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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一公的中餐馆打工记

施一公的中餐馆打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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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一公


作为清华大学前副校长、西湖大学首任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施一公可能是国内最著名的生物学家之一,人们大多对他的学术成就有所了解,但很少有人知道他成为学术大牛之前的经历。恰逢其首部作品《自我突围》出版,我们节选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从中大家可以看到一个生于河南的小伙对家乡的自豪感,也能看到一个中国留学生初到美国在中餐馆打工的惊险经历。读完之后,你会了解到这位学术大拿的另类成长历程。

书名:《自我突围》
作者:施一公
出版方:中信出版集团、大象出版社


我是河南人



我的家世比较复杂。从祖父辈算起,我的籍贯是云南大姚,那里是我爷爷的出生地,我在2017年跟家人去过一次。我父亲出生于浙江杭州,但生长于江苏、上海等地,后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读书。我母亲来自江苏丹阳的吕城镇,高中毕业后考入北京矿业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前身)。父母大学毕业后选择到条件较为艰苦的河南工作。

虽然我出生在河南、成长在河南,但我对自己是哪里人的问题一度很迷惑,小时候的邻居和同学也总认为我们一家是南方人。高中毕业后,我离开河南,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对生活了18年的故乡的眷恋。今天,无论什么人问我,我总是会很自豪地说:我是河南人。是的,我生于河南、长于河南,是地地道道的河南人。

我出生在河南郑州,两岁半就随父母下放到河南省中南部的驻马店地区汝南县老君庙镇(当时称光明公社)闫寨大队小郭庄。2009年与母亲一起看电影《高考1977》,老人家很有感触地回忆起当年下放的情景。

1969年10月的一天,父母一大早就把收拾好的家具和行李搬到大卡车上,上午8点多就离开了郑州,父亲带着年幼的哥哥坐在驾驶室司机旁边,大姐则站在后面堆满家具的露天车斗里。公路崎岖不平,虽然只有200公里的路程,卡车却颠簸了十多个小时才到达汝南县。而我和二姐都太小,所以跟着母亲坐火车先到驻马店镇,下来后再从火车站乘坐汽车到公社林场与父亲的大卡车会合。一家人到达小郭庄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

我们的新家是刚刚把牲口迁移出来的一大间简陋牛棚,地上的麦秸秆子还没有打扫干净。父母点上早已准备好的煤油灯,忙着卸家具,哥哥姐姐则帮着搬运一些较轻的物品。

面对陌生的草房,闻着怪异的气味,我抱着母亲不肯松手,哭着闹着要回以前的家。懂事的大姐把我抱过去,告诉我这就是我们的新家。

后来,父母多次整改这间牛棚,将其隔成小间、粉刷、装饰,浓重的牲口味才逐渐消失,这里也慢慢成为我童年记忆里第一个最温暖的家……这个家伴随我度过了幼儿时期的三年,在1972年离开小郭庄之前,我们全家一直住在这个村西头被改造过的牛棚里。

母亲描述的当时物质之简陋、生活之艰辛,我基本没有印象。经过许多年的过滤,我记忆中的童年只剩下无忧无虑的淘气和玩耍,唯一不尽如人意的可能是食物相对匮乏。

由于家里孩子多,虽然父母都有收入,吃饱肚子没有问题,但吃什么就不得不精打细算了。如果一餐有肉,除大姐外的我们兄弟姐妹三人一定会掀起一场「大战」。说来很惭愧,那时我们谁都没有孔融让梨的觉悟。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可也是嘴最馋的一个。不论母亲把好吃的藏到什么地方,我总是能凭着敏锐的嗅觉把它们找出来偷吃掉,尽管每次都免不了挨一顿揍,但依旧乐在其中,屡教不改。

1971年的春节,我还不到4岁,父亲从镇上买来几斤五花肉,做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红烧肉,任由我们几个孩子吃。一年多来第一次受到这样的「款待」,我们都不遗余力,狼吞虎咽。尤其是我,专拣肥肉,吃了满满一碗。吃完后身体很不舒服,难受了整整两天,什么都不想吃。这次惨痛的经历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以至于后来将近二十年我都对肥肉犯怵,稍吃一点儿就会反胃、呕吐。直至现在,看到再美味的肥肉,我都心有余悸,很少品尝。

