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孙女!南通车祸去世女孩外婆哭诉:孩子当场就没气了,还说抢救四个小时!公众号新闻2024-05-14 05:055月10日12时55分,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与洪江路交界口,一辆渣土车与大巴车相撞。监控摄像里,大巴车行驶在路上,一辆渣土车从右侧驶出,撞在大巴车前侧,两车一同滑向左侧。据了解,这是一辆学校组织的学生活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大巴载有45人,包括39名学生、3名教师、2名家长、1名司机,学生所在学校为南通市崇川区同和小学,事发当天该小学组织学生参加艺术节展演。据最新消息,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或轻微伤,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事发前大巴与渣土车均在直行车道,大巴由北向南通过路口时,直行信号灯因故障不亮,司机未仔细观察路口情况,以30多公里时速通过,此时渣土车从西向东以50多公里时速直行,撞到大巴右前部。涉事渣土车涉嫌违反规定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目前渣土车司机已被控制。41岁的杨军(化名)参与现场救助。“我去的时候,大部分孩子都被老师转移出来了,”杨军回忆,“就去搭把手,消防到场后就撤了”。“那块黑布是我的上衣,我发现路边的女孩头部受伤,怕进路边的扬灰才盖上的”,杨军有些无奈,“好多人问我孩子是不是没了,我是个卖衣服的,你问我布料还可以,要问我人是不是还活着,我确实不知道,这要以医生的判断为准。但是网上说什么八九个小孩都没了,这些很有可能是谣传的。”知情人士称,大巴直行方向的信号灯故障可能是导致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被问及当地信号灯故障通常的处理时间时,他表示:“坏了都不会立即处理,基本两三天。”另有一段5月9日19点21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事故路段出事大巴行驶方向的信号灯,左转红灯正常显示,而直行红灯一直未亮,呈现为黑色,到绿灯时段则可正常显示。有多名本地网友亦反映如上情况。5月11日,到达现场的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盛及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星亮向记者分析认为,本次事故中,大巴车或为主要过失方,渣土车、路政、学校等多主体也各自存在其问题,责任划分将较为复杂。“首先,渣土车作为重型货车在白天能否通过人流集中的市区路段存有疑问。其次,这类车辆在路口应减速至40km/h左右,但视频中渣土车仍以较快速度向前,导致冲撞时司机反应时间短,刹车距离较远,伤害较大。”郑盛分析渣土车方的责任时说到。对于大巴方的过失,他则认为,“大巴车面对可能失灵的信号灯,虽然有明显点刹动作,好像在观察一下,但没有真正停车及遵循‘让右原则’,或导致两车几无减速互让,悲剧发生。”郑盛注意到事发时,大巴车在进入路口前,车尾有红灯亮起,司机应有过刹车动作;但在进入路口中线时,刹车尾灯熄灭,司机选择加速通过路口。他在现场观测,在进入撞击位置之前,右侧桥墩对大巴司机的视线有一定影响,可能会影响司机判断右侧来车的体型、车速。律师李星亮更明确了这一事故中,或需大巴方、渣土车方、路政部门及校方共担责任,但主要责任可能在于大巴方。李星亮指出,如果大巴直行方向信号灯故障不亮,应当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并且让右方道路的车辆先行,“但是大巴车既没有停车瞭望,也没有让右侧车辆先行,而是企图快速通过路口,这是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具体到承担方,李星亮认为,提供运输服务的大巴公司需担主责。“如果路政部门懈于维护信号灯,也没有临时的交通标志,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受伤的学生家长如果认为路政部门的工作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的话,可以向路政部门发起索赔。”李星亮解释,如果信号灯故障属实,那么路政部门将涉及行政赔偿方面探讨。我们唯有祈祷,这名无辜的孩子安息。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