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夸她是美女,真悲哀啊
新一季《令人心动的offer》里,一位女律师被问到职业生涯的最大障碍。
她坦言被质疑最多的,一是性别,二是年龄。
“在同一个水平上,你需要比男性优秀很多,你才能得到同样的机会。”
回忆起毕业前恩师说过的话,她有些哽咽。
《令人心动的offer5》
这位律师名叫刘思远,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节目四位带教老师中,她是唯一一位女性,更是唯一一位出身四线小城,三十岁就晋升顶级律所合伙人的女性。
讽刺的是,在一档女律师谈论职场歧视的节目里,性别偏见又是随处可见。
比如刘律做事雷厉风行,在节目里被评为带教律师“四大恶人之首”,嘉宾在评价刘律时,则试图给她贴上一些“小女人”标签,好让她显得不那么强势。
“刘律好可爱啊”
“刘律很少女心的”
“刘律生活中超级小女人”
《令人心动的offer5》
比如这档综艺拍律师一共拍了三季,每季四个带教老师,每季都只有一位女性。
这似乎也印证了一位网友的评论:
“甚至她出现在节目里,可能也是形式上需要一个女性角色,这就是现实。”
律师行业
不适合女生,吗?
现实中,律师行业如何不欢迎女性,我们也听过很多的说辞。
比如以性格不适合作借口。
要么矮化贬低,说女生不够理性、没有逻辑。
要么美名“保护”,称女孩太娇柔,吃不了苦。
图源:网络
比如,以体力不支持作托辞,判定女孩不方便喝酒应酬、不好开展业务。(但轮到公关行业又会说女人上酒桌有天然优势,好开展业务)
还比如“结婚生子”的原罪。
仿佛只有女性需要将家庭与事业放在天秤两端,小心兼顾。
图源:《82年生的金智英》
有一千种莫须有的理由,将女生拒之门外。
于是落到现实中,如刘律一般优秀的女法律人,仍需一路跋涉,逆水行舟。
这是众多女性律师的困境。
招聘启事上,律所“招男不招女”知法犯法并不罕见。
图源:新浪微博
迈入职场后,又需付出更多的额外劳动。
男律师往往穿着西装、平底鞋就被称作得体。
可绝大多数女性,却要身着并不方便走动的裙装、高跟鞋才算礼貌。
图源:《令人心动的offer5》
她们精力被耗费在无关紧要的地方,不仅因为情绪劳动、服装规训而更为辛苦。而且在危险时刻,这些装束还会加大逃生的难度。
律师并非是一个全然安全的职业。
图源:新浪微博
前不久,浙江嘉兴一庭审结束后,一当事人男子持榔头袭击对方代理律师,致头部骨折,现场视频触目惊心。
图源:网络
这样环境下,崭露头角的职业女性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与心血。
仍难以得到专业上的认同与尊重。
“玻璃天花板”悬于头上。
刘律分享过一组数据:“某省律师中女性占比58%,可合伙人中女性占比只有8%。”女性更难触及核心,上升到管理层。
图源:《傲骨贤妻》
社会对职业女性的轻视、性化也无处不在。
当事人对女律师的称呼,往往不是“X律”而是“美女”。
图源:新浪微博
某地官方下场颁奖,对女律师、女法官、女民警.....的褒奖仍然是以“最美”为名
图源:新浪微博
某市律协开办女律师培训课,内容竟然是“模特训练”。
图源:新浪微博
大多数的影视剧,又在加重这些性别刻板印象。
图源:网络
甚至会遇到女冠男戴、偷梁换柱。
譬如,电影《毒舌律师》,演绎了男主林凉水律师智斗权贵的故事。
片中不乏边缘化、矮化女性的情节,仍口碑票房双丰收。
图源:《毒舌律师》
据称该片受到一起真实旧案的启发。
但在当年,面对权力倾轧唯一敢站出来的是女律师翁静晶。
这些遭遇,不仅是律师行业的女性困境,而是大多数职场性别问题的缩影。
那么普遍,又历史悠久。
“女青天、女老爷”
历史长河中的绝大多数时期,法律都是独属男性的叙事。
在律师职业在刚进入中国时,就已经被划分成男性专属——
1912年《律师暂行章程》中规定,执业必须为“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
直到15年后,这条性别限制才被取消。
《追寻律师的本土传统》
条例变了,文化难改。
那个年代,职业女性本就是稀罕物种,职业女律师就更另类了。人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们。
面对既是律师又是法院推士的周文玑女士,硬生生造出来“女青天”“女老爷”这样不伦不类的称呼。
这样的称号背后,是女性不被信任的处境。
当女性出现在法庭、走进权力中心,只被看作“青天大老爷”的代行人。
譬如1927年上映,改编自《威尼斯商人》的黑白电影《女律师》——因为男律师突病,人选空缺,所以女主才得以女扮男装站上法庭。
图源:豆瓣
譬如北平第一位女律师纪清漪初次开庭时,众多男人围过来,争抢着考验一番。一位北大的男律师还“好心”提出上庭帮助被婉拒。
人们等着看笑话,而纪清漪优秀到他们挑不出一丝纰漏,才能全身而退。
今时今日,这样的“让我考考你”仍在上演。
「女性所面临的困境不仅仅是她们“更难成功”。
而且当她们搞砸了自己的工作时,也会遭到更严苛的对待。」
相较于其他职场歧视,律师行业更特殊之处在于,这是需要公共言说的职业。
一向以来演说是男人的特权,说教是男人的勋章。
历史中的女性总是被迫失语。
图源:豆瓣
当一个女性公开表达自己的看法,那是石破天惊的,也是常被扭曲与消解的。
但,从来如此,就对吗?