那时候,家里吃的东西有限,我们就到地里田间自己解决,童年里「淘食」的经历是记忆里最大的快乐之一。

其中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当地人俗称的「豌豆角子」。翠绿的豌豆角刚刚长大,里面的豆子还是瘪瘪嫩嫩的时候,其美味真是胜过天下任何水果!把豌豆角从中间一掰,但不完全掰断,顺势从连接面上撕掉一层透明的膜,再把另外一面的膜撕掉,剩下的部分往嘴里一丢,清脆香甜的口感难以描述。我们几个小伙伴经常猫在田里放肆大嚼,有时一不小心,一根竹竿就会狠狠地落在谁的脑袋上,看田的魏大爷恨透了我们这些防不胜防的「小害虫」,下手从不留情。但是魏大爷知道我们一家是从省城下放来的,对我们很照顾,他的扁担从来没有「光顾」过我的脑袋,他甚至还会偶尔在傍晚时用衣服兜一袋豌豆角送到我家。为表感激,我能干的父亲会帮他理发和裁衣。

村里的人朴实淳厚,对我们一家都很照顾,我也从没听母亲说过有任何被排斥的经历。因此,尽管在那个贫瘠的村庄只生活了不太记事的三年,可是每当说起来,我总觉得那里才是自己的第一故乡,对它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亲切与眷恋。

1972年夏天,父亲的工作调到驻马店地区工业局,我们全家搬往40里之外的驻马店镇。离开那天,又来了一辆解放牌卡车,邻里乡亲都来送行,大人们帮着往车上搬东西,孩子们则围着汽车看来看去、爬上爬下。母亲从附近镇上买来两斤糖果,分给孩子们吃。这一次,我也随哥哥姐姐一起站在后面露天的车斗里。虽然一路颠簸,但丝毫不影响我们的心情,汽车马达的轰鸣声与耳旁吹过的呼呼风声让我们神采飞扬,十分惬意!

我们在驻马店镇住了整整8年。这期间,我开始懂事,也有了很清晰的记忆。平心而论,镇上的生活要比在小郭庄方便很多。但童年的我居然开始怀念农村生活,想念我的小伙伴。此后,这种感情便长久地跟随着我,更影响着我对世界的看法。在我心中,记忆并不清晰的小郭庄似乎是我永远的故乡。

尽管从1985年赴清华上大学开始,我基本没有长时间地住在河南过,但那里依旧是让我最有归属感的地方。在美国如果能够遇到一个河南人,我总是感觉分外亲切。海外的华人生物学家当中有不少河南人,比如以CUSBEA(中美生物化学联合招生项目)第一届考试第一名的身份赴美留学的王小凡、改革开放后在赴美留学生中首先成为美国科学院院士的王晓东。我和他们的交情也因为同是河南人而更加深入和自然。

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河南人的名声开始出问题。

2001年我回国时,发现似乎处处都不欢迎河南人。最可气的是看到电视台的防盗公益广告——地铁里的乘客都说普通话,却偏偏让两个扒手之间用河南话交谈!真是岂有此理!这种明目张胆的歧视更激发了我为河南人鸣不平的志气。

还好,有人主持公道,通过写书为河南人发声,我自己也买了那本叫《河南人惹谁了》的书,边读、边笑、边生气!虽然书里澄清了许多对河南人的误解,但一些例证在社会上得到了更广泛的流传,也给对河南人有偏见的人增添了不少素材。

顺便说说我自己经历的两件小事。

一次是我在美国东北部的佛蒙特州基灵顿滑雪,在吊椅上碰到一个中国人,便亲切地聊起来。我很自然地问道:「您是哪里人?」对方说:「河北人。」我说:「哦,那咱们离得很近,我是河南人。」这时对方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其实我也是河南人,在河北邯郸生活过两年。只是河南人的名声不太好,所以外人问时,我总说自己是河北人。」我听后真是哭笑不得。不是有「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的道理吗?

