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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执掌四川音乐学院(川音)十年的落马书记,一大爱好是展示自己和各级领导的合影。副省长郭永祥、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先后落马后,他随即撤下了自己与他们的合影。而他自己落马后,他在学校官方网站上的消息和照片,同样被迅速删除得干干净净。
● “我知道有人在举报我,谁让我一时不好过,我会让他全家一辈子不好过!”
● “你们上午举报我,我下午就知道。”
● “要想整我的人就在会场,而且就坐在前六排。”
● “你们不是在反对我,你们是在反对共产党!”
四川省人大常委、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柴永柏,不止一次在全校的干部职工大会上这样放话。
2015年7月3日,这位执掌川音长达十年之久,又屡告不倒的党委书记,终于被带走立案调查;十天后,检察院公布:其涉嫌受贿罪。
2015年7月1日,四川音乐学院举办“庆七一·唱‘战’歌四川音乐学院教职工合唱大赛”。一位四川音乐学院的教师告诉记者,为这个比赛,学校“花费了几十万元”,在室外搭建了舞台。柴永柏在大赛现场致辞。“学校专门请了中央电视台前来全程录制,说会在央视上播放。他当时风光得很。”在这一天,柴还对部分同僚得意地宣称,“我现在已享受副省级待遇了。”作为川音的党委书记,柴永柏属于正厅级干部。然而,风云突变。不止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从7月2日开始,柴永柏就似乎听闻到了风声。3日凌晨,有人见到,柴永柏的亲友来到他在四川音乐学院校园内18号楼19层的住所,帮其搬运物品。“当时我们还以为他是要搬家”。第二天有人见到在学校上班的柴永柏神情极为焦躁,“脸色惨白”。“他四处打电话,找人帮忙。那天下午3点左右,还把我们学校一位在北京有政法系统高层关系的老师,请到了办公室。”一位教师说。下午4点左右,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来到了柴的办公楼外。“开始时,还有保安拦着——这是柴永柏特意交代的,不让检察院的人上去。几位办案人员留下应对;还有几位就绕过去,直接来到柴的办公室。他开始还比较抗拒,并大喊大叫,‘我知道有人在告我,不就是要我死嘛’。”数位川音的职工对记者回忆。办案人员给柴戴上手铐,带离学校,“上车前,手铐上,还是用毛巾盖着的。上车时,手铐露了出来,这被学校的职工看见了。”与此同时,办案人员还从川音的琴房大楼抬出了一个大箱子,围观者拍下了照片。除柴永柏外,号称柴家“二掌柜”的其弟柴永海也被检察院一并带走。数位川音教职工称,在川音本部柴的住所,以及在川音新校区,柴的别墅花园地下,办案人员发现了大量的现金。7月3日晚上,有部分已知情的川音教职工聚餐庆祝。一位川音的教师在给记者的邮件里写道,“川音师生和全国各地以及世界各国了解川音的人,纷纷奔走相告,微信转发,放鞭炮,跳舞,敲锣打鼓,饮1573酒(因为柴正好是在2015年7月3日被抓的),和吃鸡肉(柴永柏的绰号是‘柴火鸡’)。”柴永柏被抓的十天之后,也就是7月13日下午,成都市检察院正式发布消息:“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柴永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也就是在7月13日这天,四川音乐学院在柴永柏的校内住所大门上,贴上了封条。柴永柏所在的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初名“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该校名家辈出,除了老一辈的艺术家声乐教育家郎毓秀、钢琴教育家但昭义、舞蹈教育家李楠、演员刘晓庆等人之外,近年来,在严肃艺术领域,又有钢琴家李云迪、陈萨,小提琴家宁峰、文薇等知名校友产生。2005年,以“超级女声”为代表的选秀节目大火后,川音校友中,更是涌现出如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魏晨等诸多大众明星。业界几乎公认,在中国九大音乐学院里,川音的名气及影响力,已仅逊于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及上海音乐学院。官方简历显示,生于1956年8月的他,为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毕业于川北医学院的医学本科专业。“柴永柏的专业是兽医,川北医学院在1985年才专升本,所以他的这个本科学历,也让人怀疑。”有知情人士对记者称。柴的出生年份亦存在疑问。一位川音的教授告诉记者,很早之前,他在学院人事处,曾看到柴永柏的一份履历表,上面明确写着柴出生于1954年,“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写着柴的出生月、日,和我一模一样。