道里捡来的,一只鞋跟高,一只鞋跟矮,这导致她走路的时候也深一脚,浅一脚的,好像被遗传了股骨头坏死。

在同学们之前,老师已经看不惯她了。“陈金芳啊陈金芳,”我们班主任说,“你们家那么个条件,还穷嘚瑟什么呀?”

孩子的态度更要比大人极端得多,那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场逐渐升级的斗争运动。刚开始是班干部公然用“品质恶劣”“忘本”之类的词汇斥责她,后来是女生对她翻白眼儿,喝来斥去,再往后居然发展到了动手的地步。一些男生用跳绳抽她,用粉笔头掷她,还用扫帚把儿捅她的后脑勺。干这些事儿的时候,大家都义正词严的,但作为旁观者,我必须得证明,陈金芳并没有招过谁惹过谁。时至今日,她每天在学校里说过的话都不超过十句。而说起虚荣,谁又没这个毛病呢?哭着喊着胁迫父母用半个月的工资给自己买一双“耐克”球鞋大有人在。

对于一个天生被视为低人一等的人,我们可以接受她的任何毛病,但就是不能接受她妄图变得和自己一样。

“你们院儿的陈金芳”,这是别人对我提起她时常用的称呼。这么说的时候,他们挤眉弄眼,话里有话。有两个跟我关系不错的女孩儿遗憾地表示:“你呀你,怎么跟那人住一个院儿啊?”听她们的口气,陈金芳就是一块时时作痒的烂疮,谁要是跟她扯上关系,那可真是人生的大不幸。

我暗自庆幸,别人没有发现我和陈金芳之间的隐秘联系。自从见面的第一天,我们就把“演奏者”和“听众”的身份固定了下来。她会在晚上八点钟左右出现在我窗前的树下,我在拿起小提琴试音之前,也会望一望外面有没有那个痴痴愣愣的人影。随着我的手上功夫变得越发纯熟,陈金芳的面目不清的身影也在发生着渐进的变化。她的个头长高了,轮廓的弧线也有了明显的凸出和凹陷。如果仅看剪影,任谁都会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皎洁如月光的少女。不知何时开始,我的演奏开始有了倾诉的意味,而那也是我拉琴拉得最有“人味儿”的一个时期。

试想一下,假如不是因为这点交情,我会不会也像其他学生一样欺负陈金芳,甚至因为她“是我们院儿的”而欺负得更狠呢?我可从来没在道德品质方面过高地信任过自己。

对于我的演奏,陈金芳当然无法做到每场必到。她们家人多活儿多,下了学,她还得到食堂帮助许福龙扛面粉,或者把她妈收来的垃圾分门别类装进蛇皮袋。最长的一次缺席,发生在初三的第二学期,当时陈金芳家里发生了一个挺大的变故:她在老家的父亲正在从鸡屁股里面往外掏鸡蛋,突然就一头扎在鸡窝里,没气儿了。按照城里人的知识推测,可能是突发性脑溢血什么的,但是村里人不计较死因,只在乎结果。他们描述,将死者拖出来时,脑袋上糊着厚厚的一层鸡屎,连头发都变成绿的了。陈金芳的父亲去世以后,她母亲也只好放弃了对股骨头坏死的治疗,打算回家侍弄那几亩水田,而她们家的其他亲戚也深感京城的居不易,决定集体还乡。就在这个时候,陈金芳却拒绝回去。她坚决要求留在北京。

这个要求不仅遭到了她妈的反对,连她姐也不同意。家里的田不能不要,活儿不能没人干,而眼下,陈金芳已经成为了唯一的健康劳动力。从长远打算,母亲一定还指望着她结婚招婿,充当顶梁柱呢。况且,在姐姐姐夫这里寄人篱下,她又能有什么出路呢?留下来总不能马上到社会上去漂着,总得上学。但初中阶段属于义务教育,所以我们学校才不情不愿地接收了她这个借读生,而到了高中,别说学校不收她了,就是收,她也考不上呀。一个初中毕业生,在北京就和文盲一样的。

但是陈金芳听不进去。她像是吞了秤砣,铁了心了。家里人便开始围攻她,逼迫她,那些天里,西平房频频传来打、骂和砸东西的声音,那是一个人对抗一家人的战斗。也实在想象不出来,在学校里不吭不响的陈金芳,居然有着如此坚韧而泼辣的劲头。有一天我正打算练琴,邻居家的老太太过来还毛衣针,顺便拉着我母亲扯点儿闲话,三言两语就扯到了陈金芳身上。

