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企业创新启示录:别无选择
这是一家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的乡镇企业,仅有寥寥几台简陋的设备和数位刚刚走出农田的员工。与当时广泛出现的乡镇企业一样,这家企业的诞生几乎完全归因于一位农村企业家的热情。
这位企业家可能具备一些让人印象深刻的特点,脾气有些暴躁、行事果断大胆,又或者话不多但善于琢磨。他可能是乡邻口中的能人,但整体上并没有具备远超同村人的知识储备或技能。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或者一批人,带领着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踏上了创新之路。
他们从全国各地的国有企业和研究机构中找到技术人才,并说服这些技术人才利用周末的闲暇时间来企业指导生产。同时,他们又从海外引进了淘汰的二手设备,与技术人员一起拼装出了第一条生产线,开始从外商手中拿到第一个订单。
这些企业家似乎有魔力似的,让这些陈旧落后的设备和几乎被原有体系封存的技术活了起来,搭配上他们对市场敏锐的判断,这些企业开始在海外市场很快占得一席之地。
当熟稔了行业的设备和技术工艺后,他们开始思考另一件事情:能不能自己把设备做出来。从拆解进口设备这个并不光彩的起点开始,这些企业一点点实现了关键设备的自产,并在这个基础上走向了进一步的自研。
这种设备上的突破为一批民营企业的壮大提供了基础,有赖于技术短板的填补和中国市场本身的禀赋,这些企业不仅能够在低端产品上更具性价比,甚至在中高端产品上也开始打破国际巨头的垄断,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
几十年过去了,其中一些民营企业已经颇具规模,成为这个产业中在全球范围都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面对愈演愈烈的国际技术竞争,它们持续将大量利润投入到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中,并与其产业链上下游无数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一同构成了中国产业的创新策源地。
这并不是某一个民营企业的故事,但它代表了一类民营企业的创新路径。与其同行的还有国企改制、科研人员下海以及千禧年前后互联网创业的民营企业。尽管它们在行业属性、历史沿袭以及发展阶段等方面迥异。但在一点上,它们呈现了类似的特点:不断地创新。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黄少卿博士刚毕业时曾经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民企研究中心任职,给吴敬琏老师做助手,也调研过大量民营企业。“时至今日,在长期调研基础上,我对民企的认知和理解是,和国企相比,民企创新能力更强,民营企业家有着更强的创新愿望和执行力量。”9月21日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的“民营经济创新角色与使命沙龙”中,黄少卿表示。
“民营经济创新角色与使命沙龙”是经济观察报主办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沙龙”的第一期,这个系列沙龙旨在讨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中,正在面临的部分现实问题,以期求解。
第一期沙龙围绕创新展开。首要的问题是,民营企业在中国创新体系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高端智库领军人才、研究员房汉廷是创新经济长期研究者,房汉廷对民营经济在创新方面发挥的作用做了三点归纳。他说,在国家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今天,中国的民营企业早已不是当年的“吴下阿蒙”。民营企业这个大群体,不仅有能够担纲“小创新”的众多“铺天盖地”小微企业群体,也有能够担纲“精创新”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继而在很多领域中还有可以担纲起“大创新”的“顶天立地”企业群体。
一些数据可以说明这一点,比如民营企业在目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中占比超过9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超过80%。2021年,研发投入金额前一千家的民营企业研发支出总额超过1.45万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支出比重38%以上,其中的华为、腾讯、阿里三家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合计超2500亿元,占全国总研发经费支出的6.7%。华为保持长期研发投入高、研发费率占比高的高强度趋势,腾讯的研发费用近年则保持双位数的投入高增长趋势,随着研发投入的增长,也刺激着企业申请专利数量的增长。
如果说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了中国创新的主力军,那么是什么让民营企业在短短40年间就迸发出如此的创造力?这种创新能力来自于何处?