我是1955年的,他比我正好大一岁。”四川省政协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林强对记者介绍,在1990年代,柴永柏曾在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技术物资装备处任副处长,后又任党支部书记,成为正处级干部,并在教育厅分到了住房。后来,柴又调到川北医学院任副院长。林强回忆彼时的柴永柏,“并不引入注目”,对领导及同级别的干部,谦恭有礼,“但后来当了川音的书记后,不少人反映他作风霸道。这可能就是他的‘两面性’吧。”2000年1月,没有任何音乐专业教育背景的柴永柏调入四川音乐学院任副院长,职称为讲师,分管学校的后勤基建工作。2005年,原本在院领导里排名最后一位的柴永柏,被拔擢为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成为这所知名高校的“一把手”。除了仕途的进步,在“学术造诣”上,柴永柏亦“高歌猛进”。近年来,他至少出版了5本独家著作,《建国60年中国文艺发展研究》《中国文艺发展研究》《中国大学60年发展研究》《高等艺术院校思政工作研究》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学生读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我国艺术学科设置思考》《我国建立艺术大学的思考》等16篇文章;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五项,获奖无数。柴永柏亦成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四川省专家评议委员会委员”,以及获评为“二级教授”——这是当今中国艺术类教育中的最高职称。 除了学术上的可疑,在招生、用人、财务、学校基础建设,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对于柴永柏的举报,在这些年,源源不绝。多位川音的教职工,包括领导干部,告诉记者:柴永柏在担任川音党委书记的十年间,在学院新设了多个部门、机构、职位,大量提拔干部——“特别是年轻女干部”;还安排了众多亲属进入学院工作,包括学校的保卫部门,“他的亲戚,有名有姓的,至少有9位。我们自己都戏称川音是‘柴家大院’。”而对于柴永柏的举报,有匿名者,有化名“宋才钟”(“送柴终”的谐音)者,也不乏实名举报者。现年83岁、曾多年担任四川音乐学院党委组织部长的陈岚,以及曾担任歌剧合唱系主任的著名女高音歌唱家张莉,就是其中两位。陈岚对记者说,她实名给四川省和中央写过10封信,举报柴永柏以权谋私,在经济、用人及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而有一次刚写完信三天,柴就捎话给她,要上门来拜访,她拒绝了。张莉的举报,则包括柴永柏任人唯亲,提拔、袒护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年轻女教师,将专业水准一般,乃至留校公开考试专业成绩最差的学生,伪造成绩,违规留校等劣迹。张莉对记者表示,她在2012年12月7日,四川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四川音乐学院期间,反映了柴永柏的用人问题。三天以后的12月10日,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监审处长和保卫处副处长三人,即找到她谈话。2013年1月,柴永柏当选为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并进一步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也就是在这个月里,张莉被免去川音歌剧合唱系主任之职,她即刻前往美国,目前执教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通俗音乐学院前院长、现任深圳大学金钟流行音乐学院院长杨世春,曾将柴永柏两次告上法庭,并网上发帖揭露和举报柴永柏将学校的巨额资金采用“体外循环”的方式,游离于监管之外等贪腐行为。杨世春后被撤销职务,并被开除出川音。柴永柏毫不掩饰他对举报者的态度。多位川音的教职员工告诉记者,他在干部会议上,或者全校教职工大会上,曾经放过的狠话包括:“我知道有人在举报我,谁让我一时不好过,我会让他全家一辈子不好过”;“你们上午举报我,我下午就知道”;“要想整我的人就在会场,而且就坐在前六排”;“你们不是在反对我,你们是在反对共产党!”四川音乐学院的教职工还讲述了柴永柏的一个“特别之处”:他喜欢在学校网站,以及宣传栏里,展示他和各级领导的合影,“学校里四处都是他的照片,我们早就看烦了”。而且,有趣的是,当曾任四川省副省长的郭永祥在2013年6月落马后,柴撤掉了他与郭的合影;当曾任四川省政协主席的李崇禧在2013年12月落马后,柴撤掉了他与李的合影,但随即又换上了与另一位现任省领导的合影。