“没见过那么狠的孩子。”消息灵通的老太太感慨,“都闹腾了多少天了?他们家把她轰出去,她就窝在院儿里墙角睡觉……说是宁死不走。说来也是,外地人来了北京谁愿意走呀?在这儿受苦也比回家强……现在又打上了,窗户都砸了。”

我母亲假客气着敷衍几句,就关上了门,但我却不知为何坐不住了。那天白天,我还在学校看见了陈金芳,这时回想起来,她的脸和身上的确都格外脏,后背上还黏着黑乎乎的一块煤灰。这大概就是露天睡墙角的结果吧。

我随意拉了一段练习曲,便独自开门出去。母亲问我干吗去,我说擦琴弓的松香用完了,想到另一栋楼里一个练中提琴的孩子家借一块。出了门,我沿着白杨树的林荫道一路向西,很快就看见了陈金芳一家人租住的那两间平房。果然有块玻璃被打碎了,屋里的灯光像橘子汽水一样泼出来,同时还有她们家人七嘴八舌的喊叫。因为激动,所有人说的都是湖南土话,我只能听懂个大意。她妈说陈金芳“翅膀没硬就想飞”,还说她“忘本”;她姐的话更实际一点,表示已经供她吃,供她穿好几年了,以后不想再供下去,“不养吃闲饭的。”

陈金芳针锋相对地反击,指出自己一直都在干活儿,何来吃闲饭一说?又表示留在北京,她也不住姐姐家了,“死就让我死到街上,反正你们也不是没把我轰出去过。”她越说越激动,同样的意思颠来倒去地重复了好几遍,最后干脆变成了尖厉的叫喊。那简直是泣血的哀号,虽然站在远处,我只能看见她颤抖不休的身影,但我猜想,她的表情一定是目眦欲裂的,甚至仿佛从嘴里长出了獠牙。

她喊得最响的一句话,是用普通话说的:“你们把我领到北京,为什么又让我走?为什么又让我走?”

这么喊的时候,她好像把体内所有的气一口喷出,随时都会晕倒在地。而没过两秒钟,陈金芳就真的倒了。她姐姐抄起了一只擀面杖,像在食堂抡勺子一样抡起来,划了个完整的弧线,落到陈金芳的天灵盖上。

打完之后,她姐也傻了,擀面杖扑棱掉到地上。门外两个看热闹的邻居叫起来:“出人命啦!”而这时候,还是默不作声的许福龙比较冷静,他弯腰抱起陈金芳,撞开门,往医务室跑去。一大群人沸反盈天地经过时,我不由自主地往旁边让了两步,同时看见陈金芳在她姐夫胳膊上起伏的身体弧线,看见她的胸脯大幅度地隆起、下降。我还看见黑红色的黏稠的液体顺着她的脖子流下来,稀稀拉拉地洒在地上。

此后的两天,在上学的路上,我都能看到陈金芳洒在水泥路面上的血迹。那些血滴还算新鲜的时候,被清晨的阳光照耀得颇为灿烂,远看像是开了一串星星点点的花,是迎国庆时大院儿门口摆放的“串儿红”。没过多久,血就干涸污浊了,被蚂蚁啃掉了,被车轮带走了。而那起家庭暴力事件的后果,则是陈金芳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终于留在了北京。她继续沉默着出现在学校里,被同学们排挤、欺负,也继续在暗夜里来到我窗下,听我拉琴。

但自始至终,我也没有隔窗与她说过一句话。


 


4

 

 

再后来,我们就毕业了。凭借小提琴这个特长,我被圆明园那边的一所重点中学招收,开始了平时住校,假期才回家的生活。作为“金帆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我有了许多相当正式的演出机会,参加过和国外学校合办的音乐夏令营,还跟不少“科教文卫”系统的头头脑脑握过手。我与陈金芳那拉琴和听琴的关系自然就此终止。那就像一个无关紧要的秘密,转眼就被当事人忘得干干净净。

在此后的日子里,我们仅仅见过屈指可数的几面。

记得有一次见她,是在高一结束,快上高二的时候。当时我刚参加完暑期的“全国青少年音乐联展”,带着一身海腥味儿从青岛回来。连着游了几天泳,再加上刚下火车,我疲倦得很,经过大院儿斜对面那一排小卖部的时候,一不留神踢倒了两个立在马路牙子上的啤酒瓶。啤酒是半满的,洒了一地白沫,我赶紧弯腰把它们摆正,但为时已晚。两个穿着灯笼般的大肥裤子、脖子上挂着大串金属链子的野小子追了上来,他们骂骂咧咧地推搡我,问我“这事儿怎么办吧”。