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郭年顺提供了一个思路,他认为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其所嵌入的工业体系息息相关,而这个工业体系来自于计划经济时代。“尽管我们说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确实不存在市场经济和自由企业家,同时经济还饱受低效和短缺困扰,但各个工业部门的技术进步却并未完全停止,最终中国用计划手段和国家力量,我称为‘国家创业’行动,造就了围绕制造不同类型工业产品发展起来的工业企业、研究机构、人才资源、供销网络和基础设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
在郭年顺看来,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后,中国民营企业并没有按照“比较优势”理论发展——即市场主体会先进入劳动密集型产业,经过资本和技术的积累后,再逐步进入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而是迅速进入诸如能源设备、石油化工、自动化控制、通信设备等,甚至战胜了大得多的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的原因。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原有的工业能力被民营部门和国有部门共同继承下来。很多民营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利用已有的市场需求和技术机会,逐渐打磨产品,参与竞争,并做到了现在这种规模。因此,中国工业的发展与民营企业息息相关,也是民营企业的出现,支撑和帮助了原有国有工业体系的转型。
“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和国有企业形成了基于产业链竞合的共生共演关系,共同做大了中国的市场规模和提升了整体的工业技术水平,二者无法相互替代。”郭年顺说。
如果追问,为什么这个工业体系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体系内,未能迸发出相同的创造力?
黄少卿提供了一个思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之所以迸发这样的创造力,只是因为他们别无选择。
黄少卿说,国企和民企在中国所处的环境不一样,以政策环境为例,国企拥有资源优势,享受政府部门很多资源倾斜,在很多领域有更好进入市场的机会。别的主体难以获得这种待遇,国企不需要拼命把才能用在生产性提升上就能得到很好的回报,所以国企从业人员的企业家才能,在创新方面很难体现。
“总之,之所以看到民营企业表现更好,不是因为只有民营企业聚集了企业家,而是民营企业的人才通过创新才能够生存下来,得到发展。”黄少卿说。
从这个角度出发,黄少卿认为,如果要让民营企业持续发挥创新能力,需要继续给它一个“别无选择”的环境。
黄少卿所说的当然并非指通过故意歧视营造“别无选择”,而是通过持续的市场化改革,一视同仁地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进入“别无选择”的市场竞争中。这种市场竞争会让原有产品的利润率下降,生存的压力逼迫企业走向创新,激发企业寻找更好的技术和产品。
尽管中国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但围绕企业创新的监管仍处在不断摸索的过程中,近些年的一个显著案例是:平台型企业。
作为民营经济中特殊的一个类别,中国平台型企业在创新中有其特点。
房汉廷表示,以微信为例,微信提高了全社会信息的流转和流通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这样的企业还聚集了很多数据,为政府的科学治理提供了基础,这也是所谓的“国家使命”和“大创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许可表示,平台企业既像市场,也像企业,可以把它称为市场和企业的“波粒二象性”。从这个角度出发,平台型企业的创新就不仅仅是企业的创新。在某种意义上,平台企业可以创造一个创新的市场。
许可表示,创新总是更容易出现在边缘地带,当大公司成为中心的时候,就需要小公司进行边缘创新。“小公司边缘创新从哪来?任何创新都是资本和新想法的融合。这个时候,平台可以发挥创新平台的作用。平台企业通过声誉扶持、资金注入、技术提供等多种方式,帮助其生态圈的小企业以及平台内的生态实现创新性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谈平台企业的创新,不能就平台企业论企业,而是要把它作为一个市场来看。”许可说。