“他似乎在告诉老师们,他的靠山很多,不止一个两个。”检察院正式发布柴永柏被立案侦查的消息之后,四川音乐学院官方网站上,关于他的消息,几乎被删除得一干二净。▲2015年春节,柴永柏慰问学校值班工作人员。如今他的信息和照片已经被学校官网删除。 8月11日,记者查阅四川音乐学院官网发现,在该校“历任领导”栏目中,党委书记一栏从2005年空缺到2016年。柴永柏在四川音乐学院担任党委书记这十年,被当作“耻辱”抹去了。2015年7月3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从四川音乐学院将柴永柏带走。10天后,官方公布了柴永柏落马被查的消息。柴永柏在2015年落马后,办案人员曾对其多处住所进行搜查,包括位于川音新都校区内的一栋两层花园洋房。据媒体报道,办案人员在柴永柏位于川音校区外宾招待所一住处内,搜出大量避孕套和情趣用品,“柴永柏在2000年调来川音,就占着这套房。”媒体披露,在过去数年,四川省外考生进入川音,每人收18万元才会保证被录取。此次被调查的邓芳丽调至声乐系之后,“每名外省考生涨价,收25万元。”记者查询发现,此次媒体报道的“录取费”,早在2009年便被四川省审计厅相关审计报告提及,当时叫“赞助费”。四川省审计厅“川审发[2009]36号”文件称,2003年至2004年,川音开始收取赞助费。赞助费收取的对象是“专业考试成绩未达到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确定的专业考试成绩85分(含85分)录取线的计划外考生”,川音招办制定统一收费标准为:以3万元为基础,按专业考试成绩80分为基础线,差一分增加1000元。按照四川省审计厅的审计结论,这一收费标准经过当时院领导集体研究,但计算清单和收款单未保留。审计报告称,2003年至2004年,川音计划外招生数4000人,按每人3万元计算,应收取赞助费1.2亿。校方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赞助费只收取了4788万余元,招办主任未能向四川省审计厅提供有关会议记录等文字材料,收款单据也因为搬办公室整理资料时销毁。2015年9月11日,柴永柏因涉嫌受贿罪,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执行逮捕,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随后对其提起公诉。2017年8月24日,柴永柏受贿一案一审宣判。成都市中院一审查明,柴永柏于2001年4月从川北医学院调至川音担任副院长,负责学校校产、基建、保卫、后勤中心等工作。2005年3月起,柴永柏担任川音党委书记、副院长,全面主持川音党委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等方面工作。2001年至2015年期间,柴永柏利用担任川音副院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在获取工程、拨付资金、人事任用、学生入学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何某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14.44万元、美元2万元、金块30克。其中未遂55万元,向他人索要211.44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柴永柏受贿金钱中,数额最大的一笔来自川音新都校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承建商四川华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成都市中院查明,柴永柏为杨某承接川音新都校区相关工程及款项拨付提供了帮助。柴永柏也多次因此收受杨某给予的感谢费。2007年,杨某承诺总共给予柴永柏200万元感谢费,同时告知柴永柏需用款时可随时提取现金,柴永柏表示同意。法院查实,柴永柏在2003年至2015年期间,收受杨某所送感谢费共计270万元,其中案发前已实际收取215万元。除了工程建设,柴永柏还利用川音党委书记职务便利大肆敛财。2006年至2014年期间,柴永柏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川音绵阳艺术学院)董事长龚某在申报独立学院、缓免管理费以及为龚某朋友的子女在工作就业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龚某所送感谢费共计220万元、美元2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柴永柏利用其川音党委书记身份,2010年至2014年期间,为绵阳艺术学院缓交独立学院管理费提供帮助,先后5次收受龚某给予的感谢费共计150万元,地点在柴永柏的办公室或家里,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出卖。