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觉中国 / 图)
责任编辑|辛省志
近日,海南三亚,荔枝沟菜市场,两户商贩被挂上“短斤缺两,被黄牌警告商户”告示牌,牌子也确是醒目的黄色,引得来往顾客纷纷侧目而视。荔枝沟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一旦发现缺斤短两就会被挂黄牌警告,必须挂满30天才能撤下,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督促商家改正一些不好的东西。
从当地及网络的舆论看,大家对这一举措是一边倒的支持,显示民众对短斤缺两有深切的痛感,许多人希望最好能够全国推广之。消费者购买生鲜果蔬干货等食品及贵金属饰品时,短斤缺两及以次充好是常踩或担心踩的坑。一般而言,大超市、大商场注重维护品牌及声誉,表现会好于肉菜市场、集市;常驻于一地的坐商会好于游街走巷的行商,但主要面对外来游客的坐商心态与行商也差不多。海南三亚是一个旅游城市,游客的此类投诉迁延日久,说明早成痼疾、需用猛药。今年以来,淄博烧烤看似突然大火,但这个世界没有莫名其妙或随随便便的成功。有网红专门去了淄博等多个城市,看市场有无短斤缺两,结果在淄博就从未遇到过,在其他城市多多少少都碰到过。这说明,在营造让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安心、放心与省心的消费环境上,淄博是真把功夫用到了深处、做到了极致,而不是敷衍塞责、虚应故事。本来,大家去外地旅游,是为了暂时逃离日常生活,放下自己的紧张与焦虑,放空自我,享受美景、美食与美好时光,可惜奔赴的许多地方,消费购物,都要提高警惕,与商家斗智斗勇斗法。心防稍一松弛,或会着了商家的道:短斤缺两、假冒伪劣、临时加价。这不是待客之道,也不是游客应该捏着鼻子忍受的消费环境。对此种恶劣消费环境的厌恶,是大家强烈支持黄牌警告挂三十天的心理基础。看起来,去肉菜市场买一次菜,单个消费者因一次短斤缺两遭受的经济损失有限,买单价低的货品可能也就被多收几毛到几元,单价高的海鲜或会被多收达几十元,但一个消费者日积月累损失也会很可观,更何况会有大量的消费者遭受这样的损失。如果抠法条的话,一个商家长期系统地对消费者短斤缺两或以次充好,不当所得累积起来会很可观,此种欺诈行为,可能触犯刑律。现行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2011年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分别是“三千元至一万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可见,欺诈行为,非法所得三千元就可以入刑。长期对多个顾客进行系统性欺诈,算不算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只是消费者一般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如果发现自己被短斤缺两,大多数人会自认倒霉,暗自下决心下次不再光顾;也不会想起组织起来集体报案,让不法商家够上入刑的门槛。至于监管者对短斤缺两的商家常见的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之类,威慑力不大。被消费者提告且固定了证据或执法时发现了此类问题,才会进行处罚。不良商家会有侥幸心理,且还会根据掌握的“执法规律”提前做好应对。更有监管者被不良商家俘获的,对此类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不乏充当保护伞的,为不良商家打掩护。而黄牌警告挂三十天就很不一样,是真扎到了不良商家的痛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之类的处罚传播范围很小,一般消费者很可能不知道,商家因坑害顾客而承受的经济损失与商誉损失很小。黄牌警告一挂,市场上的其他商家与来往的消费者都知道了,对其他商家是一个很有力的震慑。消费者的反应是,原来常来帮衬的顾客或会退避三舍,另找其他商家,被挂牌商家遭受的经济与声誉损失会很大,也会很持久。这种“对恶行广而告之”的方案,也是市场声誉机制有机构成部分:声名卓著产生正收益、“恶名昭著”导致负收益,当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惩恶扬善,“惩恶”与“扬善”是并举的,但并不是独立并行的两个部分,更有相关性与因果关系,即:非“惩恶”不足以“扬善”,对恶行的惩罚与控诉传播本身就是对善的褒扬与高举,不仅大大提高了作恶的成本,也大大提高了行善的收益。不“惩恶”只“扬善”的所谓正义,是瘸了一条腿的正义,不足为训。希望更多的地方“惩恶”以“扬善”,打造对本外一视同仁、让本外放心省心的消费环境、营商环境与公共治理环境,共臻善治,让所有人安享风土人情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