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没有反转!最终警方通报胖猫事件引发巨大争议!公众号新闻2024-05-19 18:05今天这个事情爆了,热搜第一:短短数小时接近逼近10亿阅读量。很多网友都来和我们说这个事情反转了?我们仔仔细细的看了警方的通报足足1个小时,我们可以很负责的和大家说,这份通报我们不知道后续还有没有具体物证的补充通报,其中的疑点实在是太多了,多到我们认为已经到了很难自圆其说的地步。央视报道:因为这个通报本身很长,想要原版的话可以直接去央视新闻的那个页面看,文章里我们就不放了,太占版面,我们分开一段一段来说,这样大家比较清楚。当地通报的源文件像素比较低,放大之后效果比较差,我们贴的是全网独家高清版,看得比较清楚,我们总是力求完美。首先通报开头,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2点:1、很多人说的胖猫事件虚构,什么没死之类的,全部都被警方证实是谣言,事情的确是真的,我们之前的帖子也写过。2、本次通报主要针对的就是谭竹和姐姐,双方互相报警,只不过谭竹报的是侵犯隐私,姐姐报的是诈骗。这一段是没有问题的,正常通报。好,接下来的通报就让我们比较吃惊了。注意我们划线部分,我们一直以为胖猫跳江是因为谭竹要分手,没成想双方早就提过分手。一切的争议就从通报的第一段开始。从通报的“导向性”来看,似乎在力证双方是“正常恋爱关系”,但是我们通篇看下来感觉非常奇怪。通报里写的很清楚,2021年12月双方就确定恋爱关系。而竟然足足到了2年之后,谭竹才在朋友圈官宣。大家觉得正常吗?这是一个正常的恋爱关系中的表现吗?可能当地警方认为正常,但是我们不敢苟同,之前大家一直在锤的就是谭竹在和胖猫恋爱期间一直保持“单身”人设,在外面如何如何。而今天警方的这条,是否侧面证实了这点?足足2年才官宣,从谭竹的朋友圈是看不出她已经恋爱2年的。而且通报中所谓的“多次到谭某家中约会”到底是几次?在之前姐姐贴出的文章中,我们看到的是1年见2次:结合警方通报再看上面这段文字,似乎没有任何反转的地方,我们希望警方能解释一下,如果1年2次算是“多次”的话我们也是无话可说。大家一致很愤怒的就是怀疑谭竹PUA男方,这点是否实锤?接下来是一个疑问更大的地方,我们之前一直觉得胖猫是承受不了分手的打击才轻生,但是从通报中可以看到,双方早就分合多次,胖猫要跳早就跳了,何必等到现在?对于这个非常关键的时间点,不知道警方是选择性忽略还是故意不写或者是遗忘,2024年4月双方是因为什么吵架吵起来的?这点非常重要,因为从姐姐的贴文中的确是写清楚是女方先提分手。从当时姐姐贴出的内容来看,女方的确是无理由闹分手,姐姐的观点是胖猫没钱了。各种冷暴力。而且警方的通报中我们完全看不到上述的这些内容。这些内容非常重要,胖猫在疯狂的挽回谭竹,而谭竹一再的回避,在警方的通报中我们却看到了一个“很有良心、善良、为胖猫着想”的这么一个“完美”的谭竹形象,请看通报原文:之前,姐姐认为胖猫是长期受到谭竹PUA,2024年4月份的分手只不过是压垮胖猫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希望当地能就2人分手情况做出调查,因为这是导致胖猫直接跳江的原因,也是判断到底是否具有恋爱、结婚欺诈的重要构成要件。谭竹为何明明在2月份已经带胖猫回家的情况下,4月就迅速提出分手,这个不符合常理,胖猫并没做出对不起谭竹的事情。如果姐姐贴出的上述内容不实,也烦请当地警方能继续辟谣。而胖猫最后的这个行为,我们恰恰认为是他被PUA到极致的这么一个体现,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在分手后继续给对方转钱+拉黑账号。接下来就是全篇通报争议最大最大的部分,也是我们那么多年通报看下来最看不懂的部分。