▲柴永柏的特定关系人张丽(化名)。图片来源/川音官网柴永柏受贿案的一审判决书多次出现“特定关系人”这个词汇。上游新闻记者统计发现,柴永柏在川音党委书记任上共有3名“特定关系人”,分别为秦某、张丽和古风,其中张丽、古风分别是柴永柏担任川音党委书记时期川音研究生处副处长和手风琴电子键盘系主要领导。成都中院一审查明,秦某与柴永柏关系密切,二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系柴永柏的“特定关系人”。柴永柏根据秦某的请托,通过向总务处、后勤处、学生处相关部门领导打招呼或通过召开院行政会等方式,为秦某的亲戚王某提供帮助,客观上使王某以较低价格取得川音新、老校区铺面的承租权,并在减少租金等方面获取了实际利益。此外,柴永柏利用担任党委书记职务便利,为在校内经营商铺的王某提供了帮助,王某为表示感谢,按照柴永柏的示意,将经营超市所得的部分利润分给“特定关系人”秦某。虽然王某与秦某之间存在亲属关系,但王某明确知晓柴永柏与秦某的特殊关系,其每月将经营超市的利润固定转给秦某,实际上是为了感谢柴永柏。法院认为,王某为感谢柴永柏的帮助而转送给秦某钱款,该行为在本质上仍属于权钱交易。一审判决书显示,柴永柏担任川音党委书记时,时任川音研究生处副处长的张丽和手风琴电子键盘系主要领导古风,也与柴永柏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二人均系柴永柏的“特定关系人”。2015年7月柴永柏被查之后,张丽和古风仍在川音校内正常工作,直到2017年下半年被采取强制措施。法院查明,张丽、古风向柴永柏提出购车、购房要求后,柴永柏遂让请托人刘某提供资金供二人使用;刘某明确知晓张丽、古风与柴永柏关系密切,其按柴永柏的要求向张丽、古风提供了资金,但双方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张丽、古风也知道刘某有求于柴永柏,所提供的资金并非真实借款,二人更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和行为。成都中院据此认定,柴永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刘某谋取利益,授意刘某将47.44万元给予自己的“特定关系人”张丽、古风,对柴永柏应当以受贿论处。柴永柏在法庭上供述,2007年,当时已经51岁的他和年仅22岁的张丽开始有了不正当男女关系。2008年,柴永柏、张丽和房产商刘某在绵阳七曲山某饭店吃饭,期间张丽表示自己在成都购房还差15万元,柴永柏随即让张丽向刘某借款,并让张丽向刘某出具了15万元借条。2009年,用同样方式,张丽再次向刘某索要了一辆福克斯轿车。刘某表示,这些钱其实都是行贿给柴永柏的,他知道张丽的背后就是柴永柏。张丽在法庭上也坦白表示,“刘某是想通过我拉拢与柴永柏的关系,好找柴永柏利用职务便利帮忙。”川音手风琴电子键盘系主要领导古风,是柴永柏的第三名特定关系人。古风为侯某、魏某等在川音就业或留校之事,向时任川音党委书记的柴永柏提出请托事项。柴永柏基于与古风的特殊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侯某、魏某在川音工作谋取了利益。法院认为,虽然古风将侯某、魏某二人的感谢费用共计18万元转交给柴永柏,柴永柏本人未收取,但柴永柏并未让古风将上述钱款上交或退还请托人,反而授意古风自己留用,其行为符合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的特征,应当以受贿罪论处。2017年12月,古风犯受贿罪被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令人唏嘘的是,2019年8月,正在缓刑期的古风因寻衅滋事被四川省隆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6月12日,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判决古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撤销受贿罪的缓刑部分,与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相关司法文书显示,柴永柏入狱后,其女儿也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妻子也面临瘫痪。2019年11月19日,四川省金堂县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法院共对柴永柏案执行到位罚金、违法所得共计524万元,柴永柏名下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6月30日至7月10日,四川音乐学院(川音)声乐系的3位女教授杨婉琴、费莉、邓芳丽,先后被纪检监察部门带走调查。