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买的车位多次被占用,业主怒了:直接“焊死”,不接受调解!物业回应,律师解读
自家花15万元购买的私家车位多次被占,车位业主“放大招”——雇人将车位用焊条焊死。
白色SUV车主被封堵2天承认占车位不对,自行将焊死的围挡拆除,将车开走。
业主雇人焊焊条封堵
3月30日,记者联系上业主李先生的朋友,他表示事发停车位是在哈尔滨道里区群力街道恒大雅苑二期的负一层,属于李先生的私家车位,“这个车位当时是花15万元买的”。
3月27日,李先生雇请师傅用铁皮焊条作为围挡,将蹭车位的白色SUV封堵其间。李先生表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的私家车位此前多次被霸占,他被迫采取维权行动。
“他就是多次占我车位,我说你是不是停错车位了呀,然后他就开始质问我‘你是谁’,就是态度非常不友好,我说车位是我的,我说你不要再停了,我以为就拉倒了,就不能再停了呗,后期发现连续多次还停。”
李先生称白色SUV车主我行我素,置若罔闻,“这3个旧轮胎是我故意从一期拉到这来,特意拉过来的,我寻思我摆轮胎是不是就不停了,结果他把我的轮胎挪开,直到27号那天,我才找焊工给他焊的。他连个道歉都没有,这事怎么解决啊?”
“我这么占你车位是不对,
你圈住我的车辆行为违法”
“我也没寻思炒作这个事情,没想到这事情发展到现在这样。”
据李先生透露,3月29日,白车车主给他发短信要求打电话协商。“他说如果17点之前不拆除围挡,他就自行拆除把车开走。”
记者看到,白色SUV车主在业主群发信息称——因为你现在把我车困住了,已经影响我正常使用车辆了,我这么占你车位是不对,但咱可以再协商。你现在圈住我的车辆已经超过24小时,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并且我已经报警,但是你拒绝与我沟通,今天下午17点钟,你要是把它不解开的话,我就要正常地给它去拆除了,我要把车辆开出来正常使用。如果你要是想跟我协商,你可以给我打电话协商。
李先生的朋友告诉记者,“从27号到29号,也就是用焊条封堵了两天时间,29号晚上9点多,白车车主将焊条破坏掉,这是车主自己强拆的”。
车库监控视频显示,3月29日晚9:13,李先生拉来挡在车位前的3只轮胎已被对方挪走,白色SUV车主找人强行拆除焊条后,将车辆开走。
车主强行拆除焊条将SUV开走
李先生的朋友表示:“所以我们也报了警,29号晚上警察没有出警,现在也不知道后续如何处理,作为车位的业主,正在想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先生的朋友否认李先生向白车车主索赔5000元,“他绝对没有”。
3月29日下午,记者联系负责恒大雅苑物业管理的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物业向记者证实,李先生的私家车位被占,白车车主这样做不占理。
“现在正在处理中,是别人占了李先生的车位,白车车主把车停在业主的私家车位上,这是他私人行为呀,我们去协调处理了,之前跟这个占车位的车主已经沟通过几次了,但他还是停在人家位置上。”
对于白车车主是否是小区的业主,物业答复称:“他是业主还是租户,我们具体还在了解中,他是租的别人的车位,然后他自己把车停在李先生的车位上才引发的,现在我们还在处理,还没有具体的处理结果。”
记者询问,车库有监控,李先生发现车主多次被占,有无通知业主要求挪车,物业解释称:“我们管理上是有正常巡逻,但是我们也和他(白车车主)沟通过,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多次跟双方都沟通过,我们是告知过这个车主了,至于他挪不挪车,我们没有强制性地做任何行为。”
3月30日,记者试图联系白色SUV车主未果。此前,哈尔滨当地媒体记者联系上他本人,其表示:“我不接受任何采访。”
另据极目新闻,3月31日,车位业主向记者表示,他不接受任何调解。
知名律师曾庆鸿受访指出,首先,根据《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具体到本案,业主李先生确实已经取得涉案车位的所有权,SUV车主未经李先生的允许,擅自占用其私有车位的行为,已然构成侵权。李先生当然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排除妨害,甚至于赔偿损失。”
其次,《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曾庆鸿表示:“具体到本案,李先生的车位被占,如何合法处理车位被占,优先考虑的方案,应当是先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要求侵权人SUV车主停止侵害行为。在协商不成,车主态度强势或‘屡教不改’的情况下,也可以向相应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交警部门介入处理。”
曾庆鸿认为,如果李先生寻求公力救济无果的情形下,“不得已”采取在自家车位上用焊条封堵,当属自力救济的自主行为。
公益律师谭敏涛认为,乱占车位侵害到业主对车位享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车位业主有权要求车主进行挪车,如果说涉事车主态度恶劣,拒不挪车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在物业和警方的见证下,以拖车的方式进行自我的救济,将车拖到不影响交通以及他人的位置,在此过程中,当然也要注意不能损坏车辆,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谭敏涛指出,“最主要的是在拖车的过程中,要保留好拖车费用的发票,以及视频和相关证据,事后可以要求乱占他人车位的车主进行赔偿。”
“在此案中,业主的私家车位被占,使用焊条封堵的这种行为也不失为一种自救的方式,也是为了警告乱占他人车位的车主。这种方式,目前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妥,原因就在于,他是在自己的车位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且针对的是乱占他人车位的车主。”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示,业主焊死车位的行为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业主需要拥有车位的所有权,如果是人防车位或者租用车位,即对车位享有的是使用权,业主一般没有权利对车位采取焊死这种严重影响其功能的处置。同时,业主的焊死行为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业主对于自己拥有产权的车位也不能随意进行处置,还需考虑到其他业主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校对|汤亚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21世纪经济报道、华商报大风新闻、极目新闻、法治日报、公开资料等 感谢关注每日经济新闻,每天都有精彩资讯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