通报的基础要素就是实事求是,不带任何偏向性,而接下来的这段我们可以说,根据目前的网络表现,90%的人都被带偏了。先看原文:我们分层次解析。胖猫给谭竹的远比我们想象的多,足足给了79.9万元。而接下来警方的通报我们认为最不应该出现的出现了,警方直接写了一个谭竹转胖猫的数字。看到没有,46.3万。很多人看到这里基本上就不看了,觉得谭竹受冤枉了,双方正常恋爱交往,根本不是什么捞女之类的。我们看到这里都惊呆了,通报还能这么写吗?这句话等于把谭竹美化成了“给胖猫这边”转了46.3万,我们不知道大家是否这么理解。但是事实上呢?完全不是!实际上,谭竹转胖猫的只有29.9万:警方的46.3万竟然是包括谭竹给姐姐的3万,还有是胖猫死了之后双方调解后谭竹被迫返还的13.6万。我们真的傻了,算账还能这么算的?我们第一次看到人死后事情闹大之后把还给亲属的钱都算到胖猫头上。我们不知道姐姐的这个3万是胖猫生前还是死后,也不知道给姐姐3万元是什么作用,我们认为这个是必须要说明的,是白白转给姐姐3万,还是派其他用途,我们尝试联系姐姐询问这3万到底是干什么的,没想到姐姐的账号已经被封。我们姑且算是在胖猫之前还的,给谭竹最大的面子。那么算到这步,实际上在胖猫在世的时候,谭竹一共拿了79.9-29.7-3=47.2万元。在这个期间,我们注意到警方完全没有通报另外一个极其致命的点!这个点基本上决定了整个事件的走向,也是日常判定经济纠纷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通报里竟然没有……那就是谭竹的个人收入来源!因为根据目前的网上消息,谭竹本身是没有什么长期稳定的工作的,那么在和胖猫“恋爱”期间,谭竹的个人收入来源如何?为何要提到这点?非常重要!假如谭竹在2年多的时间里是没有什么收入的,那么也就是说全部都靠胖猫来 “养”,那么,谭竹给胖猫的29.7万还有什么通报的意义?左手转右手?这点是必须要说明的,如果谭竹没有收入全部靠胖猫转账,那么这种恋爱关系本身就是极其不正常的。很多人就是没搞懂这点,所以会对接下来我们贴出的内容产生误解,误认为胖猫在拿谭竹的钱,请看通报原文:大家现在知道我们为何要提到为何一定要说明谭竹的收入问题。胖猫“多拿”的7.5万到底是谭竹“自己的钱”还是胖猫“转给谭竹的钱”,警方通报里只字不提。什么叫做恋爱期间的有来有去?什么叫做你来我往?双方都用自己的钱给对方花这才叫有来有去、你来我往,而目前网络爆出的信息根本就是谭竹单方面的在索取,女方拿着男方的钱再“给男方”,这个叫做有来有去?这个叫做你来我往?而且还有非常致命的点,胖猫“多拿的这个7.5万”是自己花了还是最终给谭竹花了?这点同样致命,如果还是花在谭竹身上,那么根本就不存在胖猫“多拿”了7.5万的说法。有网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恕我们看不懂这个关系。很多网友也看不懂:而且警方写这个通报这句话我们非常看不懂:我们都知道,支付宝的利息是根据存款来算的,谭竹存款会产生利息,胖猫存款也会产生利息,而警方的通报里是把这个0.4万的利息算在谭竹头上的,意思就是胖猫多拿了谭竹存款的利息0.4万,这个从道理上是说不通的。我们不知道这个所谓的“支付宝小荷包”的钱是否包括在79.9万之内,假如不包括的话,我们再退一步,假设胖猫真的拿了谭竹7.5万,前面是47.2万-7.5万=39.7万。恋爱2年多,花掉男方接近40万最后要求分手,我们不懂这个捞女和诈骗的标准是什么,烦请懂相关法律的网友们教一下我们。接下来的通报里就是出现了所谓的正常的“经济互有来往”:1、我们对所谓的经济上互有往来表示疑问,希望警方能调查谭竹本身的收入,如果没有正常的收入,那么整个事情中就是男方的单方面付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正常的经济上互有往来。