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事理,辨是非
周末写的关于领导人去世后互联网舆情的一篇文章发不出来,这几天身体也不太舒服,没啥写作的欲望。就写一个随笔吧。
今天的互联网舆情很撕裂,KOL们基本事事都站队,攻击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俄乌、巴以、人狗,都可以看到这样那样的站队。有些人说,我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
然而,世界上绝大多数事情,都不是黑白分明的,正义与邪恶不是那么一目了然。每一方都有自己的立场,都有自己的论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种情况,如何分辨呢。
我说说我的标准吧。这个判断方法只适用于黑白不那么分明,没有可以裁决是非的法律时。比如俄乌战争,比如巴以冲突。
第一个标准是“帮亲”。虽然说“帮理不帮亲”,但有时候理并不清晰。我亲人和别人发生了冲突,是非并不清晰,两人都有责任时,我肯定帮自己的亲人。中国和外国发生了冲突纠纷,如果两边都有原因都有理,我是中国人,肯定站在中国一边。
中美贸易战就是这个标准。要说中美贸易战100%的责任都是美国一方,中国一丝一毫的问题都没有,也不客观。中国也多少有点责任,但我是中国人,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站在中国一边。
华为和苹果,耐克和安踏。我都会站在国产品牌一边。华为/安踏是中国公司,每一元钱销售收入,对中国的贡献更大,我站在国产品牌一边。
对不“帮亲”的人,我只能说,他们心目中的“亲”另有其人。
第二个标准是“利益”。哪边对我自己,对我的亲人,对我的国家更有利,就站在哪边。俄乌战争就是这个标准。中国需要一个和平安宁的北方边境,因此需要一个稳定的俄罗斯(不需要强大,只需要稳定)。所以我站在“维持一个稳定的俄罗斯”一边。俄乌谁赢谁输我毫不在意,但我希望一个独立、稳定、友中反美的俄罗斯能继续让中国的北方边境和平安宁。
第三个标准是“道德”。这个标准相对模糊一点,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判断。巴以冲突适用于这个标准,双方都和中国关系不大,利益也不紧密。
我说说我自己对巴以冲突的几个标准吧:
不要100%接受任何一方宣传材料。双方都会做宣传,都会把自己描绘成受害者,小白兔,把敌方描绘的十恶不赦。如果有人单方面相信一方的宣传材料,为一方鼓吹,那就完全是立场问题。比如,巴以冲突,完全站在以色列一边,或完全站在哈马斯一边,都不是中立的,都是立场问题。
先动手,主动发起战争的人道德上更应该被谴责。
要分清楚杀害军事人员和杀害平民。杀害军事人员,算是战争中的常态,但必须要谴责杀害平民的行为。
杀害平民就是杀害,用任何方式杀害都没有区别,谋杀、袭击和用炸弹炸死没有区别。这里我引用以色列前总理沙米尔的话:“有些人说谋杀是恐怖主义,称袭击军营是游击战争,而用炸弹轰击平民是正规战争。但我认为,从道德上讲,上述三者均是同等行径。是否用原子弹轰炸一座城市就比暗杀几个人好呢?我不这么认为。”
数量比方式更重要。杀人就是杀人。杀十个人就是比杀一个人更恶。如果双方都杀害平民,杀得多的人更应该收到谴责。
如果其他标准都一样,都杀害了平民。那么,强者应该受到更多的谴责。战场上,打死可能向自己开枪的敌人,是很正常的事情,无需被谴责,但打死一个已经身负重伤,无反抗之力的敌人,无疑应该被更多的谴责。因为,强者有更多选择,是可以不采用极端手段的。
如果不考虑利益,仅从道德标准评价俄乌战争。毫无疑问,俄罗斯道德上的问题更大。虽然有种种理由,俄罗斯先动手是入侵者。俄罗斯和乌克兰都有杀害平民的行为(乌克兰也持续炮击顿卢),俄罗斯作为进攻一方,杀害的平民应该更多。同样杀害平民,在战争初期俄罗斯有明显优势的时候杀害乌克兰平民,与现在相持阶段,杀红了眼时杀害平民,应该受到更大的谴责。
从道德标准评价哈马斯和以色列的这次冲突,以色列道德上问题更大。就算有历史原因,这次是哈马斯先动手,应该被谴责。但从杀害平民的角度,以色列杀害巴勒斯坦平民的数量预计会十倍于哈马斯杀害以色列平民。以色列是比哈马斯更强的强者,理应更加克制对平民的伤害。这次巴以冲突,综合看道德上以色列应该受到更大的谴责。
这也是在西方世界,虽然各国政府都在打压,但支持巴勒斯坦的声音还是比支持俄罗斯的声音大得多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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