另外一次是在国内某高校做学术报告,晚宴时某位校领导问我:「施教授,您是哪里人?」我答:「河南人。」他好像没听清楚,过了几秒钟,又问:「您祖籍是?」我如实报出爷爷和父母的出生地,他于是恍然大悟道:「哦,您是云南人呀!」好像一切都顺理成章了,他却绝口不提河南,真让我啼笑皆非。

在回国不久的一次聚餐中,我认识了清华水利系的一位河南老乡,此君妙语连珠。因为同座的还有几位山东人,他就拿河南和山东做比较,现摘录如下:

「为什么河南人名声不好?那是因为别的省如果有人做了好事,都是用省说话,比如山东出了梁山好汉,山东有孔圣人;可出了坏事,却是用市县去说,比如泰安有个杀人犯。可到了河南,反了。河南要是有好事,总是说市,比如洛阳的牡丹、南阳的孔明;可坏事呢,却一下子都说到河南省了。这么一来,就好像山东只出好人,河南只出坏人了。反正吧,我是这么觉得的:山东也有坏人,河南也有好人。」

我闻言会心一笑。其实全国各地,又能差多少?

从出生到18岁上大学,我有将近11年在驻马店地区度过。所以,我不仅是地道的河南人,更准确地说,我是驻马店人。今后您拿河南人开涮之前,最好四下观望一下,免得我在场让您下不了台。


中餐馆打工记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幕,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8天之后,平均年龄已经超过40岁的52位公派留学生集体乘机,飞越太平洋,抵达美国,揭开了中美文化交流的大幕。

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1月29日邓小平副总理访问美国,在北美大陆掀起了一场中国热。1979年,1330名中国大陆的留学生赴美求学,这一数字之后呈指数级增长,几乎每年翻番。到1990年,像我这样去美国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多达2万人,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场留学潮。

绝大多数的留学生是自费留学,受当时收入水平的限制,留学生出国时携带的现金非常有限,有的只有几十美元,很多学生不得不一到美国就开始寻找勤工俭学的机会,一边在学校刻苦学习,弥补语言的差距,一边在中餐馆拼命工作挣钱以支持学业,这些经历感染也感动了一批后来者。

于我而言,这些先期到美国的留学生的奋斗史是对青春生命的精彩演绎,在中餐馆勤工俭学是留学生涯中最浪漫的体验。所以,出国前我就暗下决心,到美国之后一定要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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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工作:凯西村小馆


1990年4月抵达美国后,我就读于美国中西部埃姆斯小镇的艾奥瓦州立大学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系,我的第一个轮转(rotation)在理查德·洪扎特科助理教授的实验室。

4月中旬的一天,他约我到学校旁边的中餐馆一起吃午餐,这家店主营炒菜盖饭,餐馆的门面很小,里面都是简易桌椅,室内只能坐十多个人,所以很多人选择打包带回去吃。

洪扎特科教授和我决定在餐馆等位置,坐下来吃午餐。午间的餐馆非常忙碌,但柜台内外也就只有三位工作人员。一位中年女子一直在柜台里面负责接单,估计是老板娘,还有两个年轻人跑来跑去,负责打包外卖、堂食送餐。我买了一份便宜的饭,味道很不错。这是我第一次在美国看到中餐馆,也是我第一次在中餐馆吃饭。

我胆子很大,吃完午餐就径直走到老板娘面前,问她要不要学生帮忙。她有些错愕地看了我一眼,问我什么时候到的埃姆斯,是否有在餐馆工作的经验,我一一实话实说。然后她告诉我,目前餐馆不需要人手,婉拒了我。埃姆斯很小,我没有找到第二家中餐馆。

1990年7月初,我转学到巴尔的摩的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巴尔的摩是美国东部的一座大城市,市内有60多万常住人口,加上郊区人口的话,总人口可能超过百万,这里有很多中餐馆,分布在城里城外的各个地方。

我一心一意要打工,就一一致电了电话簿上列着的几十家中餐馆,询问对方是否要男服务生,但大部分餐馆都不需要人手,直接拒绝了我,一些需要人手的餐馆听说我没有在餐馆打工的经验之后,也拒绝了我。找份工作居然这么难!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家叫「凯西村小馆」(Cathy VillageInn)的中餐馆位于陶森(Towson)小镇,在巴尔的摩北部绕城高速I-695之外,距离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霍姆伍德校区大约22公里。

1990年9月初,我再次给这家中餐馆打电话,接电话的是老板,他问了我的一些基本情况,就答应让我当天下午5点来餐馆试工。我有点儿紧张,下午4点半就驱车赶到了餐馆。老板是一位老人,他见了我很高兴,说今天就正式录用我。我心情好极了,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我的第一份在餐馆打工的工作!

