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USA乡村更早出现排期?真相在这些数据中!(收藏贴)
一、IIUSA会上提到乡村可能比城市更早出现排期?
排期是个有多重含义的词,只用”排期“这个多义词,而不具体地讲”公告排期“、”隐性排期“,会产生偷换概念,误导小白客户的后果。
我们从一年多以前,就通过文章和直播,反复讲解公告排期与隐性排期的区别,希望未来EB5申请人们真正理解这些概念并做出明智的决策。
IIUSA嘉宾的真正意思是,由于移民局对城市高失业率申请的处理速度缓慢,其“公告排期”可能比乡村的“公告排期”更晚出现(虽然我们并不这样认为,下面的数字很说明问题),而不是城市高失业率的“隐性排期”会比乡村的“隐性排期”变得更短(“更晚”和”更短”,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另外,乡村的“隐性排期”目前为零,也因此无法比它更短;
实际上,如果移民局处理速度缓慢,城市高失业率的“隐性排期”将会更长,因为:
“隐性排期”的长度是由“名额供给量 vs 申请递交量”决定的,移民局处理速度缓慢并不意味着名额供给会增加或者申请量会减少;
相反,移民局处理速度缓慢,会浪费大部分2023财年转入2024财年的可用名额;
更重要的是,移民局处理速度缓慢,会造成“其他国家”的新申请,大量加队到中国申请人之前;
移民局处理缓慢造成的“新隐性排期” = ”原隐性排期“ + 移民局“延误的时间“ + 新的加队造成的”额外隐性排期”
这个城市排期的利空,竟被曲解成了利好?
EB5市场,不是信息差,而是认知差;不是利用信息差,而是利用认识差!
EB5市场的根本矛盾之#1:巨大的市场需求,与巨大的认知差之间的矛盾。
二、排期决定因素:“三个数据”和“两个效应”
“公告排期”是已经排到绿卡名额的申请人,实际花费的等待时间。“隐性排期”是还没有排到绿卡名额的申请,预估要花费的等待时间。不能用前期申请人的已知的公告排期长度,来预测后期申请人的可能的隐性排期的长度,是因为每个时间段的可用名额和申请密度等因素都是不同的。
三个数据,决定了“隐性排期”:
数据一:名额供给量/年
老法6800个/年
乡村2000个/年
城市1000个/年
基建200个/年
数据二:526E递交量/年(根据2023年4-6月份推算)
乡村1120份/年
城市2064份/年
数据三:”其他国家“526E递交量/年(根据2023年4-6月份推算)
乡村142份/年
城市580份/年
在7%的作用下,“数据三”是决定中国排期长度的最关键因素。
两个效应,会导致”排期恶化“:
其他国家效应
当中国市场出现冷却(主要由于排期原因)—> 区域中心们会转向到“其他国家”募集 —> 使外国人加队现象变得严重 —> 导致中国投资人排期更加严重,市场更加冷却 —> 区域中心更加加大在“其他国家”的募集 —> 更多外国人加队,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加队叠加效应
将外国人加队严重时,会产生叠加效应。什么是叠加效应,以2016年递交的老法投资人为例,当发生外国人加队时,从2015年到2020年这六年中,平均每年有5000个左右的中印越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名额,加队到2016年中国老法投资人队伍的前面。这个加队,不是每年平均5000加队进来,而是所有能加队的外国人,都一起加队到中国老投资人前面,这就是叠加效应。2016年中国老投资人前面,加队了2015年-2020年产生的全部30000个”其他国家“投资人,所以已经等了8年,才刚刚要排到名额了(而且,这是得益于EB5新法的实施,否则排期将长达30年以上)。
“市场转向效应”和“加队叠加效应”,一定是同时发生的,并会产生非常恶劣的排期后果。
我们在预测新法各个赛道的未来排期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它们会不会产生这两个效应。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附:从老法中印越以外“其他国家”的526递交量,看“其他国家效应“和”加队叠加效应“:
三、AIIA数据揭示的排期真相
中国的EB5行业,真是要非常感谢AIIA的贡献,真实客观的数据最有说服力!