过去数年,围绕平台型企业出现了一轮监管方向和力度的调整。随着今年监管逐步进入常态化,平台经济的价值也开始进一步明确,“平台经济在时代发展大潮中应运而生,为扩大需求提供了新空间,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新引擎,为就业创业提供了新渠道,为公共服务提供了新支撑,在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
在许可看来,今年监管政策已经出现一些调整,但要让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也需要解决一些矛盾。“如果既有的‘硬监管’都还在,那么‘软鼓励’‘软倡导’的效果就会不够显著”。许可认为,未来不但要加快提高政策支持的普惠性、公平性和一致性,还要评估既有监管法律的有效性、合理性,根据新形势、新需求的变化,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
在许可看来,近年提倡的很多学者提倡用敏捷治理的方式去应对,“下手快、力度轻”,通过灵活调整政策,来回应不断变化的现实。这种理论的初衷是建设性的,但现在看来可能还面临着“出手快”“调整难”的问题。“敏捷”的设想虽好,但最终有可能会走向不断“加码”的监管。
“我觉得,治不只是一个技‘术’的问题,它背后还有一个‘道’的问题,这个‘道’还是要回到法治轨道上。脱离法治轨道的敏捷治理,不但可能徒劳无功,很可能适得其反。”许可说。
什么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法学家富勒曾提出“良法八条”,作为法治的底线要求。分别是(1)法律一般性原则,即法律不是针对特定的人,而是对一般人都适用;(2)法律规则必须公布原则,让人了解、评论;(3)法律非溯及原则,法律只能适用于未来,而非过去;(4)法律明确性原则;(5)法律一致性原则,即避免法律中的矛盾;(6)法律可行性原则,即法律不强人所难;(7)法律稳定性原则,不能频繁地改变法律;(8)政府的行动和法律的一致性原则。
中国正站在新的创新起点上,面临着新的创新形势。
黄少卿说,过去中国做得更多的是改进型创新,如今开始需要越来越多的原创性创新。一些产品和技术开发已经进入“无人区”,难以预测方向正确的技术或产品。
这意味着中国企业要做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试错。
黄少卿认为,在这一点上,民营企业有着更强的动力。因为民营企业是用自有资金或者是在信任自己人那里筹集的资金去试错,因此,它们具有非常强烈的成功愿望,因为失败的代价很大,轻则财产减损,重则破产等。
“从全社会来讲,这种‘竭尽全力’试错,最可能找出符合未来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的最优技术。”黄少卿说,“创新没有天生的赢家。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其实是千千万万企业家试错铸造出来的”。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需要做些什么?
黄少卿认为,政府首先是要提供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其次,在科技政策方面,要把促进科技繁荣的责任担当起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选择空间;此外,还包括建立有效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建立更适宜中小企业创新的金融政策体系等。
“最后想谈的是产业政策,很多学者呼吁从选择性产业政策向功能性产业政策转换。过去的创新是模仿创新、改进创新,对于制度的要求没那么高,就算政府部门实施选择性产业政策,企业部门也能有所作为。功能性产业政策更加具有普惠性,有利于公平竞争,发挥个体创业创新的潜力,这是更加适应原始创新所需要的产业政策。”黄少卿说。
在房汉廷看来,这种公平并不仅仅源于一种功效上的考量,更重要的是,创新并不仅仅是一种能力,而是一种基本权利。
“创新理论诞生一百多年,走过了精英创新、大众创新两个重要阶段,当下已经成为每个公民的天然权利,更是成为中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理论基础。要创新,就不能因循守旧,更不能关闭生产要素扩容的窗口,更需要给予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创新的空间和时间。”房汉廷说。
房汉廷说,创新是一个社会活力的源泉,也是每个公民的天赋人权。因此,创新不是某类企业的特权,更不是摒弃民营企业参与甚至主导创新的理由。
上文故事中的那批企业家如今面临着的是一片开阔但挑战重重的境地:他们需要做出更多“原创性”创新,又要时常面临技术浪潮中偶现的颠覆式创新,动辄百亿技术押宝让创新的风险陡增;在另一面,他们开始面临更为波动的舆论环境,对于民企财富和民企作用的质疑风波时有反复,部分不利于民企创新的制度和政策仍未完全纠正。
但对仍旧雄心勃勃的企业家而言,这一次依然是:别无选择,唯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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