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芯的爸爸一定要判刑社会2023-10-20 03:10今天本来打算更采蘑菇的第二集,但是看到新闻,整个人都有点崩,冷静下来后说说我的想法。如果这次导致黄元芯溺亡的是保姆、老师、邻居,他要不要负责?必须要有个说法的呀!但是为什么把这个人换成爸爸,就可以直接排除刑事案件呢?上海失踪的4岁小女孩的遗体找到了,漂了100多公里,半个月,在宁波的滩涂被发现了。桑姐看到网上已经有人开始安慰黄元芯的爸爸了。“大错已经铸成,难道你们还要再逼死一个人吗?”“孩子去世已经很惨的一件事了,大家也别去网暴人家爸爸了。”“别在伤口上撒盐,别人的家事,外人无权置喙。”我知道他们的初衷,是为了避免武汉被撞小学生母亲自杀的悲剧重演,但是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啊。男孩的母亲并不是造成孩子死亡的凶手,但黄元芯的爸爸,对她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的失职责任。只说一种可能,如果黄元芯的爸爸做错了事却没有任何惩罚,以后想弃养小孩的人,思路就打开了,只用把小孩带到沙滩上,众目睽睽下让大海一冲了之,不就解决了?网友们此刻的愤怒(或者称之为网暴),起因不正是因为看到犯错的人可以全身而退吗?如果在遗体找到的同时,也宣布失职的父亲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法律的归法律,大家只会为生命的逝去而惋惜,不需要由民间情绪把公义的剑指向黄父。我个人希望对黄元芯的爸爸按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但是按从前类似的新闻,我估计他最终不会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那么我退一步希望,从这件事开始,能推动立法,提高监护人失职的惩罚力度。不妨假设一下,如果这次导致黄元芯溺亡的是不负责任的保姆、老师、邻居,他要不要承受相应后果?必须要呀!但是为什么黄元芯的爸爸无责呢?只因为死的这个孩子是他生的。本质上,还是没有把孩子当作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当作了父母的附属品。我们总说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是血脉的继承,再浪漫一点,是爱情的结晶。视角永远是从父母这端出发的,是因为我才让你存在的,如果哪天我让你消失了,无非是正负抵消,不功不过。但实际上,在孩子降生之后,ta就已经开启了自己的生命线。父母只是孩子暂时的监护人,不是孩子存活于世的必要条件,福利院里的孤儿也能长大。在ta漫长的80年生命中,和父母朝夕相处的时间只有18年,在父母去世之后,ta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很多很多年。ta怎么就不是一个独立的人呢?在我国古代,父母对子女究竟有多大的处置权,其实也不是一概而论的,一直存在着“忠”和“孝”的博弈。在把人口视为国家财产的朝代,比如秦,也不承认孩子是独立的个体,决定惩罚父母随意伤害孩子,因为你的行为在侵害国家的权益。但父母依然罪不致死,杀子也只是在脸上刺字、流放、男的罚筑城女的罚舂米。在推行外儒内法的朝代,为了维护稳定秩序,则强调对父权的绝对服从,孩子就是父母的一个物件,怎么处理都行。易牙把儿子当小乳猪烤了给齐桓公吃,齐桓公对他青眼有加。郭巨为了节省粮食,把3岁儿子埋了,埋儿奉母还作为美德载入“24孝”让后人学习。在灾荒频发的朝代,普通百姓吃不上饭,选择卖儿鬻女、易子而食都是历史上不断发生的悲剧。儿女从来都属于集体或父母,能让你活着,也能让你消失。几千年过去,社会的硬件如此现代,但似乎观念上的软件还停留在古代没来得及更新。不奢求快进到认同孩子是独立个体这一步,现在的孩子,至少能是祖国的花朵,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吧?一个接班人没了,就没了?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喜欢本文点赞、分享给朋友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