3人疑因涉及该校声乐专业招生腐败一事。被带走调查的邓芳丽等3位声乐系女教授,均为四川人,本科阶段也都曾就读于四川音乐学院。其中,邓芳丽生于1973年左右,在中国音乐学院获硕士学位。她在四川音乐学院工作期间,先后任歌剧合唱系副主任、民族声乐系副主任,2019年年底2020年年初,调任声乐系副主任(相当于某某大学的学院副院长)。▲ 邓芳丽(图片来源:网络,川音官网已经找不到其人,只剩系主任)一位熟悉邓芳丽的人士对记者称,邓芳丽等人在招生方面收取学生家长的贿赂,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她原来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临近招生考试季前,不顾她家人的劝阻,着急回国,说要回去‘割麦子’——她将收受学生家长的钱财比喻成一年一季的‘割麦子’”。记者获得的一份举报材料称,“川音(即‘四川音乐学院’)的考生和家长,以及教职员工和退休老教师都知道:进川音要私下交钱,这是潜规则。”
该举报材料称:在过去数年,四川省外的考生是每人收18万元才会保证被录取。“个别没有缴费考生,是川音党委和学校领导专门打招呼要收的考生,或川音党委和学校领导特意照顾的点招名额”。但是邓芳丽调至声乐系之后,“每名外省考生涨价、收25万”。举报者称,他们的“招生敛财20年来早已经从个体户单干演变为: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打分,统一分配”,“考生费(即贿赂款)由团伙中3位教师分别保管”。——3人看着都很年轻,竟然都是教授、硕导,想必学术水平还都不错吧???可惜,从川音官网查询后发现,系副主任邓芳丽的资料已经撤了,只剩系主任。看不到其学术成果。费莉资料则写着:发表论文5篇,其中全国核心期刊3篇。妈呀,这个成果,在其他大学也就是讲师的份。(全国核心期刊,这个是什么鸟?北大的,还是南大的,还是sci的?)杨婉琴的简介更简单,重要期刊发表论文数篇。2篇也是数篇,100篇也是数篇,一看水平也就那样。这3教授的水平,真的就是讲师的成果,怪不得出事,这个所谓学院和教授,真的不是偶然哦!数位四川音乐学院的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邓芳丽等人此次被调查,就源于有考生家长向四川省纪委等部门进行了举报。而举报者还包括校外的培训学校,“邓芳丽等人按照这些培训学校‘进贡’钱财的多少来分配名额,给钱多的,多给名额;少的,少给名额。”本案中,柴永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高校党委书记、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在高校基建项目、款项拨付、挂靠学院申报独立学院、人事任用、工作就业、招生工作、校内经营实体承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贿赂或向他人索取贿赂,已构成受贿罪。本案中,柴永柏一直辩称向戚某某索要的是自己投资入股四川音乐学院车队的收益。请问投资收益和收受贿赂该如何区别?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结合本案,首先,柴永柏利用自己担任四川音乐学院分管基建的副院长的职务之便,违规出资18万元入股管理对象的车队。2012年举报风声紧时因害怕查处而退股,除已经获得的几十万元分红外,退股时将股本金全部退回,此时,其行为尚属于违纪。但柴永柏退股时额外索要了未来两年的预期收益42万元,而其退出股份后,已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向管理对象收取任何所谓的预期收益,因此其收取的所谓未来两年的预期收益属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其次,在举报风声过后,2014年初柴永柏又向车队负责人提出还想在车队占有股份,并且还要过去年一年的利润。这个利润已经是其退股以后收取了两年预期收益后又再次索要的收益,此时所谓的收益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因此该行为符合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特征。再次,柴永柏在退股后,在未出资的情况下又继续占有扩大规模后的车队股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柴永柏的行为完全符合收受干股的认定,截止案发,其收受的干股价值90万元。该笔事实尽管柴永柏辩称是投资收益,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辩解完全不能成立,其打着投资收益的名义向管理对象索要财物的行为构成了受贿。2010年柴永柏的女儿准备购房,柴永柏向承包过四川音乐学院工程项目的老板杨某索要了60万元,并让自己女儿给杨某出具了借条。