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最近的两起涉外伤人案
如果下次这种极端行为的受害者是中国人,别去给凶手找理由找借口,要同样旗帜鲜明毫无保留的谴责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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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生了两起涉外伤人案,一起是吉林省四名美国人在公园里被一名55岁的中国男子刺伤,这个凶犯同时刺伤了一名试图阻止的路人。另一起是在苏州,一名52岁的外地来苏州的无业男子,刺伤了1名中国人和2名日本人。其中中国籍伤者因在阻止嫌疑人犯罪过程中受伤严重,仍在抢救中;1名日本籍伤者正在治疗,无生命危险,另1名日本籍伤者当日已出院。有报道称,中国籍伤者是女性的校车乘务员,在试图阻止凶犯的过程中被刺成重伤。
中国虽然治安还不错,但也不是没有犯罪的世外桃源,每年有六七千件杀人案,发案率十万分之零点五,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大概七八万件,发案率十万分之六。大概每天十几件杀人案,两百多件故意伤害案件。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告,在我国居住的外国居民(不含港澳台)大概85万人,按这个比例,每年大概有4-5起涉外杀人案,有50起涉外故意伤害案,是正常情况。6月一个月,发生两起涉外故意伤害案,并没有什么特别意外的。据日方统计,在中国的日本人超过10万,每年发生5-10起涉及日本人的故意伤害案,也是正常水平。外交部认为这两次涉外杀人案是偶发,基本也符合概率。
然而,这两起案件发生后,网络舆论场上有一批人借题发挥,借这两起涉外伤人案。愤怒声讨中国网络舆论场上的民族主义情绪。声称宣传部要为此负责。他们在短视频和其他互联网平台上,截取了一些极端的评论,然后破口大骂。这些人的立场很鲜明,就是我经常说的“反对派”。
对海外互联网有所关注的人都知道,美国对华裔的犯罪的数量和严重性远远大于中国对美国人的犯罪。治安比美国好很多的日本近年来也发生多起针对中国人的犯罪。没有一个国家能避免涉外犯罪事件。
这两次伤人案,真正该背锅的是所谓的“民族主义情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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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是正态分布的,有春风得意的人,自然也有活得不如意的人。最近经济不太景气,活得不如意的人的比例就更多了一些。这两个凶犯都是50多岁的男子。对中年男人来说,工作、家庭、父母、孩子,各种压力。中年男人的崩溃往往只是一瞬间。
社会中有很多人活得不如意,这是客观事实。中国社会中有,美国日本这样的更加发达的社会中自然也有。然而,到底因为啥活得不如意,这就是主观归因了。
有些人,会把问题归结为内因,归到自己身上。
孟子说过:“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二程也有类似的表述:“君子之遇艰阻,必反求诸己,而益自修。”
生活不顺利,君子会反思自己,找自己身上的问题。努力改变自己,争取更好的生活。这是正确的人生观。
另外有些人,会把问题归结为外因,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把自己的一切不如意,都甩锅到别人头上,都是别人的错。甩锅的对象很多,比如我没问题,一切都是政府、体制、社会的错。当然也有人甩锅给资本家、外国人,仇富仇外。
喜欢甩锅,归结到外因的人,一般也就是骂骂咧咧,看什么都不爽,各种抱怨,愤愤不平。这也没啥大不了的。但其中有一些极端的,就会变成反社会人格,会试图把自己的愤怒和不如意发泄到别人身上,会杀人,会伤人。
这样的极端人和极端事件,在过去不止发生过一次。
2020年7月,贵州安顺,公交车司机张某因为生活不如意,驾驶一辆公交车冲入湖中,导致21人丧生。这个事件的严重程度,远远大于这两次涉外伤人案。
对这个事件,网络舆论场那些反对派的态度又是什么呢?
当时我写了一篇文章《请不要再给杀害无辜者找理由了》。那时,这些反对派的大V,不但没有严厉的谴责凶手,反而给这个凶手找各种理由,说凶手本来是个好人,杀人都是被社会逼的,然后把责任归咎给社会,归咎给体制。
每次发生类似的反社会暴力事件,舆论场的某些反对派和某些媒体,总是在深挖凶手所谓动机,并设法为凶手的行为找正当理由。
2009年到2014年,发生过三起公交车纵火案,每次发生后,媒体都去深挖凶手,给凶手找理由。如果凶手杀了体制内的人,甚至有不少人为凶手叫好。杨佳案,媒体强调杨佳之前因为骑被偷的黑车,被警方怀疑是偷车贼而殴打。但杨佳杀害的分局的警察,和之前的偷车案件无关,是完全无辜的。
我所在的一个所谓的“精英”微信群中,就有公开为杨佳案叫好的,认为杨佳是英雄好汉的。原因就是杨佳杀的是警察,是体制内的人。
针对这个问题,我写过多篇文章,观点始终鲜明:对杀害无辜者的凶手,不管有什么理由,不管生活多么不如意,只要杀害无辜者,就必须坚决的,毫无保留的谴责。不管伤害的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应该坚决谴责,凶手也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
我也希望这件事不要有太高的媒体热度。从犯罪心理学角度上,这种报复社会类型的犯罪被媒体详细报道,有出现“模仿犯罪”的风险。如果潜在的犯罪分子发现涉外犯罪有更高的媒体关注度,可能会诱发更多的涉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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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因为自己不如意,报复社会,伤害无辜的案件,我们应该坚定的谴责这种极端行为,同时谴责煽动反社会极端情绪的人。
有些人并不是这样。当被伤害的是中国老百姓的时候,他们深挖凶手伤人原因,为凶手找各种理由,说什么凶手本质是个好人,全是被社会逼的他们。维护凶手,指责社会和体制,借凶杀案煽动极端情绪,表达自己的“反对”。
当被伤害的是体制内,政府公务人员时,他们就恨不得唱赞歌了,说什么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左转找政府。把凶手描绘成英雄好汉。
然而,当被伤害的是某些国家的“高等”外国人时,即使是一点轻伤,他们马上跳得比谁都高,友邦惊诧了,国将不国了,天塌下来了,“高等”外国人都要跑了一切都是民族主义的锅,是宣传部的责任。
他们反对的不是疯子捅人,甚至也不是反对捅外国人,他们反对的只是捅某些“高等”国家的人。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归因要反求诸己,不要归咎他人找外因。找外因也没用,只有找内因才能解决问题。我们每个人都要坚定的反对一味甩锅他人,反对极端行为,反对把自己的不幸发泄到无辜者身上。
无论受害者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我们都要维护法律,毫无保留的谴责凶手。
不管受害者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杀害无辜应该被谴责,鼓吹伤害外国人的极端民族主义当然也应该被谴责。但我希望,如果下次这种极端行为的受害者是同胞,是中国人,那些人别再去给凶手找理由找借口,而是同样旗帜鲜明毫无保留的谴责杀人(伤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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