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闷酒后报警称杀人?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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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是人们在紧急情况下报警求助的生命线,是公安机关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桥梁。然而,有些人却把它当成了发泄的工具,恶意报警、扰警,谎报警情……占用警力资源,严重影响了110的正常工作秩序,这既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近日,大庆市东湖公安分局就抓获并行政处罚了1名报假警的违法人员。
前不久,东湖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接到辖区居民小强(化名)报警称自己杀人了。所报警情涉及杀人,警情重大,接到报警后,东湖公安分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调集多个警种快速集结,火速赶往事发地点。
经民警到场核实,小强所称将人杀害一事纯属虚构。面对民警的调查,小强坦白,他是喝酒后心情烦闷才拨打110谎称自己杀人的,供认了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办案民警包向春介绍,小强今年36岁,无业,离异,生活不如意,家庭不幸福,在一次借酒浇愁后,谎报警情。
醒酒后,经过民警的教育,小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后悔不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小强因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被东湖公安分局依法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110不仅是公共资源,更是人民的“守护神”,报警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会予以充分保障。
但如果是虚假报警、恶意报警,不仅使有限的警力和警务资源浪费在处理无效警情上,无法高效打击违法犯罪,及时保护人民的权益,还有可能使其他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损害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公安机关对恶意拨打、谎报警情、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一般情况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罚款。提醒市民正确拨打110,将有限的警务资源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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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晚报 记者:李曼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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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张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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