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卷书和万里路,你选哪个?
十年来,我多次来往于广州和澳洲,一次往返都不止万里,当然了,是“飞”而不是“走”,在澳洲停留的时间累积也近两年,按理说,对澳洲应该是有点认识的。可是最近看了一本关于澳洲的书,里面讲到的事情,我居然一无所知。于是我想起上面那句民间的“名言”,不得不反思一下这句名言的正误。
一个美国人到澳洲旅行,以游记的方式写了一本澳洲简史,如果这本书的名字就叫《澳洲简史》或《澳洲游记》,我大概率是不会看的,可中文译本的书名却引起了我的兴趣,它叫《全民发呆的澳洲》,封面还配上一只呆呆的考拉。其实,人家原书名是《日炙国之旅》(这是我的翻译,不知道是否准确,英语书名为In A Sunburned Country),并没有半点卖萌的意思。我本来对“标题党”是深恶痛绝的,但这次却被它狠狠地击败了,绕有兴致地把这本书读完,不过出乎意料地长了不少知识。
举一个例子,本人上一篇写的《悉尼歌剧院,你像个什么东西?》提到,歌剧院的设计者乌松到死也没看到自己作品,还写了一句,“早在上世纪40年代,澳洲就有专业人士提出要在悉尼建造歌剧院的想法”。说实话,当时我也没考证这位“专业人士”到底是谁。在《全民发呆的澳洲》里,有这么一句话:“ 启动项目的古森斯同样也没有看见自己的梦想实现。1956年,在悉尼机场通关的时候,他被发现携带大量各式各样的淫秽制品,便被请到他处去发展自己龌龊的欧陆爱好了。”我好奇心来了,花了一整天时间上网查阅这句话背后的故事。原来这位古森斯还真是一位非常了得的人物,他全名叫尤金·安斯利·古森斯(Eugene Aynsley Goossens),1893年出生于英国伦敦,祖父和父亲都是指挥家,母亲是歌手,百分之百的音乐世家。他后来也成为著名的指挥家、作曲家和小提琴家,在美国音乐团体任职二十多年,1947年起在澳洲度过了九年,担任新南威尔士音乐学院院长。正是他,游说并促成了悉尼歌剧院的建立。1956年,他从伦敦回到悉尼时,海关拦截了他携带的一批淫秽物品,他也因此在罚款后被驱逐出境。他的前程因此毁灭,1962年病逝。这桩丑闻却成了后来的小说、戏剧和电影的题材。
(古森斯)
《全民发呆的澳洲》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很有趣,作者的语言也非常幽默,其中讲到的,相信大多澳洲人都还不甚了解,尽管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读一本书的收获,并不比行万里路少。人家的书是在走万里路之后再加上深入地思考才写出来的,读了它,就无异于已走了几万里。我也曾从悉尼出发驱车到昆士兰,到墨尔本,可是,除了山与海的风景,或几处遗迹,我又能看到什么?和千千万万出门旅行的人一样,除了拍几张照片,还能得到什么满足?所以,读书和行路没有谁比谁更优越,只有看你是怎样读,又是怎样行的。
当我反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句话时,我突然意识到,这话最先是谁说出来的不重要,但肯定最适合用作旅行社的广告语。其实原话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中间并没有“不如”二字。此语出自于明代董其昌的《画禅室随笔》一书。董氏讨论的是画画的技法,说画家六法中第一就是“气韵生动”,而气韵本是天然,但也可学,那就是在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后,修炼而成。对今人而言,想获得真正的知识,不也需要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吗?光低头刷手机小视频,脑子会进水的。不说了,要得罪人了。
(上图大意,每天读书会让你更聪明,预防老年痴呆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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