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本不公开的学术不端自查
▲ (农健 / 图)
南方周末记者尝试联系前述公开发布通知的近三十所院校,其中,石河子大学、青海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和燕山大学接受了采访。
由于医学的学科特点,易出现学术不端问题,青海大学针对临床医学院的老师在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内所发的150多篇论文进行普查,而其他学科均为抽查。
从2018年开始,科技部每年陆续公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2017至2019年各有一批处理结果,2020年有两批,2021年和2022年则公布了四批。
责任编辑|吴筱羽
李伟受到了严厉的处罚。正在进行的本轮高校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中,李伟被再次上报。
2023年5月下旬开始,不少高校陆续通知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要求对2018年1月以来的学术论文进行自查清理。此前的2023年4月27日,科技部办公厅下发自查通知,要求高校和科研院所自查清理包括抄袭、剽窃、伪造同行评议、代写代投等较为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自查最主要的目的是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
这是一次本不打算公开的自查行动。南方周末记者从接近科技部的人士处了解到,由于有两所高校将通知作为附件发布到网上,才被外界所知。
自查文件“本不公开”
根据各学校发布的通知,此次自查清理对象主要是学校师生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所有学术论文。自查的重点范围基本一致,均是较为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包括六类:抄袭、剽窃、重复发表;伪造通讯作者、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伪造、编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图片、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挂名现象。
按照科技部通知,各省高校和科研院所都应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不过,根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仅有石河子大学、青海大学、北京建筑大学等近三十所院校在官网发布了此份通知。
南方周末记者从接近科技部的人士处了解到,前述科技部通知本是不公开文件,但有两所高校将其作为通知附件发布到网上,才被外界所知。事实上,江苏和安徽两省科技厅发布的通知文件末尾的确标注了“此件不予公开”。
这是一场自上而下的学术不端清查运动。南方周末记者尝试联系前述公开发布通知的近三十所院校,其中,石河子大学、青海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和燕山大学接受了采访。
目前看,不同高校在自查方式上略有不同。但都采取由老师自行填表报告的方式。表格内容主要包含自查老师的个人信息,例如职务、所在学院、研究方向等,以及论文信息,包括论文名称、DOI/PMID、发表时间、发表期刊、作者类别、学术违规情况等。要求学院统计科研人员在核查时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存在上述六种情况的学术论文进行甄别,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具体到清查方式,可以大致分为重点抽查以及全面清查。
包括石河子大学和燕山大学在内的部分高校采取全面清查的方式。西北某高校相关负责老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全面清查了期限内该校老师署名的8671篇论文。学校组织调查组,先由老师填报自查表,随后学院汇总上交,最后由校科研处上报教育部门。
燕山大学社会科学处一名负责人则表示,通知发布后,由二级学院组织老师自查,提交自查表和承诺书。学院根据自查情况出具自查报告,最后由社科处汇总上报。南方周末记者联系该校部分学院询问落实情况。其中,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确认了前述负责人的说法。
青海大学和西南科技大学则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
青海大学一位负责老师表示,由校科技处牵头,采取两级制,先由学院的教授委员会组织自查,再由学校巡查办抽查。具体到不同学科,严格程度有所不同。例如,由于医学的学科特点,易出现学术不端问题,该校针对临床医学院的老师在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内所发的150多篇论文进行普查,而其他学科均为抽查。
虽然通知中要求是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但前述负责老师表示,青海大学每年都有两次检查,分别在期中和年终,因此此次将2022年至今的论文作为重点再查一遍。
之所以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他解释,青海大学的强势学科主要是农林,“由于高原特异性,很多论文不做实验没有数据,没法从其他地方抄袭。所以,学术不端的概率相对会小一点”。
抽查是按比例进行。他举例,按照期限内学院发的论文总量,比如发了50篇论文,随机抽查10篇,包括科研的原始数据情况,以及论文的挂名人员是否为课题组成员等。
而西南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部一名老师表示,他们主要筛查重点论文,其他的主要依靠学校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反馈和举报。
“几乎没查出问题”
这种大规模自查,对不少高校来说是首次。
西南科技大学和燕山大学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此前未开展过类似的大范围系统自查工作。西南科技大学的负责人强调,学术不端和挂名现象等问题此前主要通过他人举报方式查处。
值得关注的是,大部分通知中,留给老师的自查时间为一个月左右,目前学校层面基本完成了自查工作。
有的自查窗口期较短。石家庄铁道大学科技处在2023年7月26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学院在7月30日前完成自查清理工作。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填写汇总表,报送科技处,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且“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学术不端论文”。他们留给各学院的自查时间仅有四天。
而从接受采访的四所学校反馈来看,自查的结果是“几乎没什么问题”。
燕山大学的老师表示,自查工作在7月底就已完成,“没发现任何问题”,并强调,相关结果已经上报省教育厅。西南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部的老师也表示,学校已完成初步筛查,没有发现相关违规现象。
至于是否需要出具自查报告,燕山大学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只要求我们填自查表,如果有问题的话要出具报告,但我们学院应该没有问题”。
同样,青海大学的负责老师表示,由于之前每年都组织两次清查,此次并没有查出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唯一例外的是石河子大学。他们自查出三篇违规文章,其中两篇为此次清查之前就已被调查的违规文章。虽然多省科技厅的通知中表示,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本次自查清理范围。但该校负责老师认为,从严“仍具警示作用”。
其中,不当挂名和购买数据均为此次清查之前就已被调查的违规文章。虽然多省科技厅的通知中表示,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本次自查清理范围。但石河子大学科研处的负责老师认为,“仍具警示作用”。
清查之后如何惩处?