那些孩子大都是从丰台来的,有的是职高的学生,还有的干脆辍学在家。很多次,我看见过他们把老实巴交的中学生堵在墙角,一边抽嘴巴一边搜兜儿,连人家脚上的球鞋也抢。对于我们这些“大院儿”里的孩子,他们仿佛怀有先天的仇恨,只要碰上落单的决不手软。我话也不敢说,只是一味心惊胆战地后退,而这时,一条刺满了文身、龙飞凤舞的胳膊已经搭到了我的小提琴琴匣上。

“拿来我看看。”那人笑着对我说,嘴里露出一颗缺了一半的门牙。

这人我见过,是个赫赫有名的痞子,因为门牙的原因,外号叫“豁子”。那几年里,附近的恶性案件似乎都跟这人有关。更让我害怕的是,他对我的琴产生了兴趣。那是一把德国仿制的“斯科拉迪瓦里”,是我母亲托了不少人才买到的。

琴匣被粗暴地从肩膀上拽下来,我赶紧把它抱在怀里,同时弯腰蹲了下去。这是宁可挨揍也不撒手的姿势,痞子们果然被我的态度激怒了。他们骂着脏话,揪着我的头发,过不了几秒钟,拳脚就会准确有力地落在我的脸上、肋骨上。

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上有个女声响起来:“你们丫撑的吧?”我保持着大便的姿势曲颈看去,望到了陈金芳的脸。

陈金芳穿着一双明黄色的塑料拖鞋,脚指甲都被涂成了艳红,它们星星点点地晃动,不知为何又让我想起了当初洒在水泥地上的血迹。再往上,是牛仔短裤下毕露无遗的大腿。她推开那两个小子,又把豁子拉开:

“算了算了。”

豁子似笑非笑地问她:“你认识这孩子?”

“说不上认识。”陈金芳干脆地说,然后加上了一句,“不过他是我们院儿的。”

听到她这么说,豁子不知为何露出了乏味的表情。他点上一颗烟,鄙夷地踢了我屁股一脚:“滚蛋。”

我落荒而逃,连头都不敢回。跑到家里,心情渐渐平稳下来,我才开始诧异于陈金芳的巨大变化。让我诧异的倒不是陈金芳突然变得漂亮了,而是我当初从来没意识到她也是有可能漂亮的。她涂了透明唇膏,打了眼影,还染了一头耀眼的黄发,这样的装扮令她的脸棱角分明,甚至具备了西方人的立体感。她大面积暴露的肢体散发着蓬勃、咄咄逼人的肉感。更大的变化发生在她的眼神和表情上,过去那种食草动物一般怯弱、忍辱负重的神态早已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肆无忌惮的泼辣与轻佻。再想起是这样一个陈金芳保护了我,我的耻辱感就更强烈了,那感觉比在音乐比赛上被技法更加纯熟的高手“盖”过去更加难以忍受。

当天晚上,院儿里的朋友在食堂的小灶为我接风。听说了我的遭遇后,两个虚张声势的小“顽主”先是号称要“灭了丫豁子”,但没几句话就把话题转到陈金芳身上了。在他们的描述中,陈金芳已经变成了一个著名的“圈子”,和公主坟往西一带大大小小的流氓都有过一腿。那些人中年纪小的和我们同龄,年纪大的足有四十多岁,是“文革”时期遗留下来的“老炮儿”。她被豁子“带着”,也就是近两个月的事儿。与这次转手相伴的,自然又是一场血案,豁子曾经趁夜奇袭过陈金芳上一个“傍尖儿”,用一头裹着布条的钢筋把人家的脚踝打碎了。

此时的陈金芳被塑造成了妖娆、轻浮的红颜祸水,同时还具有了莫大的传奇色彩。朋友们眉飞色舞地议论她的时候,已经忘了就在一年前,他们还把她当成一个土包子踹来踹去。她也早就不住在我们院儿的西平房了,而是被谁“带着”,就大大方方地跟谁住到一起。这倒也实现了她当初对她姐姐说过的,“留在北京也不住你们家”的誓言。对于这个臭名昭著的妹妹,也不知她姐姐姐夫作何感想,也许他们管过陈金芳,但管不了,更也许,他们连管都懒得管。她姐的包子馄饨摊儿已经发展壮大,开始兼营给附近的小商铺送盒饭的业务,本来就忙得团团转了。

