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上海滩有名的大律师,新中国第一位司法部长,为中国女性奔走一生
不知不觉,米粒妈民国大女主连载了很多期。
米粒妈写过各种大女主,有的在舞台上长袖善舞,如胡蝶(她是绝代风华的民国影后,被说是“红颜祸水”,却是人间清醒)、阮玲玉(两封遗书手撕渣男,民国默片皇后的一生太让人唏嘘);
有的在文学界光芒四射,如张爱玲(她是民国第一“情话王”,却婚姻凄苦,孤独终老),萧红(她是最懂鲁迅的女人,撞了一辈子南墙,就是不回头);
有的则在商海中叱咤风云,如吕碧城(她是民国第一“剩女”,却把自己活成上海滩最有钱的女人)、董竹君(她13岁被卖入青楼,29岁带女儿净身出户,成为一代商业传奇)……
今天米粒妈为大家带来的大女主,是民国时期和解放后的女权先驱——史良。
你也许没听过这个名字, 但一定听说过她主导制定的法律——《婚姻法》。这部法律废除包办婚姻、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自由、男女平等。
史良,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首任司法女部长,中国的金斯伯格。
她是民国时期的顶级金牌律师。
她是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
她一生为妇女权益奔忙。
她改变了亿万女性的命运。
今天,我们仍因她而受益。
史良的一生,不枉担“传奇”两字。从她的身上,米粒妈看到了女性身上最质朴的正义与坚韧。
清贫的童年,艰难的求学路
1900年,史良出生于江苏一个书香世家。当同时期书香世家中的林徽因正享受着锦衣玉食和顶级教育资源时,史良面临却只有苦难。
史家境况很是窘迫。作为曾经的常州八大户之一,史家曾出过5位举人,不过到了史良父亲一辈早已家道中落,一家人就靠着父亲在私塾当教师的微薄收入艰难维持。
史良童年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幸而有个学问渊博的父亲,常常给她讲诸子百家和民族英雄的故事,在史良心中,悄悄种下了正义的种子。
在小史良的心中,她朦胧地感觉到人要懂得把握自己的命运,不能轻易受他人摆布。身为女子,也是如此。
彼时,乡间流行娃娃亲,因为家境实在贫困,母亲为8岁的史良挑选了一户有钱人家。史良得知不吃不喝绝食抗议,父母无奈只能退了这门亲事。
就这样,史良以她的勇敢和抗争,把握住了人生的第一个拐点,她隐约感觉到,女人也是可以拥有选择权利,主宰自己的人生的。
勇敢抗争,敢于争取,是贯穿史良一生的性格特点,也为她成为有名的律师和伟大中国女权先驱奠定了基础。
童年时文化的熏陶,让史良对知识有着别样的渴求,但是她的求学路并不一帆风顺。
史良想读书,但家里没有钱。于是小小的她就猫在父亲所在私塾窗边“蹭课”,直到多年后大姐工作挣钱,史良才有机会走进学校。那一年她已14岁,是班上年纪最大的学生。
在别人毕业的年纪才刚进校门,史良的心理压力不可谓不大的。但事实证明,只要肯努力,什么时候学习都不会晚。
她非常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她回忆:“我所有的求学时光,心中只有书本,那股用功劲儿是无法形容的。”
除了是学霸,史良在其他方面也样样拔尖:她是校球队队员、学生会主席、整个年级的“大班长”,最令人瞩目的是她仅仅用2年时间,就学完了5年的课程。放在今天,那是超级“牛娃”啊!
