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指南:“同意或付费”模式下的同意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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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就“同意或付费”模式下的同意效力发布意见
4月17日,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EDPB”)发表《关于大型在线平台实施的“同意或付费”模式中的同意效力的第 08/2024 号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讨论了在大型在线平台采用的“同意或付费”模式背景下,出于营销广告目的而同意个人数据处理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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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背景
近期,以 Meta 为代表的大型在线服务平台推出了“同意或付费”模式,引发广泛关注。该模式要求用户要么选择同意平台出于营销广告目的收集、分析其个人数据,要么选择支付费用享受无广告体验,否则,用户可能无法正常使用平台服务。
02
法律争点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下简称“GDPR”)要求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任何同意都必须是个人自愿作出的。因此,“同意或付费”模式引发了多国数据监管机构的注意和警觉:“同意或付费”模式下所获取的同意是否符合GDPR项下的自愿要求?
今年早些时候,挪威数据监管机构和荷兰数据监管机构宣布,他们将与汉堡数据监管机构共同启动一项关于个人数据保护与个性化广告的程序,要求EDPB根据GDPR第64(2)条的规定,对于当前在线平台或服务推出的“同意或付费”模式表明立场,作出更为具体的规范或指引。[2]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3月底,Meta也曾因为其“同意或付费”的商业模式,遭到欧盟委员会根据《数字市场法》对其启动违规调查。欧盟委员会计划在12个月内结束此次调查程序。并且,一旦确认存在侵权行为,欧盟委员会可以处以高达公司全球总营业额10%的罚款(关于我们对于该调查的报道请见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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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点
首先,关于大型在线平台实施的“同意或付费”模式,EDPB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这些平台只给用户一个选择,即同意处理个人数据用于营销广告目的或支付费用,那么它们将无法满足有效同意的要求。
EDPB认为,对于涉及处理个人数据用于营销广告目的的服务,控制者不应默认仅提供付费替代方案。在开发替代方案时,大型在线平台应考虑向个人提供一种不涉及支付费用的“等效替代方案”。这种免费的替代方案应该不包含营销广告,例如,采用涉及处理较少或不涉及个人数据的广告形式。
其次,EDPB表示需要考虑以下标准来参考同意是否由个人自愿作出:条件性、不利影响、权力失衡等。
EDPB指出,控制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收费是否合适,以及在特定情况下收费的数额是否合适。大型在线平台还应考虑不同意的决定是否会导致个人遭受负面后果,如被排除在某项重要服务之外、无法访问专业网络或有可能失去内容或联系。并且,EDPB 指出,当大型在线平台使用“同意或付费”模式来获得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时,很可能会出现不利影响。
控制者还需要逐案评估个人与控制者之间是否存在权力失衡。需要评估的因素包括大型在线平台在市场中的地位、个人对服务的依赖程度以及服务的主要受众。
最后,EDPB 还提供了评估知情、具体和明确同意标准的标准,大型在线平台在采用“同意或付费”模式时应考虑这些标准。
需注意的是,EDPB的该《意见》仅适用于大型在线平台。EDPB计划在本年度稍后时间发布更具体的指导方针,以阐述其对于小型平台采用“同意或付费”模式的看法。
来源:ED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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