在青岛那个啤酒之乡,我都没有偷偷从宿舍溜出去喝一杯,那天晚上却不知怎么就喝高了。朋友们还以为我遭到了欺负,还在闷头生气,便纷纷劝慰我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没接他们的话茬儿,独自默默地回了家,坐在自己的床上,垂头看着窗外泄进来的斑驳的月光。

出了会儿神,我突然站起来,拿出琴来。我仍然有点儿晕眩,但竭力站稳双脚,让腰杆笔直,演奏了圣桑的《天鹅》。这是作曲家在1886年完成的《动物狂欢节》组曲中的一个段落,旋律凄美哀婉,叫人心碎。

如今想来,我颇为当时的自己感到不好意思:哪儿来的那一股子泛滥的纯情劲儿啊,简直像怡红公子一样,逮着个女的就能腆着脸对人家感时伤怀。我一边拉琴,一边抬眼望着窗外白杨树肃然的黑影,忧伤地寻觅着。我期待自己能像当初一样,发现陈金芳背手靠在树干上。如果这一幕出现的话,我会直视她早已大变的容貌,真诚地感受她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少女的光彩。我还臆想着听我拉琴的时候,她那女流氓式的、满脸浑不吝的表情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派沉静与专注……她的脸上甚至还会带着和我一样的忧伤。

可是很遗憾,那天晚上,陈金芳压根儿就没在我的窗外出现过。理性地想一想,她再也没必要来了啊。以豁子为首的那帮人刚刚向她拉开了新舞台的大幕,她不仅留在了北京,而且陡然意识到自己成了红人儿,晚上正是她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我的朋友们声称在很多“上档次”的地方看见她,比如说“民族饭店”旁边新开的那家韩国烤肉,再比如首体南路上的滚轴溜冰场,甚至还有崇文门外久负盛名的“马克西姆”餐厅。“带上”她之后,豁子还买了一辆二手的菲亚特“乌诺”轿车,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绝对称得上是石破天惊之举了。要知道,在九十年代中后期,司局级干部才能坐上国家配备的老款“丰田”或者“尼桑”,而拥有一辆私家汽车,无论大小,都已经是典型的“成功人士”的标志了。

也就是说,变成了“圈子”的陈金芳再也不需要到我这儿来解闷了。我们演奏者和听众的关系就此宣告结束。想明白这一点之后,我终于停止了拉琴。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了被人抛弃的感觉,假如再矫情一点儿,我几乎要吟出一句“从此萧郎是路人”之类的屁话了。可是不得不承认,在此以前,我是从来没打心眼儿里看得起过陈金芳啊。如今人家不来了,我倒一厢情愿地煽起情来……我他妈什么玩意儿啊。

那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上充满了虚伪的、专属于知识分子的恶劣脾性。也怪了,从这个角度认清自己之后,先前的羞耻感反而消失了。我几乎是如释重负地躺到床上,转眼就睡着了。

在那之后,我还见过几次陈金芳,都是在暑假或者寒假期间。朋友们对于她的传言,有一些在我这儿得到了证实,有一些则存在出入。比如说,豁子的确开了一辆“乌诺”轿车,带着她穿街过巷,但那车并不只是为了兜风而买的,他们还用它来拉货。万寿路南边有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豁子使出泼大粪、扔砖头等一系列青皮手段赶走了几个浙江人,接管了人家的摊位,陈金芳顺势又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老板娘,专卖广东生产的便宜服装。我到那市场去给谱架配螺丝时,曾看见她着装艳丽地端坐在摊位后面,豁子则满头大汗地跑进跑出,从停在门外的车里将鼓鼓囊囊的蛇皮袋扛进来。此时此刻,他们的形象就不是流氓和“圈子”了,而是像极了一对勤勤恳恳的小买卖人。尤其是陈金芳,她与顾客讨价还价时那副熟练、老到的口气,让人很难相信她连十八岁都不到。只是在有人问起她本人身上穿的、质地明显精致得多的衣服“有没有货”时,轻佻傲慢的表情才会回到她脸上。

