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洗钱案两人刑满驱逐到柬埔寨,终身禁止入境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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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涉及30亿新元洗钱案的被告苏文强和王宝森,在5月6日刑满获释,被驱逐到柬埔寨,且被禁止再次进入新加坡。
首位认罪的被告获释
苏文强在上个月认罪后,被判监禁13个月。他的刑期从去年8月15日被捕的当天开始算起。
因在狱中表现良好,他于本月初刑满获释。他是这起洗钱案第一个认罪的被告。
苏文强面对11项控状,承认其中2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剩下的九项控状交由法官判刑时纳入考量。
他的罪状包括:
在申请就业准证时,虚报自己将受聘为一家公司的销售董事。
指示他人为自己的“妻子”苏燕萍申请就业准证,虚报她将受聘于家庭办公室担任董事长。
将赌博网站收益中的50万元用于购买一辆奔驰轿车。
在新加坡远程操控设在菲律宾的非法远程赌博服务,并利用赚取的收益支付本地豪华公寓租金、购买名牌包包和名酒。
他成为被捕的10名嫌犯中第一个表示认罪的人,并在3月7日的审前会议上承认了他的罪行,最终判他监禁13个月。
第三位认罪的被告获释
王宝森在4月16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3个月。他的刑期同样从去年8月15日开始算起,因在狱中表现良好,所以提前出狱。
王宝森是案件中第三位认罪的被告,面临8项控状,包括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使用伪造文件、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状,承认其中2项。
他的罪状主要包括:
涉嫌非法线上赌博活动,无法合理说明资金来源。
在银行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时,让妻子提交伪造的借贷合约。
曾使用虚假的借贷声明试图购买一处公寓,但未能合理证明资金来源。
在2019年申请工作准证时,谎称自己将受聘为一家公司市场经理助理。
指示他人在菲律宾为他更新工作准证时提交类似虚假声明。
王宝森的资产总值约809万4144元,包括约11万2871元现金、银行账户内的326万6884元、价值约443万零400元的一处房产,以及一辆28万4000元丰田埃尔法混合动力汽车。这些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数被充公。
法官考虑到王宝森自愿上交所有资产,以及他的悔意和配合态度,判处他监禁13个月。
其他被告的情况
另外,还有一些人还在服刑中:苏海金被判14个月,张瑞金被判15个月,而王水明还在等待认罪。
此外,还有几个人还没有认罪,包括林宝英、苏永灿、苏剑锋和陈清远,还没有对案件的指控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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