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夫妇闪婚,一年半就离婚,加拿大法官起疑!
近日,一对中国籍夫妇的离婚案,引起了加拿大法官的质疑。
原本是一桩离婚案,但是结婚一年半就离婚,女方从婚姻中获利,男方因夫妻团聚移民获得身份。
法官怀疑,双方的婚姻和财务关系存在误导加拿大移民当局和中国货币监管机构的成分。
梳理时间点,
法官不怀疑都难!
据 CBC 报道,当 BC 省最高法院沃德分院法官 Ward Branch 裁定66 岁的何先生和 56 岁的沈女士的离婚案时,梳理二人相识、结婚、离婚的时间,这才起了疑心。
沈女士是 2007 年 12 月 12 日与儿子一起来到加拿大,并于 2017 年 4 月成为加拿大公民。
1
2016 年
12 月
二人由一位移民顾问介绍认识。
2
2017 年
1 月 15 日
何先生在中国与前任妻子离婚。
3
2017 年 8 月 10 日
二人结婚。结婚前几周,何先生向沈女士转账现金超13 万加元,并将一块价值110万加币的房产转让给了加拿大准新娘沈女士。
4
2018 年 12 月
二人开始分居
目前,在 BC 省最高法院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所以,Branch在8 月 15 日的判决中写道:
“我担心双方的婚姻和财务关系全部或部分是为了误导加拿大移民当局和/或中国货币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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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一:
首先,关于何先生,他声称与第一任妻子离婚时,已经放弃了在中国的所有财产索赔。
但是他的前妻在离婚后 14 天,“借给”了他 60 万加元。迄今为止,他尚未偿还这笔借款,他的前妻也没有要求偿还。
Branch 写道:
“虽然被告表示,这笔贷款可以用他们是友好离婚来解释,但这很不寻常的。
通常,如果被告需要资金,人们会认为他的前妻将是他最后的选择之一,而不是他的第一个选择。”
而且,何先生还声称抵达加拿大时身无分文,然而一到加拿大,他的朋友和亲戚就给他送来大量现金“礼物”,总计超过 30 万加元。
何先生在婚前不久以 110 万加元的价格购买了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的一套公寓,但随后将 99% 的所有权股份交给了沈女士。
疑点二
关于沈女士,她曾是中国的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也结过婚,育有一个儿子,名叫 Larry Li。
Larry Li作证时称,
他的父亲在中国控制着一家价值十亿加元的企业。
他的父母在离婚时,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签订了一份协议。
该协议中规定:
沈女士拥有儿子的抚养权,儿子将与沈女士住在一起。
男方将分期支付给沈女士 4,000 万元人民币的赡养费,其中 2,000 万元人民币是沈女士的赡养费。
但如果沈女士再婚,男方有权停止向沈女士支付配偶赡养费。
让人怀疑的是,虽然沈女士的前夫似乎有权根据二人的离婚协议,在沈女士再婚时终止其赡养义务,但他似乎并未行使该权利。
Branch 表示他注意到这点,觉得非常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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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回避法庭
法官表示:
双方都存在严重的信誉问题,
“何先生向沈女士求婚的性质可能更像是一种商业安排,旨在便利何先生努力在加拿大获得移民身份,以换取某些经济利益。”
但是因为“证据不足,没法确定这段婚姻是虚假的。”
“何先生和沈女士都通过翻译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但是他们要么是翻译质量很差,要么是各种回避。”而且无法找到他们的联系方式,而沈女士现在已经返回中国。
而沈女士在离开何家时带走了夫妻共持的价值80,800 加元的珠宝。
Branch表示,“更准确地说,这可能被视为合同纠纷,是由于索赔人认为未提供承诺的经济利益而引发的。”
同时,Branch 也表示没有看到任何有计划离婚的证据。
最后,在离婚判决中,法庭平分了有争议珠宝的所有权,并判给何先生 UBC 公寓75% 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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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团聚移民优势明显
因为配偶团聚移民申请门槛低(对申请方无学历要求;无语言要求;不要求资金证明)审理速度快(联邦审理周期12个月左右),所以,配偶团聚移民是加拿大深受欢迎的移民项目。
1 月份,加拿大通过配偶担保移民迎来了 10,065 名新永久居民;而 2022 年同月通过该计划与亲人团聚的新移民为 5,295 人;
配偶团聚移民也能被称为加拿大结婚移民,除了常规意义的法律夫妻关系,还有普通法伴侣(Common-law Partner)和事实婚姻(Conjugal Partner)这两个概念。
普通法伴侣(Common-law Partner),也叫同居伴侣,指不论两个人是异性还是同性,只要共同生活连续12个月以上,并且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两个人的亲密关系,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也能够顺利进行夫妻团聚移民。
这个概念就很宽泛了,一下子扩大了申请人范围,哪怕是恋爱关系,要材料充分,就可以申请。
随着申请人的增加,每年被拒签的也很多。
为了避免有人利用政策作假,担保人和被担保人需要准备很多材料。虽然,所有的申请者都谨慎行事,但还是有不少人因为种种原因被拒签。
如果双方无法满足同居伴侣中的要求,无法提供共同生活和亲密关系的证据,即使有结婚法定程序,也可能会被判定是“假结婚”,从而导致配偶担保移民被拒。
所以,在申请夫妻团聚移民前,可以咨询专业移民顾问。
“假结婚”移民加拿大,
后果很严重!
因为家庭团聚移民项目的各个环节的‘可操作性’,因而导致‘假结婚’现象突出。
大部分申请团聚的配偶或伴侣,其关系都属诚实、合法。但为了移民制造假关系的个案仍存在。
如果担保人或被担保配偶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提供不正确的信息或谎报自己的信息,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向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 (IRCC) 撒谎或发送虚假信息或文件是严重的罪行,被发现后,会在移民部留下案底,将来在办理任何移民或者签证都会有案底。
移民部会向其发出了驱逐令(Exclusion Order),并要求他5年内不得入境加拿大有可能会被永久禁入加拿大。
即便您已经拿到加拿大身份,而后才被发现造假,也有可能被吊销。
来自中国的移民唐先生,在移民加拿大10年后因申请母亲及妹妹移民时收入造假,被移民部下令驱逐出境。
建议大家千万不要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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