该笔事实最后被认定为受贿60万元。尽管该笔所谓的借款有合理的事由、形式上也符合普通借款出具了借条,但该笔借款其实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受贿犯罪的手段。柴永柏在该老板承接四川音乐学院相关项目时提供了帮助,双方约定了200万元的感谢费暂时放在杨某处,柴永柏需要用钱时随时找杨某要。事实上,柴永柏陆续从杨某处拿走了130万元,该笔60万元的所谓借款就是柴永柏让自己的女儿从杨某处取走并为了掩人耳目亲笔书写了借条,柴永柏也明确告诉其女儿不用管还钱的事,而且对该笔所谓的借款也从未表示过要归还,后来柴永柏的女儿离婚将该房产出售,也没有用卖房款归还该笔借款,杨某安排的具体经办60万元借款的人也证实杨某告知其以借的名义给柴永柏送钱。因此,该笔所谓60万元的“借款”尽管有合理借款事由,也出具了借条,但实质上却并非普通借款,一是借款没有任何形式的约定归还期限,二是长期借款也毫无归还的意思表示,三是有条件归还的情况下丝毫也没有归还的意图和行为。该笔60万元属于名为借款实为收受贿赂。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具体表现就是促进各种合法正当利益,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正当履行职务,为他人谋取正当的利益,毫无疑问是合法的。但职务犯罪中所称的谋取利益既包括正当利益,也包括不正当利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行为国家已经给予了相应的报酬,不能直接从公民个人或者其他单位那里接受报酬,如果收受,就是不正当报酬。因此国家工作人员基于履行职务行为收受的任何公民和其他单位的报酬都属于收受贿赂,不考虑其履职行为为他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官员身边难免有商人朋友。在与商人交往过程中,作为官员应该注意什么?社会的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作为官员,交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党性原则,注意分寸,守住底线,避免交往过密,丧失原则,要树立起鞠躬尽瘁、大公无私的道德标杆,确保干干净净干事,正确把握义与利的关系,始终把革命理想高高举在头顶,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商人,也应坚守商人的道德底线,良性竞争,保证质量。逢年过节,有的人会以送礼的形式拜访官员,哪些礼品属于正常的情景交流?习总书记的两次讲话,对于官商交往交友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即:官员和商人的所有“正常交往”,只要符合社会规则、遵守法律制度、因循职业需求,无须受任何限制。但双方均要守住底线,做到“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人与人的交往是难免的,但是一定要注意自己行为举止,国家出台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就是实施细则,千万不能违反。每个人各安其位,各司其职,才能培育出健康的官商关系,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才能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才能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在商人与官员打交道时,清除非正常的关系成本,形成最具竞争力的市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也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柴永柏受贿案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为官做人毫无底线,想方设法以权谋私,最终一步一步走向了自我毁灭。节目中的案例就是一面镜子,它体现了国家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也警示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切忌侥幸心理,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使权力的自觉性,用法律制度约束权力,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由于微信更改了规则,不再按照时间顺序推送,读完请点一下“在看”和“点赞”,这样每次新文章的推送,就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