科技部办公厅表示,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科研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对符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石河子大学一位老师透露,学校已对涉事老师进行批评教育,且要求他们三年内不可以申报项目,不允许评优选先和获得人才称号,也不能申报科技奖励。
而此次自查中主动报告的采取从轻处理。违规重复发表的涉事老师当时分别向两家期刊投递论文,其中一家为核心期刊。两刊发表时间相距几个月。
发现重复发表后,论文作者曾反复与其中一家期刊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撤稿,但遭拒。直到2023年7月,论文作者借由科技部的相关通知进行协商,对方最终同意撤稿。
由于论文作者主动报告,且此前数次联系杂志社撤稿,因此仅作批评教育。
为何自查?
为何会有此次自上而下的大规模自查?
前述科技部通知中对此的解释为,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削减学术不端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引导科研人员强化科研诚信意识等。
简而言之,自查的核心在于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前述接近科技部的人士解释,比如某位科研人员十年前买了一篇文章,要么已经发表用以申报职称获利,要么一直没用。如果没用的话,现在各种严打,只能憋着,一旦发表,没准哪天就会爆雷。不管怎样,他们都会忐忑不安。而自查清理是很好的机会,“就是给这些犯过错误的科研人员一个机会,不论当时是无知也好、侥幸也罢”。
同时,也是给科研人员一个自查梳理的机会。“梳理一下总归是好事,增强诚信意识,摸清家底,不至于出现被挂名却不自知的情况。”
至于遏制增量,“如果知道大家都在盯着这个事,他们以后也不会再干了”。
此外,前述接近科技部的人士提及,由于是自查,有从轻减轻情形,“如果没有从中获利,甚至可以不予追究,不过批评肯定是要的”。他认为,自查更多起到教育和震慑的作用。
实际上,这并非首次开展清查。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2022年也曾在部委层面开展过这项工作,目的是让相关部门和地方层面了解到部委对科研诚信工作的重视,但当时“并未公开”。
对于可能存在瞒报情况,前述接近科技部的人士表示,如果自查时没问题,而将来查出问题,且处于2018年至今的时间段内,那一定会加重处理,“这相当于对抗诚信检查”。
如果拉长时间线看,自查背后,是近年逐渐多发的论文撤稿情况和趋严的科研诚信管理措施。
2017年4月20日,学术出版巨头施普林格发布声明称,107篇已发表于《肿瘤生物学》的论文因涉嫌同行评审造假而被撤稿。而这些涉事论文全部来自中国,发表时间为2012-2016年。
中国科协当时发表意见,希望施普林格出版集团能够尽快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期刊的管理,把问题论文处理在发表前,而不是发表之后一撤了之,同时高度警惕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与“第三方”机构有勾结的“掠夺性期刊”。
2023年1月15日,美国恒祥咨询(Healsan Consulting LLC)发布《2022年SCI论文撤稿简报》。简报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球范围内总共有41642篇SCI撤稿,其中中国19421篇。具体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球有5488篇SCI撤稿,其中中国的撤稿数量为2879篇。
对科研诚信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要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这是首次以中央发文的形式,将科研诚信工作的重要性提到极高程度。
此后,2020年,科技进步法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科研失信的相关惩戒措施。2022年,科技部等22个部门对《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进行修订,使得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有了更为具体的处理规则。
与此同时,从2018年开始,科技部每年陆续公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结果,2017至2019年各有一批处理结果,2020年有两批,2021年和2022年则公布了四批。
此轮自查之后将有后续。前述接近科技部的人士表示,尤其是一点问题都没查出来的,恰恰在重点关注范围内。“这次盖着单位的红章来,一篇有问题的文章都没有,但如果之后频繁撤稿,或者被调查出现问题,那单位的主体责任肯定落实不到位,到时一定严肃查处。”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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