2、谭竹4月忽然没来由分手的依据是什么?在和胖猫交往期间有无对外宣称过自己单身?有无和其他人发生关系等?这些在通报中全部都没有体现!甚至我们看不到警方调查和走访了多少证人。3、谭竹是在事发后才退还,也就是说,之前不闹大根本不会退一分钱,并非谭竹主动退还。下来的通报是警方对姐姐进行处理:这段我们因为不涉及胖猫事件本身,我们不做点评,大家可以自己观看。而我们最在意的就是姐姐发布的内容有无虚构造假?这个是我们最关心的,根据上述通报,我们没有看到相关内容。通过下图,我们可以认为姐姐发布的内容即使是经过讨论,是经过警方所谓的“谋划”的,但是真实性是保证的,如果是假的话,那么警方通报里就会显示出姐姐发布虚假信息,目前看并没有:大家都知道,揭露谭竹出轨,打造单身人设的爆料超多,但是我们在后续的通报中只看到一个造假的,就是那个杨某:除去这个杨某,警方并没有对其他曝光谭竹在和胖猫恋爱期间到处撩的内容进行辟谣,那么是否可以佐证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假如这些内容是真实的,那么又怎么去证明一个在恋爱期间对外打造单身人设,交往其他人,同时又在收着男方转账的这么一个行为的“合法性”?我们不认为这是正常的恋爱关系,正常的恋爱关系,特别是涉及到金钱的部分是不应该有“欺骗”成分的,有欺骗成分就涉嫌违法犯罪。这里不得不提到一个女生,非常的头铁,非常的硬核,就是锤谭竹最猛的那个98pr,这个人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我们特别怕警方通报里的“杨某”就是这个人,结果她今天发帖说杨某不是自己。这是她第一次半露面发内容:如果杨某不是她,那么说明她的锤是真的!这女生是个拉拉,是T,同时也是98里的pr,她现在放出了大量聊天记录,信息量也很足,时间覆盖从从胖猫事件发生前,到发生了没爆发,到最后因为外卖空包爆发之后,非常完整。基本不靠小作文,也不靠“声称”,就靠纯直白记录,关键还不是一点点,而是量非常大,很连贯。这女的是我现在看到整个事件里最猛的一个女的,而且警方并没有对她进行辟谣。相信时隔已久,很多网友都忘记她是怎么锤的了,简单重复一下重锤的聊天记录(看过的网友可以快速忽略):而这个女T本人也站出来解释过,自己其实就是一个陪酒的。她自己说已经提交给警方了,但是我们没有在警方通报里看到有关她的内容,要知道,她锤的正是谭竹虚假恋爱和疑似欺诈的实锤,这个怎么能不调查呢?我们特别希望能够有后续通报对这部分内容进行加强说明,证明谭竹没有出轨,没有脚踏多条船,没有一边和他人暧昧一边收胖猫的钱,因为这些行为就是典型的结婚和恋爱欺诈行为。通报的最后一段话:全剧终。相当多的大V博主提出了我们同样的疑问,因为无论怎么算,这个差价达到40万之逃不掉的,恋爱2年花掉男方40万后提分手,这种行为需要进一步界定:著名法律大V也认为这个事情不对劲。他的观点很犀利;其实这个4K还是保守了,因为在2023年10月之前,双方都是异地,如果按照10月后去重庆的话来算的话,这个钱更加惊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开始姐姐说的51万不能说是造谣,撇去那个不清不楚的7.5万的话,差不多的确是这个数字。50万左右。很多大V认为自己被刷新了“正常恋爱”的标准:很多大V的观点和我们一样,这个事情根本没有所谓的反转,反而显得更加的恶臭!我们很期待当地能够对这个事情做出进一步处理,而且我们也希望有法律界人士一起参与讨论,这个案件对于日后的类似案件的判定非常重要,如果这种行为不违法,那么无数的捞女捞男将如雨后春笋一般崛起,受苦的只有那些老实人。不知道大家看完之后有何感受?聊几句?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