如果没有AIIA从移民局获得的真实递交数据,EB5市场还不知有多少小白客户会被误导。
但即使白纸黑字的客观数据就在那里,也不妨碍各种误解和曲解,毕竟,大部分客户是小白,没有什么分辨能力。
下面,我们用客观数据,来进行排期分析。
1. 城市高失业率
(1)城市名额供给数据
(2)城市526/E递交数据(截至2023年10月份)
(3)城市隐性排期分析
我们反复讲过,在7%规则的作用下,以“其他国家”当前的526/E递交量,“其他国家”是没有剩余的绿卡名额,可以再分配给中印两国的,因此中国的城市高失业率排期将为“老法排期+1”,也就是8年以上。
NVC最近出台的新规则,允许申请人自行决定选择“预留”通道或“非预留”通道。我们假设这个规则被最完美地应用在预留名额分配上,所有的“其他国家”申请人全部100%地选择“非预留”通道,“预留名额”全部留给中印两国使用,那么,我们可以得到下面的结论:
A. 针对截至2023年10月递交的中印申请人
【见城市表1,蓝色部分】假设2023财年转入名额存在50%浪费(移民局处理速度慢),2024财年+2025财年的全部可用名额为 = 2023财年未用名额的50%(1399*50%=约700个)+ 2024财年可用名额(1143个)+ 2025财年可用名额(994个) = 约2837个可用名额;
【见城市表2,蓝色部分】截至2023年10月中印两国递交了1351份526/E,按每份申请产生2个名额需求计算,= 约2968个名额需求;
“a”(2837个可用名额)与“b”(2968个名额需求)基本持平,截至2023年10月递交的中印申请人,基本可以全部拿到绿卡名额。
(注1:但这是建立在“其他国家”的申请人100%转到“非预留”通道的这个非常完美的条件下,目前估计达不到);
如果“其他国家”有一半50%的申请人转到“非预留”通道,另一半50%仍留在“预留”通道,中国的城市高失业率排期将仍为“老法+1”。
(注2:移民局还没有宣布采用NVC新规则。)
B. 针对2023年10月以后递交的中印申请人
【见城市表2,桔色部分】如果,递交速度不变,中印两国每年递交约1484份526/E,产生约2968个绿卡名额需求;
【见城市表1,桔色部分】然而,2026财年开始,每个财年仅有994个可用预留名额;
因此,2023年10月以后,每年的中印526/E递交量,需要3年的预留名额来消化。
如果真如IIUSA大会上所述,移民局延迟对城市高失业率申请的处理,那城市高失业率的排期,会进一步恶化。故而,上述的表态,如果为真,实为城市利空。
在大数据面前,否决率等小的影响因素,不足以改变大形势(注:考虑到否决率,中国每份526/E预计平均产生2.2个名额需求,在此按2个计算;其他国家预计平均产生2.7个名额需求,在此按2.5个计算。);
中国老法申请人的排期,将会因“其他国家”新法申请人的加队而延长,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2. 乡村预留
(1) 乡村名额供给数据
(2) 乡村526/E递交数据(截至2023年10月份)
(3) 乡村隐性排期预测
乡村的可用名额是城市高失业率的两倍,但递交量远少于城市,尤其是“其他国家”的递交量非常小。两年多以来,我们对新法EB5的趋势进行研究,得到的最大收获,就是在乡村预留通道,”隐性排期“即使未来产生,也不会严重。而且,更重要的是,乡村预留通道,不会产生导致排期恶化的”其他国家效应“和”加队叠加效应“。因此,乡村预留通道,是新法EB5实施两年以来,直到未来数年中,最可靠、最安全的”快速绿卡“通道,没有之一!
A. 针对截至2023年10月递交的中印申请人
【见乡村表1,蓝色部分】假设2023财年转入名额也存在50%浪费,2024财年+2025财年的全部可用名额为 = 2023财年未用名额的50%(2799*50%=约1400个)+ 2024财年可用名额(2286个)+ 2025财年可用名额(1988个) = 约5674个可用名额;
【见乡村表2,蓝色部分】截至2023年10月中印两国递交了736份526/E,按每份申请产生2个名额需求计算,= 约1472个名额需求;
“a“(5674个可用名额)与”b“(1472个名额需求)相比,尚有约4200个剩余可用名额。
即使NVC的新规则不出台,截至2023年10月份,“其他国家”约360个名额需求,对乡村4200个剩余可用名额而言,影响微乎其微。
B. 针对2023年10月以后递交的中印申请人
【见乡村表2,桔色部分】如果,递交速度不变,中印两国每年递交约978份526/E,产生约1956个绿卡名额需求;
【见乡村表1,桔色部分】2024财年和2025财年,乡村尚有4200个可用名额的剩余,如年递交量不变,可以覆盖截至2025年10月份的乡村递交量。
即使NVC的新规则不出台,目前“其他国家”每年约355个名额需求,对乡村名额不足以产生明显影响。
NVC新规则出台前,乡村的隐性排期为“零”;
NVC新规则出台后,“其他国家”本来就不多的名额需求,被转到了“非预留”通道。中印两国的名额需求,不管是在双倍名额年,还是在以后的标准名额年,都不足以产生排期或严重排期;
乡村预留名额池最大,其他国家递交量很小,未来受”其他国家效应“和”加队叠加效应“的影响将会最小,是新法下最佳的避免隐性排期、获得“快速绿卡”的通道!
Justin Bain合作致辞
全球著名资本管理公司、美国乡村EB5巨擘越港资本(CrossHarbor Capital)的董事Justin Bain 为贝特曼录制了合作致辞视频。
免责声明:此信息旨在宣传移民计划,并针对居住在中国的个人。 此信息不构成在美国或任何其他此类要约或招揽不合法或提出此类要约或招揽的人不具备这样做资格的司法管辖区的销售要约或购买要约。此类投资的权益由此类投资的配售代理单独提供。本公众号中所有关于法律和/或投资相关材料的引用均为摘录,旨在提供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财务或投资建议。建议潜在申请人全面审查所有适用文件,并从持有许可的专业人士那里获得专业建议,以全面了解适用法律和相关风险因素。
贝特曼咨询
全球总部:纽约 中国总部:北京
服务中心城市:尔湾、香港、上海、深圳、天津、成都
400-669-0268(中国)
888-715-8616(美国)
专业守护 移路通达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