我看到,在职业女性举步维艰年代里,无数女性先辈也未曾向偏见低头。
图源:《不完美受害人》
她们知难而进、逢山开路,夺回话语权,谱写从0到1的女性叙事。
那个中国第一位的女博士、女律师。
她叫郑毓秀。
曾代理过梅兰芳离婚案,在那时已经有了为离婚女性争取应得赔偿的意识。
郑毓秀女士
她还是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留下了一夫一妻、平等继承权、自由结婚离婚等性别平权的遗产。
等到新中国成立后,性别平等观念更深入人心。
史良女士担任第一任司法部部长,参与制定《婚姻法》,并一生积极推进准确施行。
图源:史良女士
到了2010年,联合国国际法院出现了首位亚洲女主席、首位中国籍法官薛捍勤。
图源:薛捍勤女士
去年,联合国上诉法庭首次出现亚裔女性,高晓力女士当选首位中国籍法官。
图源:高晓力女士
事实上,女性被允许进入法庭辩护的历史,也不过短短百年。
但好在,而这一路女性已经越走越远,步履不停。
女性看见女性的伤痛
回顾历史上女律师的事业历程,会发现她们大都有着一个共同的奋斗方向:
为受压迫的妇女辩护,保护妇女权益。
比如郑毓秀在开办律师事务所后,“专攻女性维权。”
比如“以女子执律师业在华北为第一人”的濮舜卿女士,她还是中国电影史上第一位女电影编剧,写剧本时就专注探讨妇女问题,后来更是“弃笔从法”,转行当起了律师,帮助妇女去处理实际的婚姻和财产问题。
女律师史良也曾表示,在1942-1945年近三年的时间里,她一共接了332件案子,一半以上都是妇女案件,其中有关财产的不到10件,大部分是婚姻问题,169件都是女子求助——
要么是已婚男在外面找小老婆了,要么是生完孩子才发现被已婚男骗了.....
甚至还有丈夫怀疑妻子外遇,直接把对方打死。
「我所办理的案件,除了政治性的以外,就是妇女案件,其中较多的主要是婚姻案件。通过办理这些案件,我认识到了中国妇女的苦难。」
195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
规定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几千年来受封建婚姻制度压迫的妇女,从此拥有了法律武器。
而促成这部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关键人物之一,正是史良。
那时,她已成为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部长。
史良在司法部办公
千百年来,女性几乎完全被排除出法律相关活动之外。
“男尊女卑”的封建法典,不是正义的天平,是套在女人脖子上的绞索。
被压迫、被伤害、被侮辱的遭遇,在任何公共领域,都是如此的难以言说。
是那些强势闯入法庭的“女子第一人”们,在属于男性的领地里,争取到为女性辩护的话语权,让那些被忽视的女性生命隐痛,以及弱势者的命运,被更多人看见。
也让那些被剥夺已久的平等权利,一步一步,重新交还给女性。
直到今天,这场战斗仍在继续。
2005年8月,“禁止性骚扰”首次写入法律。
律师李莹在第二天便为一个遭遇性骚扰的女模特提起了诉讼,最终获得赔偿。
这就是著名的“京城第一性骚扰案”。
但彼时,案件只能以“侵权纠纷”立案,因为当时还没有“性骚扰”这样的案件名称。
图源:网络
直到2018年12月,“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终于首次成为独立案由。
随后李莹代理的“刘某诉社工明星性骚扰侵权案”胜诉,成为国内法律史上首例以“性骚扰”为案由判决的胜诉案。
反性骚扰这场硬仗怎么打,李莹再次率先做了示范。
再后来,越来越多胜诉的“首例”慢慢开始在各地出现。
图源:网络
还有2010年轰动全国的“受虐妇女李彦杀夫分尸案”。
李彦长期被丈夫毒打,找过妇联,报过警,想离婚被丈夫威胁,手指还曾被剁掉一节。
最后一次被家暴时,不堪忍受的李彦杀死了丈夫。
一审,法院认定李彦因家庭纠纷而故意杀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审,还是维持原判。
李彦反映在婚姻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被认为证据不足。
图源:界面新闻-李彦被家暴后曾拍下的照片
在李彦即将沦为死囚的关键时刻,两位专业反家暴律师郭建梅和徐维华及时介入,她们发现了被忽视的关键证据,也是李彦本人最难以启齿的婚姻苦痛——常年遭受的性虐待。
2015年,终审判决还是死刑,但因认定了家庭暴力的部分,判决缓期两年执行。
图源:网络
李彦案跨越5年,这五年里,恰逢国家起草《反家庭暴力法》,郭建梅、徐维华、万淼焱等律师们持续为受虐妇女发声,呼吁家暴纳入司法考量,为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的设立提供了重要参考。
《家暴、死囚和一部法律的诞生》
女性看见、理解女性的伤痛,这是属于女性的,最普遍的生命经验之一。
性骚扰、家暴、性侵、拐卖、农村外嫁女的土地权益......还有大量了不起的女律师们,几十年如一日地为妇女权益奔走。
平权之路还很漫长,因女性之名的苦难还有太多。
图源:抖音
在一个本身存在诸多不平等体系里,更多女性的参与,更多女性视角的介入,才能给更多女性带来公平。
而正是这种对公平的不懈追求,最终决定着——
“我们能否真正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不附加性别、财富或任何条件。”
监制 - 她姐
作者 - even、西力
微博 - @她刊iiiher
点击阅读原文可以来微博找她姐玩呀~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