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了!明年起,所有芝加哥企业必须提供员工10天带薪假!
芝市长强森(左)表示,议会通过带薪假从5天增至10天,是实践工作场所公平的第一步。(直播截频)
芝加哥市议会日前以36:12的票数,通过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所有芝城企业、公司行号必须提供员工10天带薪假,其中包括五天病假日、五天度假日。这项新规超越了伊利诺伊州明年起要求企业须提供员工五天带薪休假的标准,也使芝加哥成为全美提供员工最多带薪假天数的城市。
新法还要求拥有100名或以上员工的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必需支付多达七天的未休带薪假薪资;员工人数在51人到100人间的企业,则要在两年内逐步支付离职员工未使用的带薪假工资;员工人数不到50人的公司,则不必支付离职员工的未休带薪假薪水。
积极推动劳工权益的芝加哥进步派市长强森说,该法令通过是“实现工作场所公平的第一步,同时也展现了芝加哥的城市价值”,他说,“这表明我们相信在芝城每个人都应在无经济顾虑,获得照顾好自己与亲人的机会。”
增加员工带薪休假天数的议案,是由强森盟友、22区区长罗德里格兹(Mike Rodriquez)提出,原始方案要求无论公私立机构,员工每工作15个小时就要提供一小时的带薪休假时数,这也意味着芝市员工每年将可拿到15天的带薪假,但后来考虑商业、零售及餐饮业的反弹,最终减至10天。目前纽约州的带薪假为五天,洛杉矶为六天。
支持该变革的劳工团体表示,此举可巩固芝加哥在工人权利方面的全国领先地位,伊利诺伊州政府今年3月通过劳工每年可以累计40小时带薪假,芝市则在这之前就允许员工有五天带薪病假。
对该法案投反对票的42区区长莱利(Brendan Reilly)说,这种作法是给企业界、商业界雪上加霜,看似善意的法令可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芝加哥商会(Chicagoland Chamber of Commerce)副总裁蒂兹(Brad Tietz)在议会表决后说,“这是全美国最复杂、最昂贵的带薪休假条例,且距离新法执行仅剩八周时间,时间相当匆促”,商会成员伊州酒店协会、伊州餐饮协会表示,新条例更坐实了芝加哥不利各种规模行业发展经营的地位。
以维护劳工权益为主要政见的强森上任市长后,全方位推进各项提高劳工福利的措施,例如芝市议会上个月才通过到2028年将逐步取消该市现行小费工人时薪低于一般劳工的规定,本周稍早在强森主导下,也将提高高价物业的房地产转让税,列入了明年3月选举的公投选项。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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