我的工钱是1990年美国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3.75美元。工作时间为每天约4小时,从下午5点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5天。这样算下来,每天的工钱是15美元,老板每周结一次账,我每个月能挣大约330美元。

我本以为可以直接在餐馆做服务生,但实际上我是从最底层的工作做起的。第一份工作是负责收盘子、洗盘子的勤杂工,我需要及时地把顾客吃剩的盘子收走,放在水池里用高压水龙头冲洗,一晚上忙忙碌碌,很累。下午5点前,我还要和其他人一起处理食材——择菜、剁肉、洗菜等,都要赶时间。

餐馆老板很快发现我人很机灵,干活儿麻利、仔细,收盘子时还能和客人寒暄几句,而其他勤杂工完全不行。于是,一个月后,老板就把我提拔到餐馆前台接电话、迎客带位,这项工作很不好做,需要动脑筋。

首先,大多数来电的是老顾客,一般是先订餐再来取餐。这些顾客经常有特殊要求,比如湖南鸡这个菜里不能加小玉米,而按照餐馆的固定配菜,湖南鸡里是有小玉米的。这时候,就要我在订单上清晰标注「不要小玉米」。有时候接单很多,我偶尔会忘记标注客人的特殊要求,或者标注了但忘记提醒配菜师,结果就是一个小时以后,老顾客从家里打来电话,抱怨在湖南鸡里发现了小玉米,这时候挨骂的肯定是我。

其次,带位很讲究。餐馆里的招待每人负责一个特定区域,餐馆里俗称「station」,也就是固定的几桌。他们对老顾客给小费的习惯了如指掌,如果我连续把几位出手慷慨的顾客带到同一个区域,其他区域的招待就会对我严重不满。所以我需要认识这些老顾客并了解他们给小费的习惯,这样才能一碗水端平。我很努力,很快对接电话、带位这些工作驾轻就熟。

老板越来越器重我,11月开始,他让我兼做招待,工资不变,但小费属于我的额外收入。我很开心,终于可以学习怎样拿托盘了!一个好的招待可以在一个大托盘上放上四五个菜,有时还会放上米饭和额外的空盘子,放好之后抬起大盘,一只手展开手掌从下面托着大盘,就可以健步如飞了。大盘很稳,从不会打翻饭菜。学习这项技术对我很有诱惑力,我尝试着照葫芦画瓢,跟其他招待学习,但我总觉得自己的动作不够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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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份工作:四川大饭店


凯西村小馆的老板是香港人,对我很不错。但餐馆实在太远,路上来回浪费了不少时间。而且我对中餐馆的各种工作已经熟悉,自信心大增,认为自己应该能够轻易在城内找到一家中餐馆打工。所以11月底,我向老板提出辞职。

当时巴尔的摩最大的中餐馆是位于市中心附近的四川大饭店(Szechwan Restaurant),这家餐馆的老板是一个姓朱的台湾人,当过国民党军队的营长。我第一次见到朱老板讨要工作机会,他就一口答应,还把我介绍给了一位大陆来的领班,叫王伍。于是,我11月下旬就去四川大饭店打工了,收入为每小时5.5美元。

王伍是武汉人,学音乐出身,在巴尔的摩很有名气的皮博迪(Peabody)音乐学院学习,业余时间就在四川大饭店打工。王伍个子不高,浓眉大眼,分头发型总是整整齐齐。他非常干练、聪明、真诚,待我像小兄弟一样。他成功说服了我跟着他送餐,说这是最好的差事。

