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洪堡特的语言相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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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洪堡特的语言相对论
杨巍 徐今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 大连 116023)
[摘要]人文主义语言学代表人物、普通语言学创始人洪堡特的核心论述方向是语言与人类思维的关系,这也通常被认做“语言相对论”的滥觞。认为洪堡特将人类语言划分为等级序列进而依据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为人类思维划分序列是长期以来的理解误区之一,其论述对“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历史影响也存在着被夸大的问题。然而,洪堡特的研究方法与萨丕尔及沃尔夫的研究方法存在路径上的差异,对其的合一有着理论上的逻辑矛盾。洪堡特对人类和民族文化予以尊重,其最终旨归也在于对文化和历史的肯定。
[关键词]洪堡特 语言相对论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 汉语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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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堡特的语言学研究被认为是人类语言学与社会语言学,但更倾向于人类语言学。人类学及人类语言学的最终目的是关怀人类和文化,然而最终的指向,却存在差异。一种思路是通过研究不同种族的人类及其文化,最终达到文化的大同,消解差别;而另一种思路,则是洪堡特所秉承的,承认并重视文化多样性,“研究人类种族的特性,特别是民族性”。(姚小平,2005)这种思路一般被称为文化相对论,引用到语言学领域,即被称为“语言相对论”。然而,针对洪堡特的语言相对论存在着理解上的分异,其中一种直接导向了“语言优劣论”,这种观点主要是在之后“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发展中体现。
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代表人物萨丕尔及其学生沃尔夫所提出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主要是针对语言与思维关系的假设,认为高层次的思维都依赖于语言,即语言决定思维。沃尔夫还认为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对世界的感受和体验也不同,体验与其语言背景有关,即语言相对论。进而有这样的理解:“根本没有真正的翻译,学习者也不可能学会另一种文化区的语言,除非他抛弃了自己的思维模式,并习得说目的语的本族语者的思维模式。”
结合洪堡特的语言结构序列和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中“语言决定思维”的观点,一般认为语言与思维与精神存在正向相关关系,语言的序列即等同思维和精神活动的序列,这样看来,拥有较高级语言的族群精神和思维优于拥有较低级语言的族群。这样的观点形成诸多逻辑悖论。
首先从洪堡特的观点入手。洪堡特的语言相对论和所谓的“语言优劣论”与其语言世界观的概念紧密联系,这三个方面将作统一论述。首先,洪堡特的语言等级序列是针对语言结构的纯正性而言的,而语言结构本身并不等同于语言。从其《论人类语言的结构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中对汉语、梵语、卡维语、墨西哥语的论述上可知。在对汉语的论述中,洪堡特强调,汉民族拥有特殊的精神力量,能够理解汉语这种不基于词类屈折变化,主要依靠语序和虚词来完成意义组合的语言。“(对比梵语来看)似乎应该把汉语视为最远离语言发展的自然要求的语言,最不完善的语言……但汉语本身作为一种发挥激励作用的辅助手段,极大地推动了文明的进步。首先,无可置疑的是,汉语具有高度的结构一致性。所有其他缺乏屈折变化的语言或多或少都有屈折的倾向,不过总是中途而止,没有达到发展成为屈折语的目标。汉语则不同,它完全沿着另一条道路发展,始终如一地遵循着自身的基本结构原则。其次,汉语无须借助有意义的语音,就能把握一切形式的东西,它所使用的手段使它能够严格地遵循和系统地整理种种不同的形式关系。此外,汉语听起来只包含具有实体意义的语音,而形式关系的表达仅仅依赖于语音的位置和排序,因此,对于精神来说,实体意义与形式意义关系的区别也就更加一目了然。”汉语的可以使用非但没有证明汉民族的精神与思维处在底层,相反证明了汉语存在一种另辟蹊径的理解途径,而汉语使用者本身拥有一种基于“意合”的理解能力。
同时,语言和文化不具有正相关性。可以认为,精神力量和语言的产物近似等同于文化,而文化本身却并不和语言的等级序列具有正向相关性。《论差异》一书中指出,使用卡维语的爪哇岛部分马来民族接受印度文化影响,然而即便这样,其依旧保持自己的宗教语言――卡维语;南美受印加文化影响极深,然而共同秘鲁语却并没有被推广应用,反而拥有较为低级文化的墨西哥语应用范围更广,且认同程度更高。
