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要变了?公众号新闻2024-06-25 07:06作者:刘晓博来源:刘晓博说财经文章已获授权今天最引人注目的财经新闻有两个:第一,三大交易所恢复IPO,上证指数应声跌破3000点。第二,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新增了5个项目。具体如下:本文重点分析个税问题。“收入纳税明细”新增5个项目,大多数人搞不太明白它准确含义,但会在心里打个问号:这是要加税了吗?有记者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人员的答复是:该五项个人所得确实为今年新增的显示项目,主要是可以让有上述个人所得的人在个税APP上查询收入、个税明细。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项个人所得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如果你对政策比较关注,就会知道:即将在7月召开的重要会议,核心议题是推动新一轮改革,财税体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官方也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也进一步传递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至的风向。报告说: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在保持宏观税负和基本税制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健全地方税体系,推动消费税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了解了这些背景后,你就会知道: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大势所趋。上一轮个税改革是在2018年完成的,当时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大修”,实行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法》把个人收入分为9类:其中前4类——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劳动性质的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实行按年计征。所以,我们在个税APP上“收入纳税明细”中,之前只能看到4项内容。说白了,这4项打包构成了“综合所得”,一起计税。另外5个项目是分类计税的,一共分为两组,其中“经营所得”按照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最高35%);其他4项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计征。在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税务研究》杂志公众号上,曾发表过一篇“进一步优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的对策建议”的文章,分析了上一轮个税改革(2018年)的5大问题,名列第一的就是:“税制综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大家仔细阅读下面这几段话:文章的建议是:你对照一下个税法列举的9类收入,以及个税APP展示的内容,就会发现:9类收入现在全部展示了!这意味着:在未来的个税改革中,“综合所得”可能会扩容,“分类所得”项目将缩减。这样做的目的是:让综合收入高的人多交税,让个税负担更公平。 为什么“综合所得”扩容可以达到这个目的,请看个税法里“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最高为45%。而分类征收的那5类收入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经营所得税率高一些,最高也才35%:财政部今天发布了今年1到5月的财政收支情况,作为中国第四大税种的个人所得税,今年1到5月累计征收了6072亿元,同比下降了6%。2023年全年,全国一共征收了个人所得税14775亿元。由此可见,个税不仅对调节个人收入非常重要,对国家财政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倡导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在经济下行周期,进一步优化个税制度设计,让税负更公平,让真正的高收入(综合收入高)家庭、个人适当多缴税,是大势所趋。此前曾整理过一份2022年度的,人均个税30强城市排序,也放在这里给大家参考,稍后会更新一份2023年的。正准备发稿的时候,又看到了这条令人吃惊的新闻,由于近期价格波动剧烈、跌幅太大,茅台酒已经被广东的一些典当行拒收。而之前,茅台酒简直就是硬通货。我们只能说,这世界变化太快了!通缩预期下无完卵。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