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学员微信上问我,她说自己收到一家公司的offer,但自己犹豫要不要去,不去吧,怕以后找不到更好的公司。去了吧,又不甘心,想找个更大点的公司,于是纠结自己到底要不要去?
其实这个问题需要担心的点就是放了企业鸽子,是否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如果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我想大部分人可能会先接受offer,作为自己的保底,大不了到时候不去入职就行,虽然从道德上来说,这样做比较失信。那如果我们接受offer又不去入职,是否要承担责任呢?首先我们给offer下一个定义,这里的offer是指企业发出的,表达愿意录用应聘者的一封信件,通常是由企业的HR发邮件给应聘者,应聘者需要在XX时间给出答复,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通常在XX时间之前没有回复则自动失效。这个时候,offer Letter只对用人单位有法律约束。如果应聘者选择接受,则offer自动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如果应聘者选择不接受,则不会有任何法律效力。
相反,如果公司的HR没有发邮件,只是口头录取,则对双方没有任何法律约束,这只叫表达了口头录取意向而已。很多人说,我口头回复接受offer是不是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了?也不是这样的,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论你是电话答应、微信回复答应、还是通过回复邮件答应,该offer都具备了法律约束力。很多人可能说,我电话答应,如果对方没有录音,如何举证我答应他们offer了?这种情况对方还真不好举证,一般也就算了。如果你是微信/邮件回复答应,则不太好抵赖,不过一般的offer都会写上XXX时间之前进行回复,否则offer自动失效。一般的offer也不会写,如果违约,需要承担啥责任。但如果offer上写了,一旦违约,需要承担啥责任,这个时候我们则需要慎重回复,不要轻易答应。那我们接受offer,又不去,需要承担啥法律责任呢?一般来说,也不需要承担啥法律责任,大部分公司也不会因为你不来入职,就去告你。顶多给你拉入企业的黑名单,一段时间内无法求职该企业,不会说让你赔偿啥的,毕竟打官司也是需要人力、物力成本的。即使这样,我还是不建议大家答应了别人,然后又放鸽子,你可以说:“可不可以多给我几天的时间考虑一下,我会在XX时间之前给您具体答复。”如果是那种,你找不到更好的,也不想去的公司,则建议你委婉拒绝。如果实在想先拿个保底的,也不要拖别人太长的时间,一定要尽快决定自己去不去,这样别人也好准备新的招聘,当你决定不去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告诉别人,然后委婉的说一下自己的情况,不能等到入职那天才说,这也是基本的职业素养。最后,关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可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来源 | 产品刘(ID:chanpinliu880)
作者 | 刘大大a ;编辑 | 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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