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问苏州和服女孩的警察,怕不是个变态吧?
大家好,我是每天都被震惊的魏春亮。
自从写了《苏州政府肯定恨死那个警察了!》后,我以为苏州淮海街和服事件讲得差不多了。
谁知道,刚看到北京青年报“深一度”采访了穿和服的女孩,才知道被带走之后,她还经受了那么多的屈辱。
警察查看女孩的手机,会问某个app是干嘛的,看女孩的社交软件都发了什么(注意,这和你用自己手机看别人社交软件发什么是完全不一样的),问每个群是干什么的,每个社交平台都被拍了照并打印出来,还删除了相机里穿浴衣拍的照片。
警察没有给女孩解释为什么要查手机,只说“你懂我意思吧”,查的时候还说你手机里怎么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做了1个小时的笔录后,女孩还被要求写一个500字的“东西”,写写对这件事的认知和反思,女孩明知不合理,也还是被迫写了“我知道穿着日式服装上街是很危险的行为”。
最让人震惊的是,警察说衣服是作案工具,不能带回去,不配合就传唤。
警察说,女孩的鞋子一看就是日本的,也要收掉。
哦,袜子也要脱下来。
写完检讨,没收了衣服,等警察去汇报完,女孩离开派出所的时候已经凌晨1点了。
从大概晚8点半,到第二天凌晨1点,女孩在派出所被盘问了大概4个半小时。
之前女孩说自己被带进派出所盘查将近5个小时,要不是北青深一度的报道,谁能想到这将近5个小时竟是这么度过的!
如果这个女孩所说属实,那么这个盘问的警察,就是个十足的变态。
虽然是身在派出所,但这位警察所遵循的,是一个流氓和变态的赤裸裸的道德逻辑和阴暗心理,和法律没有半点关系。
如果这个女孩违法犯罪,一个正常的遵循法律精神的警察,应该是陈述违法犯罪事实,罗列证据,并告知她,根据我国哪款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违了什么法犯了什么罪,而不是把一个女孩子的手机翻了个底朝天。
在一个“如果生命还剩10秒也要把手机格式化”的时代,随意翻看一个女孩子的手机,在心理上几乎等于在扒下她的衣服。
你以为警察在尽职尽责地寻找女孩的“犯罪证据”吗?不,一句“手机里怎么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出卖了他。他不过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自以为是的道德优越感,在一个无法反抗的女孩子身上,尽情发泄自己的窥私欲罢了。
否则,你很难解释,既然警察认为女孩子穿和服涉嫌寻衅滋事,那和服穿在身上,证据还不够明显吗?治罪就是了,有什么理由去查看人家的手机,而且还是挨个查社交软件和群聊?
手机里有再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只要不违法犯罪,都轮不到警察来指手画脚!
而至于要脱下和服这个“作案工具”并没收,甚至于连鞋子和袜子都得脱下来,这是猥亵,是戏辱,是凌虐,是彻底的流氓行径!
变态!恶心!无耻!
和服作了什么案?怎么成作案工具了?就算退一万步讲,就算和服有罪,单凭警察一张嘴说“一看就是日本的”,就要没收人家的鞋子?好,再退,和服和鞋子是日本的,没收,一双白色的袜子,又有什么罪?凭什么也要没收?
除了羞辱的快感和变态的心理,我找不出任何理由!
女孩说中国也有这样的鞋子,警察说“你跟我讲这个没用”,要不是知道这个对话是发生在派出所,我还以为这是遇到哪个流氓了呢!
在《苏州政府肯定恨死那个警察了!》一文里,我说:
在官方如此大力倡导的氛围里,在官方精心打造的日本风情街上,在一个并不敏感的时间点,穿着一件日式的普通衣服,这如果都有问题,那不是这个女孩子的问题。如果有人需要被谴责,也轮不到这个女孩子!
有本事去把日本风情街给砸了啊,欺负和羞辱一个弱女子算什么本事?
掌握了一点点权力,就把自以为是的道德优越感凌驾于法律之上,在弱小的女孩子身上尽情发泄自己变态的欲望,欺软怕硬,畏强凌弱,人民警察不是这样当的,爱国不是这样爱的!
呸!
最后,北青深一度的文章删了,当然,这个稿子只采访了单方面的当事人,严格说来是有失公平和平衡的。但北青深一度的文章也说了,8月18日下午,深一度记者致电苏州市高新分区狮山派出所,派出所表示电话里无法回答采访提问。截至发稿前,狮山派出所未有其他回应。
—The End—
文章最后,给大家推荐一本最近刚看完的书,胡小石的《中国文学史讲稿》,是我一个学弟做的,豆瓣9.4分。胡小石(1888—1962)是我们南大中文系的大师,这本书是他课堂笔录的整理版,讲述了从周代到宋代的文学历程,历叙《诗经》、楚辞、汉赋、汉魏晋南北朝古体诗、唐律体诗、唐五代词诸体之源流正变。
不到300页,篇幅不长,但灼见频出,要言不烦。比如:唐人重实学,宋人重定论;唐人感情胜,韵文发达,宋人理智胜,散文发达。也可以说唐代诗是女性的,宋代文是男性的,甚至连宋代文名字都喜欢用“老”、“翁”、“叟”,如陆放翁、魏了翁、吕渭老、陈尧叟等。
如果你对中国古代文学感兴趣,又想找一本有真知灼见的书,我推荐这本。点击阅读原文上当当网,可以5.5折入手!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