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30亿,民生银行状告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一审胜诉
判决书显示,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
距提起诉讼近九个月,民生银行(600016.SH,01988.HK)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000046.SZ)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10月9日晚间,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在10月7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对北京分行诉讼武汉中央公司一案判决如下: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
“泛海控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泛海控股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中央公司追偿;另外,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卢志强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武汉中央公司追偿等。”上述判决书显示。
上述武汉中央公司全称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系泛海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民生银行与泛海控股拥有同一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集团”),且其创始人、董事长卢志强,亦是民生银行的副董事长。
事实上,早在除夕前夜(2023年1月20日),民生银行表示,该行北京分行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是武汉中央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提起诉讼。
谈及近日公告涉及的诉讼进展对该行的影响,民生银行在10月9日称,“本次涉及的诉讼进展不会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民生银行半年报显示,2023年8月10日,泛海控股集团持有的18.03亿股份被轮候冻结。
紧随民生银行之后,泛海控股亦发布了多条公告,其中包括了罚息详情: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利息6.13亿元、逾期罚息(截至2023年2月8日的逾期罚息金额为0.67亿元,以及以未付本金30.46亿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105%的标准计算)、复利(截至2023年2月8日的复利金额为0.13亿元,以及以应付未付的利息与逾期罚息为基数,自2023年2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105%的标准计算)。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指出:武汉中央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偿还贷款本金30.46亿元以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判决所涉案件源于2023年1月。当时,民生银行起诉了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及卢志强等。据民生银行公告称,案件涉及两个金融借款合同,涉案金额超过70亿元,借款本金分别为39.72亿元和30.46亿元。
公告显示,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40亿元,尚欠本金39.72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心项目土地以及在建工程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此后的2020年3月,武汉中央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66亿元,尚欠本金30.46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央公司名下5块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最终,因武汉中心公司和武汉中央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对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等提起诉讼。
上述一审判决仅为在2020年3月武汉中央公司向民生银行的借款。目前,民生银行和泛海控股还未披露在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金额为40亿元案件的进展。
民生银行2023年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其主要股东泛海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贷款余额为211.94亿元。
泛海控股成立于1989年,于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泛海控股集团的核心产业平台,其主营业务为金融和房地产。
由于民生银行复杂的股东关系,以及与泛海控股拥有同一股东——泛海控股集团,所以上述纠纷备受市场关注,对金融业以及股东关系也起着警示作用。
根据民生银行2023年半年报,该行A股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泛海控股集团持有18.03亿股,占相关股份类别已发行股份百分比为5.08%。天眼查显示,泛海控股集团持有泛海控股58.2%的股份。
公开信息显示,泛海控股集团创建于1985年,注册资本为200亿元。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以产业为基础,业务涵盖金融服务、房地产及基础设施、科技服务与数据信息技术、电力、战略投资等多个领域的产融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其创始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卢志强,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等。
2023年上半年,泛海控股金融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7.3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7.05%;其中民生信托经营情况未能实现扭转,营业收入为0.28亿元,归母净利润-1.24亿元。其地产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0.4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2.72%。
而泛海控股正面临退市风险,原因是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3年5月5日起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泛海控股面临重整及预重整。2023年4月21日,泛海控股收到债权人狮王资产发来的《告知函》,狮王资产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进行预重整。
此后的5月29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在公开招募泛海控股的重整投资人方面,截至2023年6月30日,共有13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
“推进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保经营、保稳定,维护公司重整的价值基础;抓住重整契机,出清风险,强化公司风险抵御能力。”泛海控股在2023年半年报中谈及下半年工作重点时称。
责编 | 张雨菲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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