“想买这个呀?那得奔‘燕莎’。”陈金芳翻了个小白眼说,同时对豁子扑哧一乐。

看起来,陈金芳对眼下的生活状态充满了死心塌地的热情。按照这种趋势,她在此后几年、十几年中的轨迹几乎是可以想见的。比起现如今,当年的经济环境明显要宽松、公平得多,更关键的是机会遍地都有,只要能吃苦会算计,没有什么“背景”的人也能混得丰衣足食,甚至还能发笔小财,一跃进入暴发户的行列。陈金芳和豁子算不算得上情投意合谁也说不好,但起码,这俩人应该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对金钱有着强烈的攫取欲;而在“兄妹开荒”的生涯里,他们的性格也会逐渐被磨砺得踏实、安稳。尤其是豁子,不大不小地吃几次亏,就能让他学会收敛自己的流氓习性和暴脾气。等到他们“姘”累了,会自然而然地结婚,繁殖后代,那时的豁子多半会梳上一个大背头,胳肢窝底下夹着真皮手包,整天忙活的事儿不是满嘴跑火车地谈生意,就是通宵达旦地打麻将;陈金芳呢,她的身体会发胖,她的皮肤和头发会一起变得干黄,她的手上脖子上还会戴个半斤八两的金首饰,她会满嘴脏话地骂丈夫骂孩子,但又随时随地琢磨着能为自家人占点儿什么便宜……

千万别认为我的这番形容有讽刺之嫌,告诉你,这就是那年头的男女“顽主”们浪子回头之后的典型形象。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同学,对陈金芳报以的相当务实的祝福了。

可是无需展望多年以后,仅仅才过了不到两年,陈金芳就证明了我对她的预期是错误的。与此同时,我还让我母亲对我的预期也落了空。高中毕业后,我没有进入音乐学院,而是被迫改投了一所综合大学。尽管我从小到大拿过厚厚的一摞获奖证书,但却在最关键的“艺考”环节中被淘汰了。主持考试的教授对我的评价是:技巧有余但却缺乏灵感,如同一座过早发掘殆尽的贫矿,提升空间极其有限。他们断定我无论再怎么苦练,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演奏家,顶多作为一个娴熟的匠人在音乐圈儿里混日子。平心而论,这样的认识不可谓不客观,连我自己都心服口服。

也许是不忍心看到我那么多年的琴白练了,两个好心的老师还把我推荐给了普通高校的管弦乐团,为我换来了几十分的特长生加分。尽管最终拿到了烫金的录取通知书,但我的心情仍然颓丧极了,整个儿人沉浸在漫无边际的失败主义情绪之中。我对小提琴也迸发出了一种近乎生理性的厌恶,几乎一看见那玩意儿就想吐——这也是许多专业琴手改行之后的普遍反应。上大学之前的那个暑假,家人不爱搭理我,我也不想跟他们说话,整天不是把自己闷在屋里,就是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闲逛。我黑了一圈儿也瘦了一圈儿,骑车的时候也不抬头看路,而是低头盯着柏油路面上的斑点如蚂蚁迁徙般涌向身后。我还会恶狠狠地诅咒自己:让车撞死才好呢。

有那么一次,我骑着骑着,便真的撞上了什么东西。很遗憾也很庆幸,不是迎面而来的大卡车,而是前方的一辆三轮车。骑车那老头儿也没有嗔怪我,而是像掏自个儿裤裆那样按着车闸,伸着脖子朝马路对面看热闹。

那里围了一圈儿人,尖厉的叫声不时响起。因为正在垂头丧气,我没心思看热闹,便想绕过那辆三轮车,继续漫无目的地游荡。但又一声女人的叫喊传过来,令我像听到熟人的召唤一样,不由自主地扭头。我果然在人堆里看见了陈金芳。

她斜坐在地上,背对着一家门脸崭新的服装店,店面的两扇玻璃门上分别印着血红的大字,一边是“精品”,一边是“时尚”。阳光滑过红字照在她脸上,仿佛流得一头一脸都是血。而她脸上确实还附着着许多汁液,大概是眼泪、鼻涕和口水混合而成的。陈金芳捂着她的腰,大口地喘气,旁边的豁子却揪起她的头发,令她像某种水鸟一样伸着脖子仰面朝天,同时用脚狠狠地踩向她的小腹与胯骨,发出了扑扑的声音,很像在踩一只暖水袋。男人打女人本来就很刺激,何况是打一个蜜桃般的年轻姑娘,群众发出轰然的感慨,有人不凉不热地劝架,却没人真上来阻拦一下。而在挨打的过程中,陈金芳始终是一言不发的,她只是尖叫,嗷一声,又嗷一声。我突然想起来,过去遭到班上同学欺负时,她也是这个反应。她就像个一捏就响的橡胶娃娃,当疼痛转瞬即逝,她便会归于平静。