第三,语言与文化的进步不依据历史发展顺序的先后,主要以印度文化和希腊文化为例。印度文化的诸多高级哲学词汇均产生于古代印度,而希腊文化亦是如此。“自亚历山大王起,希腊语和希腊文学由于军事征服而传播开来,以后,希腊人又沦为被征服者,于是其语言和文学与统治世界的胜利者即罗马人的语言和文学混合了起来。这个时候的希腊语言和文学虽然仍不乏名人大家、是个天才,但其生命的原则已经死亡。由这一原则独有的力量所进行的生动的创造也随之熄灭了。”(姚小平,1999:239)
可以说,族群的世界观是以语言为载体的世界观,而这个所谓的“语言世界观”实际上是与族群的发展和文化的时间性流传相悖的。同时,从另外一个变与不变的要素考虑,同样可以得出一条具有悖逆性的结论,该结论亦可验证洪堡特论述中的语言与语言结构不是具有同一性的存在。语言与精神力量紧密相关,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精神力量是一个族群的内部品质和惯习性的思维与行为传承,然而语言却在某种程度上与精神力量的发展并不同步。古典哲学与自然的词语具有极高的概括性和哲理性,这些词语诞生的时间距今较远。而随着语言自身的流变和文化的融合,语言的结构悄然发生着变化,诸如语言屈折与否与屈折变化的程度,连同历时上的词汇与词汇构成,均发生着变化。可以说,屈折语是洪堡特认为较高级的语言,而洪堡特也同样认为元初的哲学语言等是人类思维的结晶,这样就存在了一个矛盾,即具有较优秀结构的语言并不一定具有较高级的精神力量,或者说,民族精神力量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衡量的因素。
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常被当做“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支持论点,甚至被认为其理论来源,然而,二者又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萨丕尔与沃尔夫在认定语言和精神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的同时,分别将语言和精神表层化了。在其认知中,语言即表层的句法结构,精神即等同于思维。可以说,句法结构与思维的联系远远不是洪堡特论述的核心内容,句法结构不等同于语言结构,思维也不等同于人类精神力量。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只是一种假定的强关系和对这种强关系的再加强,最终否定翻译和第二语言习得。或者说,萨丕尔与沃尔夫即便同样作为人文主义语言学者,其与洪堡特的目的和关怀是不同的。萨丕尔与沃尔夫所秉承的是美国式人类学的思维传统,而洪堡特所秉承的是康德式的理性思辨传统,二者形而下思维与形而上的思维冲突使其理论并不能互见。 同时,洪堡特的视野中,语言结构仅仅是作为衡量民族精神力量与人类精神力量的一个方面而存在的。洪堡特在以语言结构作为衡量标准的同时,选择将偏离标准形式的语言及对其的评判悬置,未强制将其纳入比对序列,从而使其具有人类学性质的语言学研究更具有客观性,并在严格的范畴中实践着亚里士多德古典逻辑学与康德哲学的核心及思维方式的统一。洪堡特在将语言的结构特征界定为是否缺乏表示关系的标记、是否努力创制这种标记、是否拥有一种辅助手段可以把在言语中应作为句子出现的结构用一个词的形式表达出来(姚小平,1999:194),然而在现实的语言研究中,其又认为,“有的语言虽然从某些方面看算不上是十分适合于思维的工具,但也可以形成具体的优点”。诸如古代汉语排除语法的概念相连,以及马来语的词组、闪语的元音交替、巴斯克语的构词等,洪堡特认为,“不论人类精神朝哪个单一的方向行进,它始终能够孕生出某种伟大的果实而这种果实本身又会对精神施予有益的、激励进步的影响。”(姚小平,1999:195)即便在后文中洪堡特论证依旧要秉承一定的原则对语言结构的纯正性进行更加细致的划分,但其对于文化多样性的这种基本观点与立场依旧是其有别于萨丕尔和沃尔夫的根本差异。
上文已论述,洪堡特的人类语言学基本原则――研究人类种族的特性,特别是民族性,并将这种比较纳入上述三个范畴。然而,即便现今可证明,索绪尔、乔姆斯基等人均与其思想存在相同点或借鉴性,其立足点却是被最大程度地忽略了。以当今汉语言文字学的研究和理论体系建立为例,汉语作为“高度偏离标准形式”的语言之一,不符合上文洪堡特的三个标准,更确切地讲,汉语本身不是形态语言,且不存在绝对的语法。在汉语言文字学研究中,高度的语法化与结构性思维大行其道,对汉语语句的成分划分词类界定将汉语变成了某种具有形态语言的语法却不具有形态语言的屈折变化的存在,语法缺乏基本标志,精神力量的“意合”成分被降低到最小限度,从而将人为的理性加诸在具有高度诗性的汉语之上,将句法结构与成分划分作为重中之重,而语义的问题被最大限度地悬置了。
汉语言文字学的研究本不需要借助西方形态语言的研究范式,屈折语的语法和词形研究与汉语作为孤立语的本质存在极大程度的不相融合之处。洪堡特自身所提出的孤立语-屈折语-黏着语-复综语分析范式也只是提供一种分析的思路,其所谓的语言相对论和后人演绎的语言优劣论抑或民族优劣论本身是将洪堡特的相对观点放大,强调等级和差异的对应,而否定差异的自在性与等级的人为性。或者照应上文来说,差异是经验性的外在表现,既然精神力量连同普遍语言本身是先验的范畴,或者具有先验性,那么便不必对经验的事物作强制的先验划分,这种划分既存在缺乏实证性的弊端,同时又违反了洪堡特作为人类语言学研究者尊重文化差异、反对文化大同的初衷与意旨,是人文主义语言学的极端走向和对人类语言学本质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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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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