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娟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有次来我家暂住,在我床底下发现了一根黑丝。她用小指头勾住丝袜,面露鄙夷,问我,这是谁的?哪怕用最慈悲的眼光来看,这根黑丝也实在显得破败,它被蛮力撕成两段,在我手中摇摇欲坠,又因为裹满了烟灰与蛛网,进而隐隐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灰白色。我远远地嗅了下,闻到一股粉笔灰被冬天雨水浸泡后的味道。我猛然一惊,迅速闭上眼,轻声说,这是他的。
我说,他是李纯,我的好兄弟,你应该见过,就是那个河南哥们儿。这是他的丝袜。他大约从十年前,就开始穿丝袜。最开始穿浪莎,后来又换成猫人,现在卖烟弹赚到了几个臭钱,就决定只穿GERBE。她问,他为什么要穿丝袜?赵丽娟的问题总是很多,像是那种每次上课都主动举手问问题,期末考试却输得一塌糊涂的插班生。我走上前去,一把夺走她手中的丝袜,揉成一团,揣进兜里。又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推开窗,让阳光涌进卧室。空气中的尘埃因此变得清晰可见,如同一个秘密落在地上。我说,因为他是真正的男人。
李纯穿丝袜,是为了纪念一名女孩。我说,那名女孩,是我们共同的朋友。我们是在郫县的一家舞厅认识的,具体过程不表。总之,她是一名热爱旅行,并对黑丝情有独钟的好女孩。十年前,她在去往青藏高原的途中,因为一些口角,不幸被歹人捅死在了国道旁边。李纯得知这个消息后,在家哭了三天,泪水快要像乌云一样淹没青藏高原。哭完之后,他就对我说,我要带她去看剩下的世界,你一起吗?
赵丽娟问,然后呢?我说,然后,然后我答应了他,我们有空就去旅行。他负责在5A景区穿丝袜,我负责拍他穿丝袜的样子。赵丽娟问,为什么要穿丝袜?我说,我们把丝袜当成她的眼睛,原计划是用她的骨灰盒,但她妈说啥都不同意,真小气,所以只能用丝袜替代,这多少也是一种遗憾。我从床底摸出一瓶雪花,用皮带扣撬开瓶盖,猛灌一口,然后说,我们第一次去的是理塘。那时,李纯还很青涩,不敢有大动作,我们往往趁着四下无人,才匆匆在路边拍那么两三张。
我把啤酒推给赵丽娟,问她想不想来一口。她用眼神拒绝了我,说,然后呢?然后,然后之后又是然后,我看她这辈子都毁在然后这俩字上面了。我说,然后,然后我们去了很多地方,李纯他也越发熟稔,西湖,兵马俑,深圳世界乐园,熊猫基地……他在这些地方大方地穿上丝袜,拍下照片,有时也与游人合影,或被他人当成旅途的笑料,但他觉得无所谓。每当旅程结束,我们都会去到郫县第一次认识她的舞厅,那舞厅现在荒废了,大门上的旺铺招租广告贴了有两三年,始终无人问津,上周我还打过上面的联系电话,机主没接,后来发了个短信过来,写道,亲,买化肥吗?我说,我们就在那舞厅门口,支个盆,把拍的照片统统烧给她。那些道路上的悲欢离合,丝袜里的爱恨情仇,经由火焰的检验,最终赢得了前往天堂的资格。
赵丽娟说,酒,给我喝一口。她似乎是有点感动,感动她可不容易,她是那种看《忠犬八公》都要打瞌睡的人,怎么会有这种人?我说,这双丝袜,应该是半年前吧,我才拿到房,李纯那天到我家来,说是要给她看看我们的近况,所以我们就在这里,卧室这里,拍了一点照片。丝袜是他的,他应该是忘记带走了。赵丽娟喝了口酒,说,这丝袜是我的。我说,啊?她说,我想起来了,是我的丝袜。我说,你什么时候想起来的?她说,刚问完你是谁的,就想起了。我还记得,她说这话的时候,窗外恰好刮进来一阵风,将窗帘吹得花枝乱颤。我狠怀念那一阵风。因为等到下一阵风抵达的时候,赵丽娟已经是我前女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