原来,王伍加盟四川大饭店以后,说服了朱老板提供一项新的服务,接受电话订单,40分钟之内送到家。这项服务非常受顾客欢迎,尤其是年老的顾客,足不出户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美味佳肴。王伍和另一个大陆来的打工仔,仅凭下午5点半到晚上9点半两个人送外卖,使得餐馆每个月就有3万多美元的营业额。送餐时客人也会给小费,大约是餐费的9%~10%,比堂食小费要低六七个百分点。即便如此,3万美元餐费对应的小费也有2700~3000美元。除此之外,还有老板提供的每小时5.5美元的固定收入,每月的收入的确比当招待多。

王伍找到我的时候,他已经快从皮博迪毕业了,他希望我接过他开创的送餐服务。这项服务有它的内在规律,我跟着王伍干的第一周就学到了很多技巧。

有一天晚上10点,我们已经送完了最后一单外卖,也吃完了餐馆提供的工作餐,王伍叫我跟他去外面发菜单。他把大约600张、厚厚一沓外卖菜单放在汽车后座上,带着我开车来到巴尔的摩内港附近的Bilton Hill(比尔顿小丘)地区。这里是市中心商业圈附近的居民区,有很多高层住宅楼和三层联排住宅,很多犹太人住在这里。我们停好车,各自拿上一沓送餐菜单,给每一辆沿街停放的汽车前窗玻璃贴上一张送餐菜单。这样步行十几条街道,耗时一个多小时,就把600份菜单发完了。发完菜单回到家,正好半夜12点。我就这样跟着他干了一段时间,从下午5点到半夜12点,一分钟不停歇地忙碌。打工非常辛苦,钱不是那么容易挣的。

王伍不仅教我如何做好送餐这项工作,也向我介绍了餐馆的历史渊源和恩恩怨怨。

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前夕,为了表示对中国的友好,专门到首都华盛顿的唐人街中餐馆吃了一顿饭。他光顾的餐馆是唐人街牌匾旁边的成吉思汗大酒家。随后这家餐馆的老板抓住商机,大加宣传,在美国各地开了不少分店,挣了不少钱,巴尔的摩的四川大饭店就是其中一家分店,而朱老板是其小舅子。餐馆里的员工多来自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来自大陆的很少,王伍是第一个,我算第二个,后来又来了一位女招待小刘。来自港台的员工居高临下,一般看不起大陆来的,这一点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王伍带着我做了不到两个月,1991年元旦一过,他就离开了巴尔的摩。后来我也没有跟他再联系上,真希望哪天能重逢,说说几十年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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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客小陈


1991年春节刚过,四川大饭店来了一位来自大陆的偷渡客,是一位很年轻的小伙子,姓陈,长得浓眉大眼,也比较壮实,在餐馆任劳任怨,干活儿非常卖力。

我在报纸上看过很多关于偷渡客和帮助他们偷渡的「蛇头」的故事,也听到过「蛇头」虐待甚至毒打偷渡客的耸人听闻的情节,所以对他的人生经历充满了好奇。

小陈性格内向,平时沉默寡言。个别招待对他很不友好,言语间总是充斥着讥讽甚至辱骂。我会尽力想办法帮助他,使小陈获得朱老板的赏识。久而久之,小陈看到了我的善意,逐渐和我成为朋友。

初春的一天夜晚,下班以后,小陈站在餐馆门外的小广场上发呆,我便过去问他怎么了,他说他很想家、想老婆、想孩子。我吓一跳,问他多大、老婆和孩子在哪儿。他才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的经历讲了出来。

小陈是福建人,家在沿海农村,今年才20岁,两年前结婚,婚后就生了一个儿子。同村不少年轻人都偷渡到了美国,他也选择了这条路,到美国打工挣钱。整个偷渡过程完全由「蛇头」安排,偷渡者只需要配合就行了。

偷渡一个人的费用是2.8万美元,需要偷渡者到美国之后的三年内付清,没有利息,不成功不付钱。小陈拿着一本他自己也不知道真假的护照,从北京坐飞机到荷兰阿姆斯特丹转机,然后飞到南美洲的智利,全程有人接应。从智利机场出关以后就是坐汽车了,一路北上,换多次车,最后通过墨西哥抵达美国。整个过程要一个多月,但有人管吃管住,不用操心。