史良自述,她有一摞日记本,读书期间整整记了14年。她的日记不记别的,就详细记录了她用功学习的方法和心得体会,简直是孔夫子“日三省吾身”的现代版。
米粒妈想,如果史良的日记流传下来,放在今天,肯定是一本家长争相购买给孩子看的传世励志之作啊!反正米粒妈肯定要给米粒买上一本。
也正是这般努力,才有了她后来命运的改变:15岁考入县立女子师范,毕业后又在先后在女子法政学校、上海法政大学和上海法科大学读书,成为近代法学奠基人董康的得意门生。
就这样,史良把握住了自己人生的第2个拐点,她通过抓住读书的机会,努力提升自己,为日后自己命运的改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世间诸般苦,唯奋斗不会辜负。
从贫家女到富律师
毕业后,史良立志成为一位“不出卖灵魂”的律师。她因反对上级不当行为,遭到陷害,被逮捕入狱。后来董康爱才心切,托人把史良救了出来。
31岁那年,史良如愿拿到律师牌照,她投到了恩师董康的律师事务所麾下,逐渐在法律界大展拳脚。
她把当时的法典《六法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以至于出庭的时候,董康总是让史良先说,他最后做补充。
那时候,女子能选择的工作非常有限,许多工作薪酬还很低,连自己都养不活。但史良因为能力出众,第一单案子就赚了500元律师费,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贫困的史家,家人终于因为她过上了好日子。
后来,史良的事业越做越好,在30年代,史良每月收入超过千元以上。这在当时,可是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
一年后,史良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因为之前声名在外,许多人找她打官司,很快,她跻身上海名律师,收入不菲。
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1948年时代理的上海“地皮大王”周纯卿遗产案,经过一年多的查考,史良把遗产梳理得一清二楚,各方非常满意。最后委托人给了她上海的十几栋房子和一块地皮作为律师费。
▲史良的律师名片
从小贫困度日的经历,史良对劳苦大众非常同情。虽然她是红遍上海滩的金牌律师,给有钱人打官司要收非常昂贵的律师费,但帮助穷人打官司时从不收钱。
史良也帮助许多女性打官司,其中大多是婚姻案。她发现,由于当时女性社会、婚姻地位低下,也没有法律保障权益,很容易被骗,生活也没有保障。
她回忆:“当时有个女孩找到我家里,她被一个男人所骗生下了孩子,这个男人有妻子。后来我打官司,强制那个男人必须给抚养费,但是对于女孩来说仍是吃亏的。”
经历此事后,史良意识到从法律层面上保证妇女权益的重要性,也为她后来当司法部部长制定《婚姻法》埋下了伏笔。
在办案的过程中,史良认识了法租界工部局的翻译陆殿栋,他对法庭上英姿飒爽的史良相当欣赏,后来他成为了她相伴一生的挚爱。
陆殿栋比史良小7岁,他毕业于哈佛大学国际法专业,治学严谨的他仅读书卡片就积累了万余张。婚后,他把史良宠了一辈子,无论史良境况如何,他都不离不弃。
从小时候抗婚,到与陆殿栋的结合,史良把握住了她人生的第3个拐点,把幸福牢牢地把握在手中。
由于史良的影响力,宋氏三姐妹都对史良相当欣赏。
宋庆龄平日尊称史良为“先生”,出版了个人选集第一件事就是送给史良一本,扉页写着“送史大姐纪念”。
宋美龄也常常请史良到家里吃饭,甚至蒋介石也极力想拉拢史良。有一天宴席上,蒋介石特地问史良为什么不加入国民党,自己可以当她的介绍人,史良笑而不答。
▲史良(右)和宋庆龄谈心
史良并不认可蒋介石,但她发自内心地想为妇女们做些什么,因此她积极参加各类妇女团体,热情投入到妇女解放运动中。
1935年,中共中央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上海妇女界救国会率先成立,史良是发起人之一,并被推选为理事。
1936年,全国救国联合会成立,史良是其中的重要干将。后来还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捕入狱,宋庆龄把她营救了出来。
抗日战争期间,史良担任国民参政会议员,作为议员唯一的女性,她不遗余力争取妇女权益保障。
她提出,不但要在宪法总纲明确规定男女平等,还要把妇女参政的权利写在宪法中,国民大会妇女代表数量不少于15%。在旧中国妇女争取到这样的地位,实在是不容易。
▲史良和女工们合影
史良担任战时儿童保育会的常任理事,在全国设立了40多家分支机构,在战争时期收容了2万多名儿童。
史良还是中国妇女联谊会常务理事,团结各行各业女性,为争取民主和妇女解放做了大量工作。
新中国第一位女部长
1949年新中国成立,因为史良在法律上的成就,被邀请出任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
史良多年来所渴望的,真正帮助女性实现平等婚姻和地位的愿望,终于看到了曙光。
▲史良(右)和蔡畅在天安门城楼
