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久见!加拿大华人卖掉$400万豪宅后不搬走!新房主无法驱逐!公众号新闻2024-06-13 22:06温哥华西区一处房屋的华人业主在去年6月以近40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后仍继续居住其中。上周,他们赢得了一场法庭诉讼,使得新房主驱逐他们的努力至少再延迟一段时间。图源:Google Map根据网上发布的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Kevin D. Loo的裁决,刘某和冯某是位于36th Avenue一处房屋的业主。根据法院裁决,在2023年4月,刘和冯与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同意以39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物业。交易于2023年6月15日完成,但在交易完成之前,买卖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居住租赁协议,允许卖家刘和冯继续在房屋中居住直至9月底。根据裁决,租赁协议的日期为2023年5月1日。根据协议,刘和冯每月需支付5500元的租金,并且他们需要维护房产和继续支付水电费。根据裁决中的引述,买卖合同承认了租赁协议,指出“卖方无需支付押金”,但买方将会在租赁期结束前“暂扣”10万元。裁决写道:“自2023年9月30日租赁协议固定期结束以来,卖家一直坚持他们有权继续以月租形式居住在该物业,并且从2023年9月底起,租金应从10万元的暂扣款中支付。”图源:Google Map图源:redfin.ca根据法院文件,卖家刘和冯于2023年12月向卑诗省住宅租赁部门(RTB)提出了争议解决申请。他们主张暂扣款是一笔押金,寻求RTB命令新房主王和张支付给他们,并支付利息以及“因错误扣留押金而造成的法定处罚”。今年2月,RTB的仲裁员得出结论,认为暂扣款不是押金,并引用了买卖合同中指出无需支付此类押金的条款等原因。王和张在RTB的裁决后,于3月1日向租户发出了10天的未支付租金终止租赁通知书。刘和冯对此通知书提出争议,再次向RTB申请仲裁。RTB再次于4月开庭,仲裁员得出结论,之前RTB认定暂扣款不是押金,这意味着租户确实拖欠租金。仲裁员作出了支持王和张的入住令,但当刘和冯向卑诗省最高法院申请对RTB的两个仲裁进行司法复审时,入住令被暂停。法官Loo的最新裁决就是这一司法复审的结果。图源:Google Map法官指出,由于RTB第二次的仲裁依赖于第一次仲裁中对暂扣款的认定,因此基于仲裁员对暂扣款的推断,两次仲裁将同时维持或撤销。法官Loo认为,仲裁员关于暂扣款不是押金的认定“存在缺陷”。首先,仲裁员的推断基于暂扣款与该物业的状况无关。法官引用了《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该法将押金定义为“承租人对住宅财产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其次,买卖合同中的条款确实将暂扣款与物业的状况联系在一起,条款指出卖方有义务维护该物业。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我认为,10万元的暂扣款显然是押金,这是《住宅租赁法》中对此的定义。”“很明显,暂扣款是为了确保租户对该物业的义务。应诉者未能提供任何其他理由。”此外,法官指出,作为一般的法律原则,暂扣款是否是押金必须根据其功能和该术语的法律定义,而不是租赁协议中如何描述。在得出这一结论后,法官裁定,RTB的两个仲裁决定应该被撤销。同时,法官维持了允许买家驱逐卖家的入住令,并命令RTB重新考虑两次仲裁背后的问题。他还将诉讼费判给胜诉的刘某和冯某。来源链接:https://bc.ctvnews.ca/sellers-still-occupying-home-on-vancouver-s-west-side-that-they-sold-for-3-9-million-a-year-ago-1.6923703https://www.bccourts.ca/jdb-txt/sc/24/09/2024BCSC0982.htm-END-若你喜欢推文,记得点一下右下角的[在看]哦~![评论留言]也是很欢迎的呢!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