我听后很诧异,问小陈:「‘蛇头’不是都很坏吗?」小陈回复说:「‘蛇头’是讲理的,但就是要我们三年内把钱付清,有些人到美国后就偷偷换地方,不想给‘蛇头’钱,被抓住以后是要挨打的。

小陈吃住都在四川大饭店,不花钱。每月工钱1100美元,这样三年下来有39600美元,除去还给蛇头的2.8万美元,自己还能剩下一万多美元。小陈盼着熬过这三年,再挣两年钱,在儿子上学之前回福建和妻儿团聚。

听了他的故事,我很受感动,也更加感慨人间疾苦与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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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抢劫


1991年4月13日,星期六晚上8点刚过,巴尔的摩下着小雨,我开车送一个93美元的外卖给博尔顿街(Bolton St)的一位老顾客。

为了节省时间,我把车停在马路上,引擎没有熄火,我也没打伞,抱着盛餐的纸箱子,几步小跑,到大门前按了门铃。开门的老太太很爽快,给了我5张20美元的钞票,说「no change,please」(不用找钱),我道谢后转身小跑回汽车。

当我左手拉开车门,右腿正要迈进去时,突然衣服后面的领子被人抓住了,对方一使劲儿,把我拎了出来。我意识到大事不妙,遭遇抢劫了。劫匪有两个人,我身后的人用胳膊死死卡住我的脖子,使我非常被动。前面的黑人一边重击我的腹部,一边大声吆喝:「Give me money!」(把钱给我!)

估计是肾上腺素飙高的原因,我没有痛感,但头脑非常清醒。我那天晚上送餐的现金都在衬衣左上方的兜里,大约450美元,只有60美元的钱包在外衣左侧兜里。于是我故意用双手护住左衣兜,前面的劫匪伸手来抢,几秒钟未果,后面的劫匪不耐烦地吼道,「Shoot him」(毙了他)。我听到后非常担心前面的劫匪有枪,所以马上松开了双手,劫匪抢了我的钱包,又补了几拳。我故作痛苦地坐在地上,他们见状转身就跑,很快消失在夜幕里。

我马上站起来,去敲老顾客的大门。老太太开了门,我镇定地告诉她我被抢了,她一脸惊诧的回答既出乎我的意料,也让我至今记忆犹新:「You are Lucky! Someone was stabbed to death right next street a few days ago.」(你真幸运!几天前有人在隔壁街道被捅死了。)

我们说话的这么一会儿工夫,鸣着刺耳警报声的警车已经赶到,两个警察还带着一个黑人小姑娘。原来,就在我被抢劫的时候,这个黑人小姑娘就在十米外的汽车后面玩耍,清清楚楚看着全过程。同时,路边三楼的一位住户也看到了我被抢劫,并立即拨打了911电话。这个区域犯罪事件频发,所以附近的警察应声便赶到。警察询问我是否需要去医院,我说身体没有受伤。警察又问了两句,给了我一张便条,然后带着黑人小女孩上了警车,我想应该是去追劫匪了吧。

我驱车返回餐馆,向朱老板和同事们讲述了被抢劫的经过,大家都感叹我运气好。当天晚上,我提前回家休息,除了腹部隐隐作痛,脖子有点儿疼,身体其他部位没有什么感觉。第二天起床后,我发现自己失声了,几乎说不出话来,嘴和脸都很疼,整个脖子肿胀起来,而且身体疲乏,全身都有点儿疼。

看来前一天被抢劫时的激素分泌果然有强大的镇痛作用。整整两周,我的脖子才完全消肿,我也逐渐恢复了正常说话的能力。

身体恢复之后,我才逐渐感受到严重的心理阴影。巴尔的摩是美国犯罪率排在前几位的大城市。虽然每年有几百起凶杀案,但是在这个城市读书感觉还是挺安全的,以前我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有被抢劫的风险。现在不同了,我对被抢劫有了切身体会。

在那之后的两三年,每当夜晚一个人步行在巴尔的摩的大街上,我都会精神集中,一边走一边观察四周,耳闻八方。如果后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我会突然转身,双手握拳护胸,做好格斗的准备,有时会因此把路上的行人吓一跳。我终于领会了中国的俗语「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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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扒光的车