彼时,封建思想影响力巨大,人们思想还没有转变。以致部分村庄规定妇女出嫁不能出村,把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甚至寡妇想再嫁,人们也劝说“烈女不嫁二夫”。
她上任的第一件头等大事就是力促《婚姻法》的出台。“如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婚姻法就是家庭的根本大法。”
在史良的努力下,五千年封建婚姻包办制度、男尊女卑第一次在法理上被推翻。
她规定一夫一妻,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使多年来套在妇女脖子上的枷锁得到了解放。(米粒妈觉得,女性想要谋求平等的权利,一定要像史良一样站在高高的山顶,才能拿到话语权。这需要靠女性群体的共同努力)
1950年婚姻法颁布,妇女界一片欢腾,但史良并没有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她天天往农村跑,检查婚姻法的执行情况,无时无刻不关心着她的妇女姐妹们有没有真正受益。
▲视察工作中的史良
正因为史良过去当律师时,免费帮助妇女受理了不少离婚案,对女性在不幸婚姻中受的苦感同身受,因此她提出,法院要设立婚姻庭,让女性担任庭长。
“要把婚姻法的条文变成事实,还需要不停努力。”她天天往农村基层跑,遇到寡妇再婚受阻的,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的,不准妇女出村的一一解决,并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她还率领妇女代表团参加亚非妇女会议,先后访问了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交流妇女儿童工作经验,广交朋友,扩大国际妇女统一战线。
在史良心目中,一个社会只有妇女解放,才是真正的解放。
为了使司法制度更加完善,史良还提出了要建立公证制度和新的律师制度,并建立了陪审员制度。
除此以外,史良还经常“一掷千金”。
当时的民盟还没有办公地点,史良立马捐出了一栋有三层楼、60间房的楼房。
是的,你没看错,上海黄金地段,整整一栋偌大的楼房,她竟然一下子,眼都不眨一眨地捐出去了。
她多次慷慨解囊,把以前当律师时获得的房子,积累的财富全部送给国家和困难的朋友们。
就这样,史良完成了她人生的第4次拐点。她成功超越了自我,从追求“小我”的成功到追求“大我”的幸福,造福了全中国女性。
什么样的女子才能称作大女人
身在司法界,史良在工作中穿着严肃板正,在生活中她却是一个很讲究生活情调的女性,看见家里的花开得美,也会摘一朵别在扣子上。
史良经常要出入外交场合,她“咬牙”买下一整套首饰,天天把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在外交场合永远端庄华贵。
然而这位总是衣着雍容华贵的女部长,却在离世后“翻车”了。
1985年,史良因病逝世,当家人收拾史良的遗物时,一个惊人的真相被揭开:
由于史良常常出席外交场合,留下了许多首饰,家人收拾史良的遗物,把史良留下的首饰拿去鉴定,却被告知全是假货,全部加起来顶多只值3000块。
而除了这些首饰以外,史良已经把全部财产捐给了国家。包括她当金牌律师时得到的十几栋上海洋楼。
或许对她来说,前半生让家人过得更好,后半生为国散尽千金,便是对她一生努力最好的注脚。
写了这么多民国女性,米粒妈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能称得上大女人?
米粒妈思考的答案是:为别人的幸福而努力,把自己的一生融入到更大的事业中去的人。
如秋瑾,如宋庆龄,如史良。
史良的一生,是为中国女性的权利奔走的一生。她是中国女性权益和地位的奠基人,直到今天,千千万万的女性还因为她而受惠。
她是中国司法界真正又美又飒的大女主,一生光明磊落,有能力富甲一方,却心怀天下全部捐出,气度非一般人所能及。
回首史良的一生,她是充实的,也是快乐的。
出生贫穷,却不为贫困所囿,反而在贫困中练就自立的头脑,磨练出让自己过得好的能力。
成为名律师,名利双收,却不拘身外之物,帮助更需要的人免费打官司,更把财产全数捐给国家。
身为部长,她没有享受权力,却全心全意投入到女性解放事业,一部《婚姻法》奠定了千千万万女性的家庭地位。
毛主席称她为“女中豪杰”。
后人为了纪念史良,成立了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如今已经培养了数千名法学毕业生,接过史良的衣钵继续前行。
她的养女用一句话总结了她的一生:“她不作为谁的母亲,也不作为谁的妻子,她只是她自己。一生敢爱敢恨,轰轰烈烈。”
而米粒妈觉得,史良的这一生一直在升级打怪。纵然家境贫困起点再低,也依靠自己的勇敢、学识和抗争精神,一直在为自己努力,为全中国女性努力,功绩彪炳千秋。
点赞+在看,愿我们和史良一样,努力总有回响,深情不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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