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被判赔偿6000万,《倩女幽魂》“坑惨”的北京文化现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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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明星的黄金周期无法把握,人气骤升骤降,影视公司在他们身上花费的价格越高,承受的风险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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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爽被判赔偿投资方6000万元
郑爽因1.6亿元“天价片酬事件”、偷逃税被“封杀”后余波仍未平。
9月26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获知了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郑爽被判退还服务费3050万元及利息,并赔偿6000万元。
据悉,此前2016年1月13日,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约定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剧提供相关策划服务,包括项目落地执行、内容与品牌策划、艺人挑选、项目营销策划等。策划服务期限自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5月10日中的70个实际有效工作日。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策划服务费总计3050万元。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有关双方合作具体细节,双方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详细约定。
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系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13年12月2日,投资人为郑爽。2017年11月23日,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经核准注销。
2016年1月13日,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之补充合同》。甲方邀请乙方艺人郑爽参与涉案影视剧的拍摄,出演本剧第一号女主角,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艺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从而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影响本剧至拍摄和上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截止当时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4月25日期间,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分多笔向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支付合计3050万元,付款用途均注明涉案影视剧服务费。
2015年12月28日,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又与深圳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订《影视节目独占授权合同书》,授权该公司使用涉案电视剧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期限五年,约定有授权费金额;合同签订后,如授权内容主要创作人员实施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行为导致授权内容无法按约定期限在互联网传播,深圳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款项并赔偿损失。2016年2月,深圳某公司分两笔支付了2520万元。
2016年2月5日,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与某广播电视台签订《电视剧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许可某广播电视台使用涉案电视连续剧及其著作权,某广播电视台下属公司成为该剧投资方之一,投资比例5%,许可使用费合计7700万元;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违约除应返还全部许可使用费外还应支付约定许可使用费总额100%的违约金。
杭州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海宁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专项审计报告》,载明涉案电视剧项目已收到五家投资方合计1.83亿余元的投资,截至2020年12月项目已支出费用合计1.74亿余元,其中演员劳务费1.21亿余元,所发生费用均已签订合同协议并已实际支付。
然而,涉案电视剧已制作拍摄完毕,尚未申请发行许可时,郑爽却已被“封杀”。
今年7月3日,企查查APP显示,郑爽及其名下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信息。据悉,申请人为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此前郑爽及两工作室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约1.28亿元人民币。公开资料显示,尚晖影视为郑爽主演《绝密者》出品公司。
02
北京文化“踩雷”
近年来,北京文化(000802.SZ)凭借《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无名之辈》《我和我的家乡》《你好,李焕英》等爆款巨作,获得了“爆款制造机”的美名。
让北京文化一战成名的是2017年的现象级电影《战狼2》。这部主旋律商业大片以56.9亿票房成绩创下了华语电影票房新纪录,进入全球票房排行榜前100位,打破了好莱坞电影的垄断。为京文化带来了3亿元收入。
虽然频繁押中爆款,但是北京文化更为人熟知的则是郑爽1.6亿元天价片酬事件。
此前,2021年8月27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依法对郑爽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与郑爽签订的另一方是《倩女幽魂》的制作方——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世纪伙伴”)。在该剧的制作过程中,世纪伙伴还是隶属于北京文化、主业影视剧版块的全资子公司。
国家广电总局此前下达指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演员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该涉及偷逃税款的电视剧《倩女幽魂》不得播出,未来不得再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也就意味着,《倩女幽魂》造成的损失将由北京文化全部承担。
世纪伙伴愿意出价1.6亿元留住郑爽,有两种可能:一是因为判断尽管出资1.6亿元,仍然有得赚;二是判断如果不出这个钱,有可能会亏得更惨。编剧汪海林对《中国新闻周刊》推测分析称,当时片方北京文化之所以敢签1.6亿元的合同,必然是经过计算,认为不至于亏损,还能有一定利润。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片方却转让了一定的股权和份额出去,大概率是因为平台最终没有执行之前签署的预购协议。“对片方来说,这个剧即使郑爽没出事,也肯定是赔了。”
流量明星的黄金周期无法把握,人气骤升骤降,影视公司在他们身上花费的价格越高,承受的风险就越大。
03
爆款未能撑起北京文化的“野心”
北京文化的前身为京西旅游,成立于1997年,次年上市,收入来自北京门头沟区两山(灵山、妙峰山)两寺(潭柘寺、戒台寺)风景区的经营管理权。
2013年起,北京文化向影视娱乐转型,挖来了曾在万达影视担任总经理的宋歌。宋歌创办的北京摩天轮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同年被北京文化收购。
2016年3月,北京文化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8.65亿元,其中13.5亿元用于收购世纪伙伴、7.5亿元用于收购星河文化。前者溢价率高达273%。
近年来,北京文化凭借多部爆款“爆红”,然而,爆款没能撑起北京文化的业绩和市值。
资深电影制片人方田(化名)曾向《商学院》记者分析,像北京文化的故事,在中国影视行业一直不断重演。年轻影视公司有一套标准的发展路径。
首先,有一个有品牌效应的制片人,做出了几个不错的产品,然后公司迅速融入其他资金,吸纳更多资源,然后上市。
接着,资本化后迅速扩张,投资更多项目,制造巨大的片单,再融入更多资源,其间不断进行资本运作。中间有成功的项目,也有失败的项目。成功了就大肆宣扬,失败了就绝口不提。
最后,用明星项目不断进行项目融资和企业融资,会落入一个“怪圈”和“陷阱”——公司越来越大,需要的项目越来越多,才能越来越有钱,关键问题是,项目数量增加,并不代表项目的盈利增加或成功率增加。因为影视项目的单体风险不变,项目越多,风险会叠加。
2021年4月30日,北京文化被火速戴帽“ST”,公司股票停牌一天。5 月 6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 北文”。
负面不断叠加糟糕的财务状况,也造成北京文化股价“跌跌不休”。
北京文化股价自2015年6月创出43.17元/股的历史最高价后,便开启了长期的下跌走势。
如今,虽然北京文化虽然已经摘帽,但是其业绩却连年走低。2020-2022年,北京文化连续三年营收大幅下滑,2022年下滑幅度已达63.76%;从2019年起至今,其归母净利润一直为负。
2023年8月25日,北京文化发布半年度业绩报告称,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36亿元,同比增加91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23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313元。2022年同期营业收入约13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51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351元。
来源 | 《商学院》杂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时代周报、南方周末
封面 | 视觉中国
编辑 | 吴蒙
校对 | 袁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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