被抢劫之后,我仍然继续负责四川大饭店的送餐服务,但警觉性比以前强了很多。

1990年12月,在餐馆打工挣的几千美元被我投资买了一辆很不错的日产西玛(Nissan Maxima),这辆车很舒适,各种功能很齐全,汽油所剩无几的时候还有语音提示加油。但巴尔的摩的汽车保险非常昂贵,为了省钱,我只购买了基本保险,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只赔对方的损失,不赔我本人的损失。到了1991年5月初,打工挣的钱已经足够支付全面保险了,我便把保险升了级。

5月19日晚上10点半,我从四川大饭店打工归来,把我的西玛停在离家门口30米远的街道上。第二天早晨8点,我吃完早餐,习惯性走到停车的地方,却发现车子不见了。我的第一反应是记错停车位了,但仔细想想,又四下看看,确信昨晚就是将车停在这里。

此刻,我突然意识到:车可能被偷了!

我顿时焦急起来,在附近十几条街道找来找去,希望能发现车子的踪迹。一小时过去,我的希望也一点点萎缩下去。我无比沮丧地回到家里,拨通了911电话,报告了丢车的情况,接线员做了详细记录。

这一天,5月20日,真是个倒霉的日子。当晚,我的两个好朋友虞一华和陈器跟我一起吃饭,他们一边安慰我一边提醒我找保险公司索赔。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车子20日被偷,但保险21日才生效,就差了一天!

三天后的下午,我在家中意外接到警察来电,车子找到了,明天来认领!我在电话这头兴奋得要跳起来,一个劲儿地感谢对方。电话里的警察却告诉我不要乐观,说了一句「Your car has been stripped」(你的车已经被扒光了)。

放下电话,我马上查了一下英汉词典,确证了「stripped」(扒光)的含义。
这下我更坐不住了,马上打车赶到了市警察局的废弃车停车场。

我隔着铁丝网走来走去,在几百辆汽车里找到了我的西玛。看到残缺不齐的车子,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车子的四个轮胎连同轮毂都没有了,所以车子是趴在地上的;前灯尾灯全部消失,剩下几个大洞;车内的座椅都消失了,仪表盘也没了,真的是惨不忍睹。很明显,这是行家所为,他们要的就是部件。盗贼应该是把部件卖给了修车行。

第二天上午,我来停车场认领这辆西玛,同时致电修车行,得到的修车报价超过了我购买这辆车的总价。最终,因为这辆车的引擎还没有被拿走,我把这辆残车折价500美元卖给了修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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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打工生涯


丢车对我的打击实在太大了,我的心情一连抑郁了好几天。从那以后的两年里,我都没有再买车,也没钱买车了。

1991年4月的被抢和5月的丢车,可谓祸不单行,都发生在我抵达美国一年左右。没了车,也就没法儿再做送餐服务了,于是我去向朱老板辞职。没想到,他不仅挽留我继续在餐馆做招待和周末经理,还建议我放弃博士学业,跟着他开餐馆。

朱老板在巴尔的摩还有一家中餐馆,叫「中国味道」,位于城市东北部的蓝领社区,生意不错。朱老板试图说服我:「小施,你拿到博士学位以后找工作也就是年薪5万美元左右,交完税还剩不到4万美元。如果你负责‘中国味道’,我税后付你6万美元年薪,而且年终可以分红。」我谢过了朱老板,执意辞职。

其实,我到中餐馆打工的目的早已完全实现,那就是亲身体验勤工助学带来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感受。我终于可以说:我在中餐馆干过!于我而言,打工过程中的酸甜苦辣都是对社会、对生命的一种难得的体验,都是浪漫青春的极致演绎。只是没有想到,我不仅经历了一个打工仔应该体验的酸甜苦辣,还在短短9个月的打工生涯中经历了这么多惊险和意外。

再见,我心心念念的打工生涯,是时候回归学业了。

书籍是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Read. Expand. Flourish.

《芒格之道》|《为什么数据会说谎》 |《聪明的阅读者》|《好战略,坏战略 2》|《模仿欲望》|《不完美决策》|《延迟满足》|《单身社会》|《正义的回响》|《寻乡中国》|《群体的疯狂》|《冲向火星》| 《深度关系》

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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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陈润江    顾问|王淑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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