也不知是怎么了,血腾地充满了我的脑袋。我头晕眼花,四肢却几乎自主地运转了起来:下车,过马路,冲进人堆,照着豁子的肚子踹了一脚。我从来没有真正与人打过架,因此那一脚踹得很没威力,豁子条件反射地侧了下身,就轻易躲开了。但他还是不得不退开一步,与我对峙。我的表情一定是咬牙切齿的,心里却绝无英雄救美的豪迈气概,而是一片百草荒芜的颓丧。学琴不成、苦功尽废,对自己深深的失望在这一刻膨胀发酵,演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寻死欲望。陈金芳被打成什么样我才不管呢,我的真实念头,竟然是想借助豁子的手,让他一刀把自己捅了。

我的出现登时让旁观者们“哦”了一声,我猜,他们中的许多人一定把思路往情感纠纷上引了:俩小伙子为了个“圈子”当街动手,多么俗套又多么让人激动。而豁子果然挺配合我的想法,他嘟囔了一句“你丫作死吧”,眼眶里流出空洞的、狼一般的光来。他的右手则缓缓地向牛仔短裤的屁兜儿摸过去。这种人出门都是随身带刀的。从他的眼里,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的下场:血溅五步,像狗一样趴在水泥地上,四肢间或抽一下筋。这副耻辱的样子是多么适合给虚无的、没有意义的人生画上句号啊,十八岁的我盖棺定论地想。我的两腿开始打战,括约肌几乎失灵,费了好大劲儿才没让自己当众尿出来。这不是因为我怕死,而是我正在准备受死。

但只一转眼的工夫,那让人血脉沸腾、灵魂出窍的时刻就结束了。豁子插在屁兜儿里的手刚掏出来,便被一个匆匆赶来的警察攥住。警察熟练地使了个绊儿,把他按倒在地,手反剪在背后上了铐子,然后一边擦汗,一边公事公办地询问怎么回事儿。

群众七嘴八舌,半天也没讲出个头绪。而此时,豁子却一反常态,露出近乎于委屈的表情来。他撅着屁股,脸被按在水泥地上,斜着眼睛看向陈金芳,缺了个口儿的门牙发出嘶嘶的哨音来。

“你是不是不想过了……”他挣扎着对她说,口气与其说是质问,倒不如说像是哀求,“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陈金芳呢,她仍沉默不语。她的手还捂在小腹与胯骨的交界处,但表情是淡漠的,近乎凛然。面对豁子被挤得变形的脸,她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陌生人。无论是警察还是围观的人,都竖着耳朵等她说点儿什么,但陈金芳始终没开口。她就那么坐着,仿佛出神入定了。

“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豁子又叫唤了一声。

警察倒是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他嗤笑一声,拽起豁子,塞进微型面包车改装成的110巡逻车:“甭跟这儿散德性了,有话到所里交代去吧——那女的,你也得去。”

陈金芳便顺从着站起来,却没走向巡逻车,而是一瘸一拐地往店门里走进去。这时警察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我:“有你事儿没有?”

我还没说话,陈金芳头也不回地甩过来一句:“没他事儿。”

“哦,那你算见义勇为的?见义勇为也得讲究方式方法是不是?”警察晃了晃从豁子那儿缴获的三棱匕首,换了种推心置腹的口气对我说,“听我一句话,国家少了你照转,你们家少了你——不行。”

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让我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就没工夫给你写表扬信了。”在众人的注视下,我仍浑浑噩噩,却没离开,而是跟在陈金芳的身后,拐进了店面。这是个新开的服装店,刚装修好,地砖的缝隙还勾着白边儿,不锈钢衣架上空空荡荡的,尚未来得及罗列任何商品。店面后面,有个简易的卫生间,陈金芳缓缓走到带镜子的洗手池前,仔细地梳洗。她拿毛巾把脸上的各种汁液擦拭干净,又长久地凝视镜子里的自己。站在她背后,我看见她眼眶和颧骨上泛起的大块瘀青,也看见她正透过镜子看着我。

