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新州安乐死正式合法化!需满足这些申请条件
只有那些患有晚期和逐渐恶化的疾病、疾病或医学状况,预计在六个月内(或对于像运动神经元病这样的神经退行性疾病,为期12个月)内可能导致其死亡的人才能够在符合所有资格标准的情况下使用VAD。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且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在提出请求之前至少在澳大利亚居住了三年的居民。
他们还必须在新州居住至少12个月,除非获得例外。
他们还必须具备决策能力,有权选择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结束自己的生命,并提出持续的结束自己生命的请求。
该法案还规定,仅因为申请人患有残疾、痴呆症或精神健康障碍,并不意味着他们有资格使用VAD。
如何提出请求?
患者必须首先向医生提出结束自己生命的请求,可以是他们的常规家庭医生。
然而,只有接受了专业VAD培训的从业人员才能考虑此请求。
如果从业人员没有适当的培训,申请人可以通过新州自愿协助死亡护理导航服务寻找接受VAD培训的医生。
请求必须在两天内获批准或拒绝。
如果他们因为良心原因反对该实践,医生可能会拒绝请求。
第一个请求之后会发生什么?
如果医生接受了请求,他们将成为协调从业人员,这意味着他们将监督VAD过程。
这位医生将首先评估患者是否符合该州法律的资格。
如果他们批准,第二位医生将进行咨询评估。第一位医生必须向患者提供有关VAD过程、治疗和姑息治疗选择的信息。
如果两位医生都认为申请人有资格使用VAD,患者随后需要填写一份书面声明。
在书面声明之后,患者需要向协调医生提出最终请求,确认他们想要使用VAD。
这只能在第一次请求后的至少六天,以及咨询评估后的一天内完成。
然后,协调从业人员进行最终审查,确认所有文件齐全并符合资格标准。
在最终审查之后,患者考虑如何服用结束他们生命的药物。
他们可以自行施用,也可以由医生或护士施用。
然后,协调医生申请自愿协助死亡物质授权,该授权由自愿协助死亡委员会颁发。
如果获得批准,协调医生将向授权供应商发送一份VAD药物的处方,供应商在发出处方之前检查处方。
死后,协调医生填写死因证明表格。
新州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处将发放死亡证书,上面不会提及VAD。
有哪些保障措施?
该法案中考虑并包括了几项保障措施。
患者可以在任何时候无理由停止或暂停VAD过程。
必须进行三次单独的结束生命的请求。
每个决定必须在没有压力、影响或强迫的情况下做出。
家庭成员或朋友不能代表患者提出请求。
患者在过程中必须获得有关其诊断、预后、治疗选择和姑息治疗的信息。
涉及的医疗从业人员必须完成VAD培训。
自愿协助死亡委员会将监督、监控和审查所有决定。
劝说患者使用VAD或在不遵循正式程序的情况下施用VAD药物是一种犯罪,可判刑。
医务人员是否必须参与?
新州的医疗从业人员可以因良心原因反对该实践。
这意味着他们不必参与患者的请求、评估期、施用VAD药物或在患者施用药物时在场。
然而,他们不能阻碍患者获取有关VAD的信息或干扰该过程。
新州的法律与其他州的法律有何不同?
新州的VAD计划与其他州的法律大致相似,但也有一些差异。
在新州,患者或医务人员可以在讨论中提出VAD作为一个选项。西澳、塔州和昆州也是如此。
在维州和南澳,从业人员不能向患者提出VAD作为一个选项。
新州的患者还可以选择自行服用VAD药物,或者由从业人员给予。
维州和南澳要求患者自行施用药物。如果他们无法自己进行,从业人员可以代为施用。
在新州,对于由于良心原因反对VAD的卫生从业人员,他们不必提供第一请求患者信息,该信息概述了VAD的资格标准和实践背景。
然而,他们必须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记录请求以及拒绝请求的原因。然后,他们需要完成第一个请求表格并提交给VAD委员会。
在维多利亚,如果医生或护士有异议,他们不必提供有关VAD的信息。在南澳也是如此。
相比之下,昆州由于良心原因反对的从业人员必须向请求VAD的患者提供有关他们认为可能能够提供帮助的医务人员或提供者的信息;或者提供昆州自愿协助死亡支持服务的联系方式。
塔州的卫生从业人员必须提供有关VAD的信息,并根据该州法律的规定回答问题,即使他们对该实践因为良心原因反对也是如此。
在西澳,医生和护士必须提供VAD信息,其中包括相关资源和支持,即使他们对该实践因为良心原因反对也是如此。
编译:Levy
来源: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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