毫无预料地,陈金芳转过身来,像鸟一样张开双臂。我便如同受到了什么神秘的召唤,一头扎过去和她拥抱。论个头儿,我已经比她高出不少,但身体却不知不觉地越陷越低,直到单腿跪着,脸埋在她的胸前。在摩挲的过程中,我感到她已经膨胀得相当可观的胸脯反复蹭着我的面颊、耳朵。我把它们挤得变形,它们则让我险些窒息。这还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与女性如此密切地肌肤相亲呢,那种气息和质感只在我的春梦里出现过。但是此时此刻,我却毫无邪念,就连少男下意识的血脉贲张也没有发生。我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失意人和另一个失意人的拥抱。陈金芳散发着近乎母性的慈爱,而我则想要从她那儿得到安慰。我希望有一个人和声细语地对我说:没关系,你所经历的都是小事儿,不妨碍世界照转生活照过……然而没人说话。我只能箍起臂膀,把陈金芳的腰越勒越紧。

和她相拥的时候,我是不是没出息地哭了,蹭了她一前襟的鼻涕眼泪?这个细节我是真忘了。但陈金芳的气味和触感却像嗞嗞冒烟的烙铁,在我的感官中留下了真切、不可磨灭的记号。

过了些日子,我顺理成章地到大学报了到。我父母大概认可了我这辈子必将沦为一个庸人的前景,从此对我的事儿不闻不问,我呢,更是年纪轻轻便开始学习着用混吃等死的心态应对生活,并且成效斐然。因为脾气出奇的随和,谈吐又不令人生厌,我在脂粉堆里相当如鱼得水,很快就交上了固定的和不固定的女朋友。记得第一次和女孩在路灯底下拥吻时,那姑娘突然推开我,认真地问:

“你以前没和别人这样过吧?”

我居然无言以对。这让她失望极了,那副表情简直像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跨出“人类的一大步”后,蓦然看到月球上插着苏联国旗。再往后我就学精了。当外语系的系花茉莉问出类似的话时,我先考虑了一下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她,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我笃定地说:

“当然没有,一直守身如玉地等着你呐。”

“骗人吧你?”茉莉既欣喜又羞涩地埋下了头。啊,原来她们在乎的只是一个态度。

在此情此景中,我会不可遏制地想到陈金芳。这时我陡然意识到,以前把她视为无关紧要的陌路人,这是在骗自己呢。陈金芳变成了我记忆中诡异的存在,她不是我的初恋,却又恍若初恋,她没跟我说过几句完整的话,却又是我绝无仅有的倾诉对象。这样的关系,从她第一次站在我窗外听琴的时候,就埋下了种子。然而现在琴已经被我束之高阁,陈金芳也不知去向了。

周末从大学回家的时候,我曾经专门去过最后一次见到陈金芳的那条街。街道没怎么变样,但服装店的店门已经紧闭,挂着小孩儿手腕粗的链子锁,张贴着转租广告。许福龙倒是又在我们院儿的食堂干了两年,陈金芳她姐的馄饨摊儿则因为卫生不达标被取缔了。后来,这对夫妻也离开了北京,据说是回老家继续开饭馆了。至此,陈金芳和她的家人像是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拿高压水枪一冲,转眼就不留痕迹。对于北京这座城市而言,这也是大多数外来者的命运吧。

曾经“带着”陈金芳的豁子,倒是与我有过一次不期而遇。那是在我大学刚刚毕业的2002年,帕尔曼第二次来华,他先在上海音乐学院开设了为期三周的“音乐大师班”,然后在北京举办名为“贝多芬之夜”的专场演出。因为小提琴已经成了我的心病,那次演出我本来不想去听,但又恰恰因为心病,开演当天,我便开始坐卧不安。踌躇良久,我最终还是坐车赶往人民大会堂。这时票已售罄,各路神仙正飘然入场,一队蛮横又神秘的豪华汽车直接堵住了会场入口,穿黑西服的警卫簇拥着一个打扮得像绣球似的胖老太太走出来,并厉声呵斥记者:

“别瞎拍。”

我在台阶下的小广场上晃悠着,想等黄牛上来搭讪。几分钟以后,果然有一个男人凑近过来,像电影里的特务接头一般掀开夹克衫的一角:“要票吗?”

“多少钱?”

“八百。”

“没那么多钱。”我说。这是实话,那时候我刚到一家国有事业单位上班,工资少得可怜,几乎每个月底都得到父母那儿蹭吃蹭喝。

那人转身就走,同时轻蔑地骂了一句:“操,没钱到这儿干吗来了?”

正是这个“操”,让我留意起这个在黑暗中面目不清的票贩子来。他的上舌音发得很不标准,听起来好像是漏气了。我跟上两步,借着一辆汽车的灯光,果然看清了豁子门牙上的那个洞。

他也认出了我,愣了一下:“你还好这口儿呢?”

我点点头,同时恍惚感到自己和他之间还有什么事儿没“了”。他不会再续前缘地捅上我一刀吧?豁子却咧开嘴,近乎粲然地笑了,然后以亲热的口气跟我谈起生意来。他表示,看在“过去在一片儿混”的情分上,可以给五百块钱把票转给我。

“这票我弄来也费劲,还得到院里找人去。”

但这个价格也超过了我的承受能力。我拒绝了他,索然地点上颗烟,望着远处影影绰绰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发呆。

又过了一会儿,演出正式开始了,广场上的人群稀落了许多。豁子兜售了一圈儿,票仍没出手,便又绕回到我面前:

“一口价,二百。你还能听上上半场。”

我兜里的钱恰好还剩二百多。但这时我却改了主意:“算了。”

“别再往下侃了,这票进价就得二百。”他抬手看了看表,焦急地说。

我还没有答复他,却望见大会堂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关闭正门了。十五分钟的最后入场期限到了,豁子的票彻底砸手里了。他的两个嘴角滑稽地撇了下去,既像哭又像笑,但却什么也没说,垂头丧气地转身离开。

我却追上去,邀请他找地儿喝一杯。豁子诧异了一下,随后和我乘公车来到西单电报大楼侧面的一家酒吧。两杯啤酒下肚,他的情绪好了起来,话又碎又密。我们聊到了过去“那一片儿”的几桩神人神事儿,发现共同认识的人还真不少。显而易见,豁子如今混得不怎么样,掏出来的烟已经不是“万宝路”而是两块五的“都宝”了。他在追溯自己当年是如何挥斥方遒时,透出一种滑稽的英雄迟暮的气息。随着生活越发光怪陆离,那一代“顽主”的好日子终于过去了。而我则看准时机,把话题引到陈金芳身上。

“当初为了个‘婆子’差点儿跟你翻脸……用你们的话说,这就叫老鼠操猫×吧?”

“你跟她很熟?”

“真就是同学,在班上几乎不说话。你掏刀子的时候我差点儿都尿了。”

豁子爽朗地摆了摆手:“没必要害怕,其实我也是外强中干,就想吓唬吓唬你……再说后来警察不是来了吗?”

说到陈金芳的时候,豁子倒是心态平和。他歪着脑袋思考了半天,最后下了这样一个结论:“这女的,最大的优点就是——活儿好。”

“我没体验过……”

“那挺遗憾的。我前面‘带’过她的那几个人也这么说。”

至于其他方面,豁子对陈金芳其人的评价基本是负面的。他认为她没见识、上不了台面儿,脑子也笨,甚至还不讲卫生,“为了把丫身上的泥儿搓干净,那阵儿没少买老丝瓜。”他还后悔拿出本金来让陈金芳做服装生意,那买卖看似红火兴旺,实则由于不善经营,很快就赔了个底儿掉。而陈金芳呢,丝毫没为俩人的生计考虑过,手头已经很紧了,却还一个劲儿地逛商场、吃西餐,每逢北京有小剧场话剧、音乐会之类的演出,都会死磨硬泡地让豁子给她买票。他如今干的这生计,就是当年蹚出来的路子。

“她整个儿一傻逼。刚进城的山炮儿我见多了,但就是没见过这么急吼吼地想要变成贵族的。”豁子越说越激动,索性既厌恶又懊恼地骂起街来,“我那时候真是色迷心窍,为了她跟老家儿都闹掰了,我妈干脆搬到我舅舅家住着去了……就这样丫还不知足呢,后来居然偷偷把店里所有的钱都拿出去,说是想买钢琴。我实在寒了心了,索性抽了她一顿,让她滚蛋……你那时候也够没眼力见儿的,上来就跟我乍翅子,现在你评评理,那事儿换你你不跟她急?”

我莫名其妙地一激灵:“你说她要买什么?”

“操,钢琴。”豁子门牙漏气儿地说,“她也不知在哪儿认识了个乐团退下来的辅导老师,人家说她手长适合学乐器,她就死活非要买那玩意儿。当时我们刚刚把摊儿盘出去,租了个门脸房,手里就剩两万多块钱准备到广东上货呢。我刚开始也好好劝她来着,我说就算你真喜欢‘音药’你能保证自己变成钢琴家靠它吃饭么?顶多是一业余爱好,想买也得等挣了钱再说呀。可她就是不听,跟疯了似的,我把钱锁抽屉里她愣拿改锥撬开了……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明白这人脑子里想的到底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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